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尼德兰革命

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 尼德兰是荷兰文“低地”一词的直译,指莱茵河、马斯河、些尔德河下游和北海沿岸一带地势低洼的地区,约当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的东北部。中世纪初期,尼德兰是法兰克王国的一部份,法兰克王国分裂后,它分属于德意志皇帝和法兰西国王。到 15 世

纪,其大部份领地并入了伯根地公国。从 16 世纪初开始,尼德兰又因联姻和继承关系归属于西班牙,受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统治。这时的尼德兰实际上是由一些封建公国和伯国组成的联邦,有中央集权制的政府机构,为首的是由西班牙国王任命的总督,下设国务会议、财政会议和枢密会议,同时还设有中央的三级会议和各省的三级会议。作为一个统一国家的机构渐趋完善,但是其权力经常受到西班牙专制王权的侵犯。

16 世纪的尼德兰是欧洲经济最繁荣和人口最稠密的地区,封建制度解体

和资本主义因素发展迅速。在 17 个省区中,北部的荷兰、西兰和南部的法

兰德斯、布拉奔工商业最发达。与同时期欧洲其他国家相比,尼德兰都市化的程度最高,它拥有相当数量的城镇,荷兰省人口的半数是城市居民,法兰德斯和布拉奔的城市居民也占 33%至 40%。毛织和麻织业是尼德兰中世纪以来传统的手工行业,莱顿和纳尔登等城是北部重要的纺织中心,莱顿城在1500 至 1530 年期间,平均年产毛呢 25000 匹,纳尔登城也年产万匹以上。南部的阿拉斯、圣奥梅尔、杜埃、里尔、根特、伊普、布鲁日城精纺毛呢的生产曾经盛极一时,它的原料和产品销售都依赖国外市场。由于英国限制羊毛出口,使它的生产一度受到严重影响,后来使用西班牙的长羊毛经过精梳织成的“新毛织物”的生产,又迅速地发展起来了。除纺织业外,北部以造船、航海和捕鱼业著称。南部这时兴起的制糖、制皂、印刷和冶金业也达到了较高的水平。手工工场制在各行业中广泛发展,逐渐取代行会作坊的生产,以毛纺织业最突出。阿姆斯特丹、密德尔堡、符利辛根、发隆西纳和蒙斯等都出现了集中形式的呢绒手工工场,洪得斯霍特城的工场规模尤其大, 大大提高了生产率。这里所生产的新织物——哗叽由 16 世纪 30 年代平均每

年 3 万多匹,增至 60 年代的 9 万多匹。此外,还有分散和混合形式的手工工场。其他行业如捕鱼业也按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商人和企业主集资组织大捕鱼公司,建造船只,雇用水手和渔夫为他们工作,仅阿姆斯特丹一地,每年驶出渔船上千艘,获得巨额利润。

商业的发展,首推法兰德斯的安特卫普,它是当时欧洲最重要的商业和金融信贷业的中心。有不少满载美洲金银和商品的西班牙船首先在这里停泊,然后将货物转运欧洲各地,欧洲各国的出口商品也大都在这里集散。安特卫普城的港口可同时停泊大小船只2000 多艘,街上每日往来的外商达5000

—6000 人。各国的金融家、大商人在城内交易所大厦都设立了办事处,从事证券交易和投机买卖。安特卫普也是南部的经济中心。北部最大的城市是阿姆斯特丹,它的海运业和捕鱼业十分发达,拥有强大的海上舰队,同英国、波罗的海沿岸各国和俄国保持活跃的贸易关系,与西班牙的联系则比较少。

在农村,南北经济发达的省份土地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农奴制早已废除。北部的荷兰、西兰,大部份耕地已转入富商和大资产阶级手中,他们或者直接经营农场、牧场,或者以短期租佃的方式将土地分租给为数众多的自由农耕种,收取货币地租。有的封建主也采取新方式经营土地,成为新贵族。这些省区农业商品化的程度较高,已出现了商品农业区,生产大量的粮食、亚麻、茜草染料和畜产品供应城市的需要,牲畜、奶油和干酪等还供出口。南部的法兰德斯和布拉奔,封建关系已为各种半资本主义的租佃关系所取代,也出现了一些资本主义农场。但是南部有相当部份地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封建主仍然掌握着大部份土地,与土地所有权相联系的种种封建特权还保留着,农民没有完全摆脱封建依附关系。边远地区封建农奴制还很牢固。

阶级关系的变化 16 世纪尼德兰经济的发展引起阶级关系的变化。中世纪的市民阶级正在向资产阶级转化,资产阶级当中的手工工场主和一般商

人,还有代表他们利益的知识分子比较激进,他们要求推翻封建专制统治, 建立资本主义制度。这个要求往往以加尔文教派的教义和组织形式表现出来,并对城市贫民、小资产阶级和农民有较大的影响。在日后反对西班牙统治的斗争中,他们和人民群众形成暂时的联合,并且起领导作用。但是,那些富裕的大商人资产阶级,特别是同西班牙有经济联系的南方富商则比较保守,他们虽然反对专制统治的某些措施,但是还没有发展到对抗的程度,因而对西班牙采取妥协态度。贵族阶级处在分化当中,逐渐分裂为资产阶级化的新贵族和顽固保持封建关系与特权的旧贵族两部份,后者同城市行会上层人物和城市贵族残余势力结合,构成尼德兰封建反动势力的支柱,是日后革命的对象。尼德兰的农民身受贵族、教会、高利贷者和资本主义包买商的重重剥削,处境日益恶化,不断破产,有的人被剥夺了土地,变成流浪者。政府又颁布立法来迫害他们,规定流浪者要受到鞭打、烙印,或者被罚在船上服苦役。工场或农场雇工工资微薄,日工时长达 12 至 14 小时,生活也很困苦,女工和童工的状况更加悲惨。农民和雇工因不堪忍受压迫而经常反抗, 他们同是尼德兰革命的主要动力,再浸礼派①在他们中广泛传播。

西班牙的专制统治 由于尼德兰是 16 世纪欧洲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几乎掌握了对西属殖民地的全部贸易以及西班牙大部份对外贸易和金融业务;同时西班牙在推行欧洲霸权政策中,尼德兰又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因此西班牙王查理一世对尼德兰加以严密控制,实行专制统治。他任命的尼德兰总督拥有最高的行政、司法、财政权力,任意破坏各省区和城市的特权,无休止地横征暴敛,西班牙国库年收入为 500 万佛罗林(荷兰银币),

其中约有一半来自尼德兰。又设立宗教裁判所,残酷迫害新教徒,根据 1550 年的敕令,凡“异端”处死刑,并被没收财产,藏匿与帮助异端的人与异端分子同罪,人们把这个敕令称为“血腥敕令”。西班牙的经济掠夺扼杀了尼德兰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并使广大群众破产。西班牙人总督所推行的专制暴政带有民族压迫的性质,它压抑了资产阶级的发展,劳动群众也深受其害。1514—1535 年,荷兰、弗里斯兰、上伊塞尔等省的再浸礼派掀起暴动。1539

—1540 年,根特城也爆发起义。到西班牙王腓力二世统治时,尼德兰资产阶级和广大群众同西班牙专制统治者的矛盾终于发展为资产阶级革命。

腓力二世即位后,继续执行高压政策。他向尼德兰增派军队,任命他的姐姐玛格丽特为尼德兰总督,由主教格伦维尔辅政,全部权力落入了以他们为首的国务会议一小撮成员手中,尼德兰原有的自治权丧失殆尽。他们又利用天主教作为专制统治的工具,增加宗教裁判官的数目,下令各级政权都要严厉执行惩治异端教徒的法令。在经济上推行了使尼德兰遭受致命打击的措施:1557 年的西班牙国家破产令颁布后,赖债不还;又禁止尼德兰商人进入

① 再浸礼派(Anabaptists)是宗教改革运动中的激进派。他们遵循慈温利的主张,认为婴儿不应受到罪的惩罚。因此婴儿洗礼是渎神的形式。他们主张唯成年受洗方为有效。

美洲殖民地经商;1560 年还宣布提高西班牙羊毛的进口税额。结果造成尼德兰信贷系统混乱,银行家破产,商业萎缩,呢绒手工工场倒闭,繁荣的尼德兰顿时陷入经济萧条的局面。这一切,严重触犯了资产阶级和部份贵族的利益,工人面临失业挨饿,农民的生活也暗无天日,腓力二世施行的新政策便成为尼德兰革命的导火线。

革命的爆发 60 年代初,人民群众反对西班牙专制统治的斗争最初表现为教派活动。加尔文教和再浸礼教组织到处出现,成千上万人聚集在城郊,传播新教思想,有的手持武器捣毁宗教裁判所的火刑柱,甚至打开监狱大门,释放被监禁的加尔文教徒。政府的镇压更加激起群众的反抗,在尼德兰造成了革命的形势。

在群众斗争的推动下,与资产阶级利益相关的贵族激进派也行动起来了。他们以奥兰治的威廉亲王、埃格蒙特伯爵和荷恩上将为首,组成“贵族同盟”,于 1566 年 4 月向玛格丽特总督呈递请愿书,要求废除“血腥敕令”, 撤出西班牙驻军,罢免格伦维尔的职务,召开三级会议讨论尼德兰的政治形势,同时也向腓力二世表示效忠。西班牙政府拒绝让步,贵族便与资产阶级联系商讨对策,正在这时爆发了人民起义。

1566 年 8 月 11 日,大规模的起义首先在弗兰德斯的一些工业城市发生, 以天主教会作为主要的打击目标。群众冲进教堂和修道院,以工具作武器, 捣毁圣像和遗骨,没收教会财产。起义来势迅猛,几周内就波及布拉奔、荷兰、西兰、弗里斯兰等 12 个省区,参加者达数万人,被毁教堂和修道院达

5500 座,并焚烧了一些债据和契约。这次起义在历史上被称为“破坏圣像运动”,它实际上是革命的开端。

但是,群众运动的发展,使贵族和部份资产阶级感到害怕,开始动摇。以奥兰治亲王威廉为首的一批贵族反对派于是同政府谈判,订立协议,竭力平息这场风暴。8 月 23 日,女总督宣布废除宗教裁判所,对贵族的反叛行为不予追究,允许加尔文教徒在指定的地点传道和祈祷。接着贵族和资产阶级退出运动,起义被镇压。然而政府当局的让步只是一种缓兵之计,不久,腓力二世改派阿尔伐公爵为总督,带领一支 18000 人的讨伐队进入尼德兰,采用残暴手段对付群众,成立新法庭——“除暴委员会”,扬言要把居民作为异教徒斩尽杀绝,一时间竟使整个尼德兰变成了屠场。据记载,处死约 8000 人,连埃格蒙特伯爵和荷恩上将也不能幸免,资产阶级首领安特卫普市长凡·斯特拉连亦被送上了绞刑台。为使金钱不断流入西班牙,1571 年阿尔伐颁布新的课税令,规定征收财产税 1%,土地转卖税 5%,商品交易税 10%。新税令的执行使尼德兰的经济面临总崩溃。阿尔伐下令处死几个停业的小业主,悬首示众,用恐怖手段勒令开业。阿尔伐的血腥统治和掠夺政策迫使 10 万商人、农民和手工业者逃亡国外,奥兰治亲王和他的亲信则逃往德国寻求外援,企图重新聚集力量,打回尼德兰。奥兰治亲王的活动使他实际上成为尼德兰资产阶级意志的执行者,从而得到社会各个阶层的支持。1568 年,他

组织了 3 万雇佣兵,从北方进攻弗里斯兰,以后又多次进军,但因未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几次进攻都为阿尔伐所败。

游击战争和北方起义 当贵族逃亡国外的时候,工人、农民、手工业者和一部分革命的资产阶级分子,对阿尔伐的恐怖政策展开了武装斗争。南方的农民和平民进入法兰德斯森林,组成森林游击队,袭击西班牙军队。北方的渔民、水手和码头工则组成海上游击队,在沿海一带袭击西班牙的船队和据点,使西班牙在南北方的统治都受到牵制。革命在深入发展中。

1572 年 4 月 1 日,海上游击队攻占了西兰省的布里尔城,成为北方各省普遍起义的信号。接着符利辛根取得独立。5 月下旬,须德海的门户恩克豪森城人民暴动,逮捕了市长,掌握了市政委员会,那里停泊着阿尔伐下令建造的大批军舰,舰上满载弹药和大炮,全部被缴。荷兰和西兰省各城市大都爆发了起义,城郊农民组织自卫队,打击西班牙的军队,拒缴什一税和服劳役,荷兰和西兰首先从西班牙的统治下解放出来了。这时,加入到加尔文教团体中的资产阶级分子迅速建立军队,领导起义群众,建立城市政权。就在这年的 7 月,召开各省代表大会,讨论成立联合政权的问题。许多城市起义的胜利,都是在内部发动和奥兰治亲王的军队外部策应的情况下取得的,奥兰治亲王遂被资产阶级和贵族推举为荷兰、西兰总督。到 1573 年底,弗里斯兰、乌特勒支、上伊塞尔、该尔德兰等省继荷兰、西兰之后,宣布独立, 北方事实上已脱离西班牙,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奥兰治亲王成为各省公认的总督。阿尔伐的军队倾全力反扑,北方军民结合,英勇战斗,在哈连姆、莱顿、阿克马尔和蒙斯等城的保卫战中取得胜利。腓力二世撤换了总督,改变了统治策略,都未能挽回在北方的败局。

南方的斗争和根特协定 北方的胜利推动了南方的斗争。1576 年 9 月4 日,布鲁塞尔城首先爆发起义。奥兰治亲王党指挥的民军在城内平民的支持下,攻占了国务委员会大厦,西班牙在南方的统治被推翻,政权转入三级会议手中,革命的中心也由北方转移到南方。南方的情况比较复杂,天主教会和封建贵族的势力比较强大,大商业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又同西班牙有密切联系。最初南方革命的主动权就是掌握在大资产阶级和有反西班牙情绪的贵族手中,他们既要争取独立,又不愿同腓力二世彻底决裂,既拥护新教,而又与天主教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占领布鲁塞尔以后,同年 10 月,南北双方在根特城召开全尼德兰的三级会议。会上北方代表劝告南方采取更加坚决的行动脱离西班牙,但不被南方大资产阶级和贵族接受。只是在会议期间,安特卫普城发生西班牙士兵暴动,杀死市民 8000 多人,又大肆抢劫, 这才促成南方同北方达成协议,宣布恢复尼德兰的统一和各城市原有的特权,废除阿尔伐颁布的一切法令,这个协议被称为“根特协定”。这是一个保守的协定,它没有提出尼德兰独立、宗教信仰自由和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的问题。接着,南方的三级会议同西班牙派来的新总督唐·胡安谈判,签署了“永久敕令”,承认唐·胡安为全尼德兰的总督,企图中止革命。激进资

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对此强烈不满,1577 年秋,布鲁塞尔城爆发了新的起义, 捣毁了贵族的市政局,组成“十八人委员会”,掌握了城市政权,法兰德斯和布拉奔两省的大城市纷纷仿效。十八人委员会逮捕天主教和贵族阴谋集团的首领,没收教产,并修筑工事,储备弹药,把教堂的钟改铸成大炮,准备用武力保卫城市政权。与此同时,自发的农民运动也席卷了南方各省。

南北分裂和联省共和国的成立 1578 年初,西班牙的新任总督亚历山大·法内塞率军反扑,在占布鲁大败三级会议的军队。南方的封建贵族和反动的天主教徒趁机活动,迅速倒向西班牙。1579 年 1 月 6 日,阿尔土瓦和海诺特两省的叛乱贵族成立“阿拉斯同盟”,撕毁根特协定,奉腓力二世为合法统治者。贵族与西班牙势力结合,改变了南方革命与反革命的力量对比, 城市革命政权先后被逐个击破。到 1585 年安特卫普城陷落,南方的革命最后失败,西班牙政府又重新掌握了南方的政权。尼德兰南方后来形成为比利时和卢森堡国家。

尼德兰革命在南方节节失败的同时,在北方却取得了完全的胜利。“阿拉斯同盟”的建立破坏了根特协定,南北宣告分裂。1579 年 1 月 23 日,北方各省,包括荷兰、西兰、乌特勒支、弗里斯兰、该尔德兰、上伊塞尔、德伦特、格罗林根和南方的部份城市采取了针锋相对的行动。他们的代表在乌特勒支城集会结盟,宣告永不分裂,是为“乌特勒支同盟”。同盟以各省代表组成的三级会议为最高权力机关,议定征税、宣战、缔结和约和颁布根本法等一切重大事宜由三级会议以多数票决定,并规定统一货币和度量衡。同盟的协议奠定了北方共和国的政治基础。1581 年 7 月 26 日,奥兰治亲王在海牙召集联合省代表大会,宣布废黜腓力二世,正式脱离西班牙而独立,成立联省共和国,简称荷兰共和国。1584 年,奥兰治亲王被腓力二世派人刺死。法内塞的军队接着向北部进攻,但是屡遭联省军挫败。联省军进而占领了法兰德斯和布拉奔省的北部地区。这时的欧洲形势有利于联省共和国的巩固。1588 年,西班牙的“无敌舰队”惨败于英国海军,1589—1598 年,西班牙对法国胡格诺战争的干涉又以失败告终,国力大受削弱,而联省共和国却得到英法的有力支援。至此,西班牙已无力扑灭尼德兰革命,不得不在 1609

年 4 月同荷兰签订为期 12 年的休战协定,事实上承认共和国独立。欧洲三

十年战争后,在 1648 年的威斯特发里亚和约中,荷兰联省共和国正式得到国际承认。

尼德兰革命是以反对西班牙专制统治的民族独立运动为表现形式的资产阶级革命,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成功的资产阶级革命,在欧洲建立了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这次革命以加尔文教为旗帜,以城市平民和农民为主力,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联盟在革命中起了领导作用。但是资本主义手工工场时期的资产阶级还不成熟,尤其是南方的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经济上对西班牙还有一定的依赖,因此在斗争中软弱动摇,甚至投降背叛,不能领导革命成功。北部的革命也有一定的不彻底性,

革命后,政权掌握在富商和贵族寡头手中,政治上还保留了君主制的某些特点,总督形同国君,职位由奥兰治的威廉家族世袭,连激进资产阶级也没有获得充分的民主和言论自由。这种情况使共和国的改革难于顺利进行,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受到一定限制。荷兰经济的繁荣仅是昙花一现,17 世纪后期开始走向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