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复杂现象的统一是地理学的特点吗?
一个人只是读一读美国地理工作者协会任何一个年会的论文节目表,就可以看到地理工作者所研究的现象是极其多样化的。“地形坡度”,南方① 的“新种植园”,现代工业的进出分析,城市的结集,9 世纪的农业,地名, 文化地区,民族国家之间均势以及许多其他题目,都成为地理工作者的直接研究对象。再则,单是一个小地区的研究,可以包括同样繁复的题目。
在知识发展的较早时期,这种复杂性是被认为理所当然的。地球和宇宙被认识到是由极繁复事物所粗成的,学者应尽量探究这些事物。然而,甚至在经典时期,②人们就学会(在现代科学发展初期又重新学会):如果加以系统组织,关于宇宙的探索就会进行得快得多,可靠得多。个别学者和集体就可以在特殊问题上专门化,用不着熟悉所有知识的所有文献,就可以利用前人的发现。
在这个基础上,物理学和化学发展而为独立的虽则是相互关联的学科, 各自集中研究某一特定范围内的物质对象。其他科学的学者将自己领域限制在特殊项目:例如植物学者的研究植物,动物学者的研究兽类,气象学者的研究大气层,地质学者的研究岩石。同样,研究人类社会的学科(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亦都各自集中研究社会生活某一特殊方面。
当然,这些区分并不是绝对的。一个研究北美洲湿润草原的植物学者可能需耍考虑印第安人火焚草原的影响,但他的注意力集中于植被上,并不将印第安人的文化作为植物学领域的组成部分。
上述诸科学,一般称之“系统科学”。①但应该指出:按照所研究对象的种类而划分知识领域,并不是唯一的可能组织系统。
地理学与这些“系统”科学显然不同,虽则它与它们之间是不可分割的。自从伐伦纽斯建立“普通地理学”(或者“系统地理学”)以来,几乎任何著作的目录都表明:地理工作者把其他科学所研究的对象的相同查料作为自己领域的组成部分[1 : 130f,4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