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论

地理学按部阴划分为“自然的”和“人文的”两半、再按主耍现象的相似性进行划分的传统办法,其根源是并不长远的,并且对地理学的目的—— 对不同性质的现象统一体(以不同方式充满地球上各地区)的理解——是有害的。它并不由于地理学本身的需要,而是由于一种将人类与自然界其他部分割裂的哲学抽象以及系统科学尽量将各类现象孤立起来加以研究的要求。对大部分独立于人的各类现象的考虑,便利了“自然法则”的建立和应用。跟着“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科学”的声誉日隆,许多地理工作者集中力量研究地理学的非人文方面,而建立称之为“物理地理”(自然地理)的裸程与教科书。这种关于特定地球要素的知识汇集,不管在性质上如何科学化, 却是缺之一贯性,并脱离现实,因而对一般学者只有局部吸引力。同时,大部分人文地理学者脱离了自然要素(实际上他们是与之密切相关的),从而丧失了科学的立足点和学生们的兴趣。地理学在中等教育中的灾难性秸果是众所周知的。

地理学如果希望能同系统科学媲美,只有通过它的各分支都认识到自己独特目的,即观察和分析由不同因子相互关联所组成的地球要素。在这些要素之中,有些是独立于人的,另一些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但很少是纯“自然的”或纯“人文的”。从一个到另一个,它们可排成不间断之连续,但建立这种差异对地理学并无好处。地理学在研究地球耍素的相互关联性时,分析那些要素到足以解释它们的相互关联性为止,而不管这些相互关联性是属于“自然法则”的或属于“社会法则”的。

为了这个目的,地理学和其他科学一样,部们专们化是必要的,但基础于具有最常见密切相互关联性的相关现象(不管如何复杂)的专门化,成果将是最丰富的。因而每一个地理学的专门领域都对特定的部分统一体的了解作出了贡献,该部分统一体又可建立对整个统一体更接近全面的了解,而整个统一体在地球上的变异组成了地理学的主题。

从地理学健康发展的观点上,亦为了学生们对他们所生活的世界的理解,大学院系和选修课程之武断地被划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 每一个又按相似的现象被划分为若干类,是一个不幸的情况。为了在整个教育上树立我们的恰当位置,有需要说服院系和行政当局;地理学的独特作用, 正如赫脱纳和施路特所观察到的,在于能将目前趋于分化的文化生活,重新予以统一[2:12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