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的程序

在《地理学性质》一书中,具体讨论地理学的本质和目的之前,冠以赫脱纳对地理学在整个知识领域中的合理地位的阐述。这种排列方式,容易给读者错误的印象,以为赫脱纳的阐述构成了基本前提,由此通过逻辑论证, 得出以后所讨论问题的答案。

为了消除从任何一个地理学或科学的先验理论进行演绎推理的痕迹,本书将运用归纳法,像地理工作者看地理工作那样地来决定地理工作的实质。在这个基础上,应该可以决定它属于那种性质。这样一个领域是否可以叫做 “科学”,是一个词义上的问题,取决于对这个具有许多争端的名词给予什么定义。作为一个研究的领域,地理学性质并不取决于那个词义上的问题。通过这个方法,我们如果澄清了关于地理学的事实问题,最后就可考虑

赫脱纳对地理学在科学中地位的概念,把它当作一个由过去验证建立起来的并企图解释地理学性质的假设。这样一个假设,对以前所讨论的问题并不是必要的,每个周题的目的,都在通过与其他学科对比之后建立关于地理学性质的事实。假设应该通过它对由实验得出的事实的符合程度及其是否能进一步说明这些事实,来加以评价。

① 指 1939 年出版的《地理学性质》一书。——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