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波兰、瑞典和丹麦
波兰 16 至 17 世纪上半叶,波兰是东欧的一个强国,但到 18 世纪初它已经走下坡路,18 世纪末就被俄、普、奥三个邻国瓜分。波兰的衰落主要是由它内部的原因造成的,不利的国际环境只是外因。
波兰在 16 世纪呈上升之势,由于它邻国的虚弱,它成为波罗的海地区的一大强国。1569 年波兰与立陶宛大公国合并,这样就成为除俄国之外欧洲最大的国家,其领土从奥得河附近一直延伸到第聂伯河流域,立窝尼亚、白俄罗斯、乌克兰等都在它的境内。普鲁士公爵领是它的一个藩属;俄国曾多次败在它手下,差一点成为它的附属国。为争夺波罗的海的霸权,它与瑞典、丹麦长期对峙。
但波兰内部却充满隐患。在经济方面,农业始终是主要经济部门,工商业一直得不到发展。西欧市场扩大的粮食需求刺激了粮食生产,传统的畜牧
业却因此一蹶不振。地主为追求利润而扩大粮食种植,同时收回农民份地, 改佃农制为庄园农奴制。庄园上使用农奴劳动,农奴制因此加强。到 16 世纪末,大量农民以法律的形式被固定在土地上,逃亡农奴可以在任何时候被追回,领主还可以任意规定劳役地租的数量。农奴制大大地阻碍了生产发展,17 世纪下半叶起,长期的战争更使耕地减少,农业衰退,农民的地位急剧下降。地主为弥补收益的减少加重对农奴的剥削,而这又进一步降低农奴的生产积极性,促使农业更加衰退。
在农奴制度下,工商业难以发展,17 世纪中叶以后甚至衰退。城市发展很不充分,商业和手工业几乎完全在地主阶级的控制下。14 世纪以后小贵族就有权规定市场物价,15 世纪又获得免税输出农产品和输入外国商品的特权,16 世纪波兰议会禁止本国商人从事外贸,不准手工业品运往国外。这些措施大大地阻碍了工商业发展,因此当波兰所有的邻国都开始发展工商业、连落后的俄国也不例外时,波兰却远远地落在后面。
波兰的社会结构为贵族主宰国家提供了基础。据估计,在 17 世纪,波兰本土人口中每十个人就有一个是贵族,因此就享有各种特权,在欧洲,这是一个十分独特的现象。但贵族中只有极少数大贵族真正握有实权,他们占据大量地产,担任各种官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国家政策,为数极多的小贵族则依附于各个大贵族。大小贵族间虽有种种矛盾和差别,但作为一个社会阶层,他们是与其他阶层对立的。
贵族的强大造成政治的危机。1572 年亚盖罗王朝灭绝后,波兰国王由贵族选举产生,所有贵族都有选举权。但是贵族们倾向于选举外国人,因为这样可以把国王置于他们的控制下。于是王权从这时起日趋衰落,它失去抽税、宣战、媾和、委派官员的权力,在一切重大问题上要服从王国议会的决定。波兰的议会与其他国家不同,它不是等级代表会议,而完全由贵族组成。议会分上下两院,上院由大贵族、高官及高级教士组成,下院则由小贵族组成,再加上为数极少的城市代表。这个议会与波兰的社会经济情况极为相称,它反映贵族在国家中的绝对优势。但贵族以维护自己的特权地位为能事,他们只考虑领地的利益,从不把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中央的权力就越来越小,议会本身也逐渐丧失功能。1652 年,下院一个代表反对一项把传统的六星期议会期延长一天的动议,结果使多数人的意见被否决;这以后,就形成这样的惯例:只要有一个人反对,任何决议都不能通过。这种惯例美其名曰“自由否决权”。由于有这个惯例,议会不仅不可能对重大国事作出决策,就连它自身的存在也成了问题。在 1652—1674 年的 55 届议会中,有 48 届议会因“自由否决权”而解散,其中又有 1/3 是仅受到一票反对而被解散的。
中央政府的衰落使贵族们大受其益,特别是大贵族受益最多。他们可以决定自己势力范围内的税款摊派,1640 年以后甚至可以任意抽取地方税,还可以组成地方军,使国家变得更支离破碎。国家唯一的经常性税款是从国王
和教会的领地上抽取的,还不足以维持和平时期一支 12000 人的军队。每逢战时,即使议会能取得一致意见开征“非常”税,税款也总是不足,完全不足以应付持久的战争。军队无饷,战斗力低落,国家面临危局,大贵族乘机扩大势力,小贵族则更加依附于他们,产生了一个个国中之国。
贵族的得势更得助于反宗教改革的胜利。新教所表现出来的政治经济倾向威胁到贵族的既得利益,受到贵族阶层几乎一致的反对。结果新教在波兰不但未能站住脚,而且反过来巩固了贵族的地位,加强了贵族的保守倾向。贵族在宗教问题上分为主张天主教、东正教两教合一和反对两教合一的两大派,这恰恰为波兰的几大邻国(天主教的奥地利、东正教的俄国、新教的普鲁士)提供了干涉的借口。
总之,当欧洲多数国家都形成君主专制制度,以维护正在形成的民族国家时,波兰的国家却正在解体。而这又恰恰发生在俄、普奥、瑞等国上升为强国的时候,于是列强对波兰的觊觎就不可避免了。1660 年东普鲁士摆脱对波兰的藩属关系并入勃兰登堡,为普鲁士国家的形成打下基础;1662 年立窝尼亚丢给了瑞典,1667 年第聂伯河以东的大片领土又丢给俄国,波兰的国际地位每况愈下。
统治阶级中也曾有一些人企图扭转这种颓势。加西米尔和索毕斯基
(1674—1696 年)两位国王都曾企图加强王权,实行某种变革,但都在贵族的反对下失败了,加西米尔甚至还被赶下台。18 世纪初波兰内忧外患接连不断,变革的企图也时有出现。但这时变革变得更困难了,不仅贵族反对,外国势力也横加干涉,不允许波兰奋发图强。波兰贵族的内讧使波兰落入不同外国势力的影响之下,俄、普、奥、法、瑞都先后插手波兰,交替占过上风。最后一任波兰国王波尼亚托夫斯基(1764—1795 年)曾是叶卡特琳娜的情夫,他的当选表明俄国在波兰占了优势。这引起其他列强的不满,波兰问题于是成为国际争端的一个焦点,最终导致俄、普、奥三国第一次瓜分波兰
(1772 年)。在面临亡国的威胁下波兰贵族这时真想改革了,但已经为时太晚。1791 年 5 月由“四年议会(1788—1791 年)公布的新宪法被俄国用武力碾碎(1793 年),紧接着便是第二次瓜分波兰;1794 年贵族领导的武装起义又在俄军的镇压下失败了,1795 年波兰被第三次瓜分,于是一个独立的波兰从地图上消失了。
瑞典和丹麦 16 世纪以后北欧有两个独立国家——丹麦和瑞典。当时挪威隶属于丹麦,芬兰则由瑞典控制。这时,汉萨同盟已经衰落,为争夺波罗的海的霸权,瑞典和丹麦长期对立,俄国和波兰也时常参加进来。但在 17 世纪,瑞典占了上风。
瑞典的成功首先得益于它的国内条件。瑞典脱离丹麦独立后,就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瓦萨王朝建立起君主专制制度,贵族的分离势力遭到削弱, 政治局势比较稳定,经济发展有较好的环境。此外,在中央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国家的人力物力较易于动员,这就为发展军事力量创造了条件。相比之
下,波罗的海其他国家就不具备这些条件。丹麦的贵族势力太大,政治上各自为政,削弱了国家的力量。俄国在伊凡四世后陷入内乱,外敌的入侵更使它自顾不暇。德意志四分五裂,它自己尚是欧洲列强争夺的对象。波兰在政治制度方面的内在隐患也正在表现出来,而且它把注意力主要放在东方,有时还与瑞典结成同盟。除此以外,瑞典还得到一心想打击哈布斯堡家族的法国的支持,得以放手在北德意志活动。这些有利的国际国内条件使瑞典在 17 世纪得天独厚,迅速发展成北欧军事大国。
1611 年古斯塔夫·阿道尔夫(1611—1632 年)登上王位。他是一位大有作为的国王,把瑞典推上了强国的地位。与丹麦相比,瑞典人口稀少,资源短缺,经济相对落后,而且远离欧洲商道,国家相当贫穷。为发展经济, 古斯塔夫·阿道尔夫邀请外国人(特别是荷兰人)到瑞典来开办企业,尤其是开采瑞典丰富的铜、铁矿藏。他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资,鼓励生产,以金属开采为基础发展出坚实的军火工业,到 1630 年瑞典的枪炮在国际市场上已相当畅销,铜也在欧洲市场上占垄断地位。为增加收入,阿道尔夫还把纳税形式从实物税改为货币税,并强迫贵族交纳某些新开设的税款。他将新获得的经济实力主要用来增强军力,使瑞典军队成为当时欧洲最精锐的部队。1617—1630 年,他进行一系列军事改革。他实行了义务征兵制,使每个团从一个固定的省征召兵员。义务兵比雇佣军的战斗力强得多,而且有严格的军事纪律。他改进作战方法、引进荷兰人民在对付西班牙入侵时发展起来的战略战术。他采用新式武器,充分发挥火炮的作用。他还特别注重对士兵进行实战训练,其操典是为适应实战而不是为了应付检阅。在三十年战争中,这支军队所向披靡,屡战屡胜,被人称为“瑞典奇迹”。阿道尔夫阵亡后,瑞典军队继续作战,最后与法国一起取得战争胜利。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签订后,瑞典成为欧洲大国,它拥有德意志北部沿海的大片地区,芬兰湾、里加湾沿岸地带,以及芬兰和瑞典本土。17 世纪中叶它再次打败丹麦,取得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南端的斯堪尼亚等地区,成为波罗的海的霸主。
但也就在这时,瑞典得以称雄北欧的国内外有利条件逐渐消失了。俄国和普鲁士相继崛起,邻国中除波兰外都建立了君主专制制度。工商业在许多国家开始发展,瑞典的军事制度和战略战术则被其他国家学了去。这样,瑞典资源不足、人稀物少的不利因素暴露出来,就连它精良的军队也因为人数太少而被同样以瑞典方式训练出来的别国军队所压倒。在北方战争(1700— 1721 年)中,瑞典虽然有第一流的军事统帅查理十二世(1697—1718 年) 和十分善战的作战部队,但它却仍然被俄国打败。战后,瑞典在国外的领地除芬兰外,只剩下维斯马、斯特拉尔松等几个波罗的海的沿岸据点了。瑞典失去了大国地位。
国外战争的失败导致国内的深刻变化,人们认为专制王权不能再保护国家,相反把国家引向困境。1718 年查理十二世死后,反专制主义的政治派别取得胜利,他们推查理的妹妹厄丽卡为王,并强迫她发表反专制主义的宣
言。但厄丽卡当上国王后仍按专制主义方式行事,结果在两年后被迫退位, 由她的丈夫、黑森伯爵领地的继承人腓特烈继位,称腓特烈一世(1720—1751 年)。腓特烈是外国人,而且本人并没有继承王位的合法权,因此他的统治必须靠等级议会中反专制派别的支持,由此,瑞典走上了君主立宪的道路。根据 1720 年的“政体法令”和 1723 年的“议会组织条例”,议会成为最高权力机构,议会由一个百人委员会进行指导,100 人中贵族占 50 人,教士和资产者各占 25 人,1740 年后农民代表也参加进去。议会休会时,国务由贵族及官僚组成的参政会处理,国王在其中只相当于首席行政长官,职权仅限于拥有两票表决权。30 年代,议会中出现政党雏形,两个自称是“礼帽派” 和“便帽派”的贵族集团互相指责,轮流执政。1741 年,“礼帽派”政府发动战争,企图对俄国实行复仇,结果反而大败,俄国占领了芬兰。为赎回芬兰,瑞典议会同意由俄国支持的腓特烈二世(1751—1771 年)担任王储。腓特烈二世在位期间政党政治继续发展,1770 年“便帽派”开始向下层靠拢, 企图借平民的力量执政掌权。1772 年,古斯塔夫三世(1771—1792 年)在保守派贵族支持下发动政变,在很大程度上恢复了国王的专制权力。但是, 这不过是专制主义的回光返照,到 1809 年古斯塔夫四世(1792—1809 年) 被另一次政变推翻,在这以后君主立宪政体才巩固下来。
在丹麦,事态向另一个方向发展。14 世纪末,丹麦控制了瑞典和挪威, 三国组成联邦,实际是丹麦并吞其他两国。1523 年瑞典从丹麦独立后,两国之间发生多次战争,丹麦一再败北。在 1657—1660 年的战争中,丹麦丧失国土的 1/3,把松德海峡以东的土地(包括斯堪尼亚等)都割给了瑞典。松德海峡是进入波罗的海的大门,因此这次失败对丹麦是致命的。失败使人们对于丹麦贵族割据的局面强烈不满,迫切要求建立君主专制制度。腓特烈三世(1648—1670 年)利用这个机会剥夺了贵族的地方行政权,而代之以国王委任的官僚体系。他把许多外国人引进丹麦,封他们为贵族,让他们承担行政事务。通过这种方法建立了一个依赖于国王的新贵族阶层。克里斯廷五世
(1670—1699 年)时制定了统一的“丹麦法”,废除中世纪的地方分治法律。通过这些措施,君主专制制度在丹麦确立起来,直到 1848 年欧洲革命时才废除。18 世纪初丹麦参加北方战争,与俄国、波兰结成同盟共同反对瑞典。但战后丹麦并未能收回斯堪尼亚等领地,没有提高它在国际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