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这个问题的企图

为了就什么特殊现象组成地理学研究对象这个周题提出答复,上一代地理工作者曾尝试发现或发明唯有地理学可以研究的对象。“景观”(德文Landschaften)被认为是具体对象,同时,感谢德文中的双重意义,可以作为一定范围的地区(1:149—58)。因此,发展了“区域”这个概念,它是实际存在的,不可重复的具体对象〔1:第九章〕。这些企图,已随着历史而消逝了。寻找理由,从而使地理学被公认为一个系统科学的顽强意愿,反映在再三企图使“区域是实体”这个概念的复活,虽则远在一个世纪以前布歇已指出这个概念是虚妄的(1:46,268)。

假使这些企图代表着导向专门他的努力,使研究现象限于较狭窄的范围,它们就值得予以严肃的考虑。但是,甚至假令我们能够建立“景观是区域,区域是对象”这个理论的前提,从而说地理学的独特研究对象是区域, 这仍不能改变研究区域就必须直接研究巨大复杂现象的事实。甚至假合我们把地理学限于研究可观察的实物,这仍将直接关系到巨大数量的不同种类的对象;再则,由于人类创造的实物是非物质因素(习惯、制度等等)的产物, 这个理论上的限制实际上并不能减少地理工作者所必须分析因素的多样性

(1:218)。

正如麦金德 1887 年所指出的,地理工作者并不能依靠缩小研究范围而获得专门化,“在这方面,不论自然地理或政治(人文)地理都将和整个地理学一样庞大”。专阴化必须通过个别或集体地理工作者在地理学本身之内进行,但是“作为在地理学之内有效果的专门化之基础,我们坚持应该教授和抓紧整个地理学”(16:145)。

同样,我们不能用地理学限于研究一个地区的现象之空间排列而不研究现象本身这个说法,来逃避地理学必要的复杂性(116:228,243f;104:214, 237)。因为,对空间上相互关联的不同现象进行解释,就需要了解现象本身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