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地理学在科学分类中的地位

赫脱纳在 1905 年阐述他关于地理学在科学中的地位的假设时,并没有为

地理学的性质和范围提出新的定义。他坚持 10 年以前他在地理杂志(德文) 第一号首篇论文中所发表的意见:“地理学研究地球表面差异性”或者“地理学按照总特性研究地球表面的不同地区”(这个观点,大多数德国地理工作者得之于李希霍芬)。在那首篇论文中,他亦简单地提到:“鉴于极其多种多样的巨大数目的事实组成了地理学研究的资料,许多人曾怀疑把它们组成一门科学的可能性和适宜性。但是,“如果人们分别检查一下各科学分支, 可以发现许多分支的独一特性取决于所研究的资料,但并不是所有的分支都是这样的,其中有些的同一性基于研究方法。地理学就属于后一类,正如历史学和历史地质学分别研究备时期人类发展和地球演变的性质,地理学从地区差异性着手”(8:2,8)。

赫脱纳在 1925 年的论文中,发展了这个理论,按照一般科学的逻辑分类,试图从地理学的发展过程中建立它的性质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