概念的历史背景

我们这里简述的,主要根据赫脱纳的概念,并不是他在 1905 年所新创

的。我们已提到:观念的根苗已见于他在 10 年以前的第一篇方法论论文。再则,我们亦知道(赫脱纳显然并未见到),两位学者——康德和洪保德①—— 显然彼此独立地在一个世纪以前用不同的术语阐述了很相似的概念。所有三个阐述是独立地发展,还是从康德到洪保德,或从两者之一到赫脱纳,具有若干联系,这组成了地理思想史上一个有趣的但迄未解决的问题。①更重要的问题是:地理工作者对自己主题的想法发生了什么变化,以解释不同发展时期对概念之不同反应?在 19 世纪后半叶,这个概念似默然不被注意,当时地理学趋于分裂为自然地理学(作为一系列的系统科学)和区域人文地理学。但是,跟随着李希霍芬,恢复了地理学作为地球表面的地区变异性研究之概念,再一次有需要承认地域的探讨(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