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上的判断

在探索一个健全的理论时,暂撇开理论,而考虑一下地理工作者实践上已做的,倒是有益的。克腊夫特从哲学观点看地理学,总结说:人类及其所作之事在地理学上占着比该门学科的标准定义重要得多的地位(15:5F)。为了答复他的结难,在《地理学性质》一书中强调了人类在产生地球表面各地方差异性的主要地位[1:144]。事实上,赫脱纳亦说了很相似的话,他解释人类在地理学上的重要性,是他的选择物质取决于“对其他现象的重要性”这个法则的特殊事例(2:131)。同样,德方顿谈到:人类(hOITlo faber) 作为一种外营力,对地球表面的特性具有最巨大的影响[54:5〕。

我觉得这些答复仍未能充分解释为什么我们在地理学上如此进行选择。它们没有提供对“重要性”的衡量,特别是在人类影响很少的地球要素的研究中。

假使我们考虑气候学,很清楚地表明:地理工作者在这个领域中所探讨的,不是最后对人类具有重大意义的气候因子的分忻和衡量吗?赫勃主在缯制他的经典图幅“自然区域”(实际上基本是气候区)时,认炽到他实际上

① 施路特反对赫脱纳说(最近芳顿■赫重复了这个反对意见):他的论点是一个封闭的圆圈,除非现象彼此关联,一个学者就不进行研究:但是他不知道它们是否彼此关联,除非他进行了研究[36:225]。然而赫脱纳曾阐述过,这个问题在所有科学研究中都是存在的,必须探讨可能的关联性,而它们亦有可能证明是条死胡同[1:241]。

所指的是“根据对人类重要性亲衡量的自然区域”[1:300〕。

在地貌学上,外貌没有问题是主要指标之一。在世界上,丘陵所占的土地面积超过山地,但后者具有较大的意义,由于它们控制了景观。①但是,“外貌”只是对观者才是一个有意义的字眼。所以,一个地区的外貌,作为它的特性的属性,是它对人类重要性的一部分。假使考虑到较祥细的地貌描述, 例如高度和坡度,所注意到的差异亦取决对人类重要性的差异。

在许多德国地理工作者所参加的集体工作德国“自然地区”区划中(die naturraumliche Gliederung Deutschlands)[43],这个论点获得了最明晰的说明。正如施米素散所指出的,划分地区的指标虽则“严格地限于自然因子”,实际上它们是通过对天然植被和人类利用的重要性而加以衡量的[参考比较 32:120]。

事实是:在整个历史时期,地理工作者并不把地球单纯看作是一个自然体,而是一个作为人类之家的自然体[1:48:87:419f]。第一部系统地理学巨著的作者伐伦纽斯,论证了地球至少与宇宙所有其他部分一样重要的观点,理由是“地球不但是我们的家——人类居住之所——我们并且从她那里发源,她又给我们以生存和传后代的生活资料”[根据 J.N,L 贝格的叙述, 62:60]。

就李戴尔及其追随者而论,研究地球上自然现象之目的是在显示地球作为人类居住和哺育之地的神圣安排。甚至那些拒绝他的目的论观点而为了自然地理本身进行研究的学者,亦同意把它们的研究作为地理学的一部分,因为一个自然地理的了解对人文地理是必要的。伍特里季和伊斯特写道,“自然部分是整个地理学的基础”[93:40]。同样的说法可以从许多法国地理工作者的著作中找到。

的确,很难想像地球上非人文要秦的研究能够不考虑它们对人类的重要性。在我们文献中通常用来指这些要素的术语“自然环境”,即指人类的环境。正如苏尔所指出的,“环境是一个文化上的估价”[115:81];我们所称的“自然环境”,只能用居民的认识和愿望来体会;而“自然资源”实际上是文化上的估价[引金维格的话,76:160]。斯佩特为了指出“不考虑‘什么样的环境’而离开环境的居住者来考虑环境的错误”,幻想地建议一个“鱼类地理原理”的研究[87:419],《地理学性质》一书亦建议为了蚊虫或红木树而绘画“自然区域”(1:300〕。

但把自然作为“自然环境”是一个特殊的方向,并包括一个特别的假说, “环境论者”认为人类为他居住之处的自然条件所影响或所决定。在 1905 年:当这个概念在德国还有一些拥护者时,赫脱纳就抨击了自然地理学研究地球表面“只作为人类居住和哺育之家”(nur 咖Wohn 一und Erziehunguhaus des Menschen)的观点;这是渊源于李戴尔目的论的一个歪曲。“土地的性质首先是为了它本身,并且必须为它本身进行研究和了解。”(11:560;2: 125]。但是,如前所述,在土地的整个性质中我们应该选择什么来进行这个问题的研究,我们没有得到明晰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