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们必须区分人文因素和自然因素吗?
《地理学性质》一书关于“自然的”(natural)和“自然”(nature) 字义问题的一节中,总结说:有需要用这些术语来表示现实独立于人的那部分以及“人文”(human)那部分之间的显著不同,因为“地理学最关心的是人的世界和非人文世界之间的关联”(1: 298f〕。
这个阐述没有加以形容或解释,虽则在同一节中认识到:对洪保德及其前人而论,“自然的”这个词用来包括观察者以外所有观察到的现象——客观的现实。实际上,洪保德和李戴尔都似乎没有感到需用一个术语来表明这个 1939 年地理工作者①称之为“地理学最关心的”特种关联。②
我们亦可以住意到:这些不知名的,但肯定为数众多的睿智之士,很早以前就认识到各地多种地球现象之间的差异性是以某种方式相互关联着的,他们似乎并没有感到有需要强调一下这个区分。这并不是偶然的,直到最近还没有描述整个“减去人类的自然”(nature ninus man)的共同语言。我们是否可以说:过去 100 年研究地球的地理工作者发展了前人所未有
的能力,在现实整体中区分了人的世界和非人文世界?在《地理学性质》另一节中认为情况不是这样的。写作当时,①在许多地理工作者思想中占有极重要地位的“自然景观”(natural landscape)和“文化景观”(culttlral landscape)的对比,纯属理论上的概念。在任何地方只能有一个景观:如果那里没有人,就不能是文化景观;如果人已进入了舞台,自然景观就一去不复返了(1:170—74,300—303)。
姑且承认这个区分只是理论的或抽象的,它可能帮助了知识的探索。但有几个理由明确地否定了这个说法。许多学者将实际上的三个概念混为一谈:在人类进入以前的“原始景观”(primevallandscape),经过人类改变但未受人类控制的“野生景观”(wildlandscape)以及目前的“自然景观”
(nat1iralland-scape)。后者是一个理论的概念,实际上在任何有人居住之区是并不存在的[1:171—74〕。同一项著作②中再指出:我们并不按照“自然因子的内在性质”,而是作为“人类的自然条件”来研究“非人文世界” [1: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