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崩离析与经济落后的德意志

三十年战争 到 17 世纪初,德意志仍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诸侯与诸侯之间,诸侯与皇帝之间的斗争,无时或已。在宗教改革后,诸侯分为新教和天主教两大阵营。在德国的七大选侯中,勃兰登堡、巴拉丁和萨克森三大选侯是新教徒;而波希米亚国王、科伦大主教等四大选侯为天主教徒。皇帝也是天主教徒,他的世袭领地——奥地利大公国则成为耶稣会会员活动的根据地。新教诸侯与旧教诸侯之间的斗争是围绕教产问题展开的,因为旧教诸侯抱着嫉妒的心情反对新教诸侯在宗教改革中夺取天主教会的土地财产。新教诸侯由于把天主教教会的土地没收过来据为己有,也由于把路德派教会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势力大大增强,因而比已往有更大的独立性。但是皇帝不甘心于自己的有名无实的国家元首的地位,他一心一意想加强帝国的中央权力,削弱诸侯权力。皇帝与新教诸侯之间,中央集权势力与诸侯割据势力之间的斗争在 17 世纪前期的德意志政治生活中占主导地位。在这个斗争中, 天主教诸侯是跟着皇帝走的。

欧洲列强也插手于德意志内部的斗争。西班牙是天主教国家,而且它的君主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都属于哈布斯堡家族,所以西班牙支持德国的天主教皇帝及旧教诸侯。另一方面,法、英、荷诸国则支持新教诸侯,因为它们不但希望维持德国的封建割据的局面,而且也觊觎德国的土地。

1608 年皇帝指使天主教徒巴伐利亚公爵派兵夺取新教自由市多纳沃特,并且在该市恢复了天主教。这一事件导致了“新教同盟”的成立,巴拉丁选侯是其领袖。天主教诸侯也在第二年成立“天主教联盟”,以巴伐利亚公爵为其领袖。支持“新教同盟”的有英国、法国和荷兰。支持“天主教联盟”的是皇帝、罗马教皇及西班牙。欧洲列强的介入,使得德国问题更加复杂化,使德国内部的矛盾扩大为国际间的冲突,使宗教的矛盾演变为各国君主争权夺利,扩疆拓土的冲突。战争终于在 1618 年爆发了,这便是三十年战争。

三十年战争爆发的直接原因,是由于皇帝马提亚(1612—1619 年)企图巩固他在波希米亚的权势。早在 1526 年,波希米亚就重新并入神圣罗马帝国,国王由哈布斯堡家族成员担任,可是这个国家仍保有较大的自治权,议会和新教教会继续存在。1618 年波希米亚王位空缺,马提亚安置他的亲戚、狂热的天主教徒斐迪南公爵担任国王。波希米亚的贵族反对这样做,因为他们大多为加尔文教教徒,恐怕斐迪南一旦即位,会失去他们的特权和宗教信仰的自由。于是,一些波希米亚贵族冲入皇帝在布拉格的驻跸地,按照波希米亚惩罚叛徒的古老习俗,将皇帝的两个使者从窗口掷了出去。“掷出窗外事件”是引发三十年战争的导火线。

三十年战争的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波希米亚时期(1618—1625 年),

丹麦时期(1625—1629 年),瑞典时期(1630—1635 年),瑞典-法国时期

(1635—1648 年 ) 。“掷出窗外事件”发生之后,波希米亚组成以图伦伯爵为首的临时政

府,再度摆脱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1619 年,布拉格议会推举巴拉丁选侯腓特烈五世为国王。同年,斐迪南登基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被称为斐迪南二世。他外倚西班牙,内靠天主教同盟,举兵讨伐波希米亚。腓特烈原来希望得到他岳父英国国王詹姆士一世和新教同盟的援助,结果都落空了。前者却与西班牙结盟,后者的一些成员因为嫉视巴拉丁选侯的势力强大,采取了“中立”态度,这就使军事上本来就薄弱的腓特烈遭受失败。1620 年 11 月,由梯里①率领的天主教同盟军队在布拉格近郊白山战役中击败波希米亚军队, 西班牙军队也占领了巴拉丁。腓特烈出逃荷兰,其领地巴拉丁和选侯爵位都转归巴伐利亚公爵。斐迪南二世兼任波希米亚国王,约有一半的波希米亚贵族的土地被没收,转入天主教教会和德意志军人手中。波希米亚开始重新天主教化,新教被禁止,并宣布德语为国语。

斐迪南二世重蹈查理五世的故辙镇压新教,1621 年新教同盟被解散,这样一来,不仅德意志新教诸侯心生畏惧,即使远在北欧的新教国家也大为惶恐。丹麦国王克利斯汀四世(1588—1640 年)出面声援德意志新教。他同时又是神圣罗马帝国北部一个邦——霍尔斯坦的公爵,急欲在北德扩张他的势力。1625 年,在英国、荷兰的支持下,克里斯汀四世率领丹麦军队进入德国, 北德新教诸侯相继依附,于是德国内部的战争就转变为国际战争。斐迪南二世利用波希米亚贵族瓦伦斯坦组织的雇佣军同丹麦对抗。1626 年,瓦伦斯坦的军队和由梯里率领的天主教同盟的军队,打败了丹麦和新教诸侯的联军。丹麦国王被迫于 1629 年签订《吕贝克和约》,保证以后不再干涉德国的事务。

皇帝再度胜利,使得反宗教改革的浪潮泛滥于德国。1629 年皇帝颁布了

《归还敕令》,规定所有自 1552 年以来世俗化的教会领地一律归还给天主教教会。这涉及 2 个大主教管区,12 个主教管区,100 多处以前属于修道院的领地。恐怖席卷了所有新教诸邦,似乎已有百年历史的整个宗教改革运动将遭到覆灭。

地处斯堪的那维亚半岛的瑞典,以崇信新教与掌握波罗的海制海权为立国之本。国王古斯塔夫·阿道尔夫担心皇帝的政策和哈布斯堡的霸权会影响瑞典成为北欧最大的强国。1630 年,在法国的大力资助下,阿道尔夫率领瑞典军队进入德国,萨克森、勃兰登堡等北德新教诸侯先后归附。次年,瑞典军队在来比锡附近打败天主教同盟军队,直捣巴伐利亚,继而向奥地利进军。皇帝在危急之际,重新起用已被撤职的瓦伦斯坦,任其为统帅。1632 年

① 约翰·策尔克拉斯·梯里(1559—1632 年),三十年战争期间任天主教联盟军统帅,1630 年升任神圣罗马帝国军队统帅。

11 月在吕岑会战中,瑞典军队取得胜利,但瑞典国王阵亡。瓦伦斯坦为了保存自己的实力,同瑞典进行和谈,引起天主教诸侯的不满,皇帝再次撤销他的职务。不久瓦伦斯坦被暗杀。瑞典军在取得胜利后,军纪松弛。1634 年 9 月,在诺德林根附近被奥地利和西班牙联军击败,一直退到波罗的海沿岸。随后,萨克森和勃兰登堡倒戈,瑞典无力再战。

1635 年 5 月,萨克森与皇帝缔结《布拉格和约》。和约规定:除萨克森选侯所统率的一部分军队外,所有军队都置于皇帝直接控制之下;诸侯所成立的同盟一律解散;战争期间占领对方的领土相互归还等。德意志其他新教各邦都赞同这个和约,撤回了他们对瑞典的支持。皇帝还通过宣布大赦新教诸侯和取消归还敕令,来减轻新教教徒的忧虑。参战的各邦又互相和解了, 德国的内战似乎已接近尾声。实际上,三十年战争还远未结束。起来反对和破坏布拉格和约的倒不是德国新教诸侯,而是法国。黎塞留这位天主教红衣主教,终于公开地断然“支持”德国新教教徒,法国决定直接参战。

法国参加战争的目的,不仅想压服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更主要地想给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在欧洲的霸权以严厉的打击。法国先同瑞典结盟,并取得荷兰的支持,因为西班牙与荷兰之间的战火早在 1621 年重又燃起。1635

年 5 月,法国向西班牙宣战,自三十年战争发生后,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一直在有力地援助它的奥地利亲属,所以向西班牙宣战同向皇帝宣战完全一样。站在法国和瑞典方面的,还有萨伏依、威尼斯和匈牙利等,站在西班牙方面的则是皇帝和德国的一些诸侯。战场主要在德国境内,但战争同时也在法国、西班牙、西属尼德兰和意大利进行。

战争开始后,双方蹂躏所占领的对方地区,掠夺和杀戮居民。1636—1637 年,西班牙军队曾先后自北方和南方攻入法国。到 40 年代战争优势转到法国和瑞典方面来。1640 年,在法国的支持下,1580 年被西班牙兼併的葡萄牙爆发反抗西班牙统治的起义,取得胜利,恢复了国家的独立。1642 年,黎塞留去世,马萨林担任法国首相,继续执行黎塞留的对外政策。1643 年春, 法军在洛可瓦会战中大败西班牙军。与此同时,瑞典军在来比锡附近击败皇帝军队后,继续南下,法军自西东进,两军于 1645 年春会师巴伐利亚。支持皇帝的诸侯在失去西班牙的援助之后,已经无力再战。1648 年,法军在隆斯附近歼灭西奥联军,瑞典军队攻克布拉格,战火在回到 30 年前爆发的地点后嘎然而止。这时瑞典军中传染病流行,法国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发展深感不安,它们虽取得军事优势,也不得不同意停战。

从 1643 年起,交战双方便开始了和谈。因为法国和瑞典争论不已,谈判分别在威斯特伐利亚的两个城市举行。在奥斯那布吕克参加谈判的是皇帝、瑞典、德意志新教诸侯和自由市代表。在闵斯特参加谈判的是皇帝、法国、西班牙和德国天主教诸侯的代表。由于谈判期间双方的军事行动并没有停止,军事形势的变化不时影响双方力量的对比,因此各方面的要求与和谈的条款发生过多次变化,直到 1648 年 10 月才达成协议,缔结了两个和约。

因为上述两个会议地点都在威斯特伐利亚,合称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和约的主要内容是:法国取得阿尔萨斯(斯特拉斯堡除外),并肯定了

它早先取得的麦茨、图尔和凡尔登三个主教管区归它所有。瑞典则获得不来梅和费尔登的主教管区以及波美拉尼亚的西半部,包括什切青城在内。在德国内部,几个强大的诸侯都获得新领土,勃兰登堡得到波美拉尼亚东部和马德堡大主教管区等地;萨克森合并了鲁沙提亚;巴伐利亚得到上巴拉丁,仍保有选帝侯的地位,腓特烈之子继承下巴拉丁,列为帝国的第八选帝侯。和约确定了荷兰的独立地位,承认了瑞士脱离帝国而独立,承认帝国诸侯有独立的外交权力,皇帝不得干涉诸侯内政,帝国的重要事务如立法、课税、征兵、宣战、媾和等,必须由帝国议会决定。和约还规定加尔文教可享受与路德教同样的权利;在帝国法庭中,天主教和新教的法官各占的人数相等。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沉重地打击了哈布斯堡家族,德意志的分裂进一步加深,神圣罗马帝国更陷入分崩离析的境地。西班牙也大为削弱,从此法国在国际事务中占据主导地位。和约划定欧洲大陆各国的国界,开创了国际会议解决国际问题的先例。和约承认天主教与新教享有同等的权利,打破了罗马教皇神权下的世界主权论,使以后解决国际争端开始摆脱神权的束缚。

经济落后·“农奴制第二版” 在中世纪,德意志曾经是东西方商业的要道,商贾往来,在经济上富庶繁荣。但是,君士坦丁堡的陷落和新航路的开辟。使得东西方商业要道转到大西洋沿岸。尼德兰和英国的商人逐渐取代了汉萨同盟的地位,于是许多中世纪繁盛的城市衰落了。三十年战争的破坏和德意志分裂局面的形成,进一步促成了德意志经济的落后。

几乎与德意志经济呈现衰落的同时,德意志又恢复了农奴制。本来德意志的农奴制在 13 世纪就开始瓦解了,农奴逐渐摆脱农奴地位而变为自由的

农民。但是到 16 世纪,他们又开始下降到农奴的地位,农奴制又卷土重来, 有的地主趁农民缴不起地租的机会,把农民的份地收归己有。有的地主在农民流入城市时,把闲置的份地收归己有。这种剥夺农民土地的行为令人想起英国的圈地运动。但是与圈地运动不同的是:第一,德意志地主一般不剥夺农民的全部土地,而只夺取一部分,还留下一部分供农民使用。第二,德意志地主不是驱逐农民,而是把他们留在土地上,叫他们为自己服劳役。

三十年代战争又进一步推进了农民农奴化的过程,有更多的农民变为农奴。在三十年战争中,德意志及有 1/3 的耕地变成荆棘丛生的荒野,地主们往往把这些荒芜的土地收回。此外,战争使许多农民破产:他们失去劳动工具、家畜、肥料及种子等等,地主便利用农民的这种困难,收回农民的一部分份地,然后把这些农民变为农奴,强迫他们服劳役。农奴制的恢复,史称“农奴制的第二版”。

“农奴制的第二版”在北德及东北德表现得最为突出,如勃兰登堡、普鲁士、波美拉尼亚、梅克伦堡及西里西亚等地便是农奴制盛行的地区。在这些地区,农奴制采取最残酷的形式,农奴每周全部时间都在地主土地上劳

作,他们只能利用夜晚的时间耕种自己的份地。地主往往用监工,手执鞭子, 监督农奴劳动。农奴被剥夺了大部分自由:他们不能学习手艺,不经地主同意不能结婚。农奴也常常被出卖、出借或被典当出去,甚至在地主的赌场中被输掉。每一个地主都身兼地方法官或警察长,农民落到被地主任意宰割的地步。

只是在西南、西部及西北德意志还保存着自由农民。但是即使在这些地区,自由农民所受的剥削也是相当沉重的,地主强迫他们缴纳数量很高的实物地租或货币地租,而且他们有时也必须向地主提供一定的劳役地租。

那么,为什么在西欧资本主义方兴未艾之际,在德意志却出现了“农奴制第二版”的历史倒退现象?经过德国及东欧国家学者的多年研究,认为有两个原因:第一、16、17 世纪西欧资本主义有了很大发展,城市人口随之猛增,因之对粮食的需求猛增,世界市场上的粮价也随之猛涨。在这种情况下, 德意志地主有经营粮食生产的强烈的要求。同时,由于德国经济落后,地主不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何物,为了经营粮食生产,他们只能在古老的农奴制中找到出路。第二、德国地主贵族在地方上拥有很大的权势,他们可以任意摆布农民,同时德国的市民阶级力量薄弱,他们无力去支持农民反抗地主恢复农奴制的横霸行为。

农奴制的存在,对于德意志的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抑制作用。因为农奴制不仅由于把农民固着在土地上而堵塞了劳动力的来源,而且也限制了工业品国内市场的扩大。

奥地利君主国 在分崩离析的德意志,有两个邦占重要地位,那就是奥地利和普鲁士。

奥地利位于德意志东南隅,在德语中是“东方国”的意思。其境内物产丰富,气候适宜,农牧业发达,采矿、冶金业一向比较先进。此外,它又是欧洲南来北往的交通枢纽,从古罗马以来就是南北商货的重要集散地。它境内还有多瑙河横贯,又是东西欧的连接地。由于这些原因,它在德意志诸邦中一向经济发达。

中世纪早期,奥地利曾是东法兰克王国的一个边区,神圣罗马帝国建立后,帝国政府在这里派驻边区行政长官,开始了巴奔堡家族长达 270 年的统治(976—1246 年)。1156 年,奥地利升格为公爵领地,统治者获得邦君的特权。后来,巴奔堡家族的势力逐渐扩大到领近的施蒂里亚、克赖因等地区, 成为东南德意志一个强大的诸侯。1246 年巴奔堡家族谱系中断,奥地利曾一度落入北方的波希米亚王室手中。但在 1278 年,当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哈布斯堡伯爵鲁道夫(1273—1291 年在位)经过几年激战后从波希米亚国王手中夺得奥地利,并把它作为自己家族的世袭领地。此后,哈布斯堡家族一直统治着奥地利,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

哈布斯堡家族在以后几个世纪又陆续取得克恩腾、蒂罗尔等地,使其直接统治下的领土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奥地利的领土。1396 年,首次召开了一个

奥地利邦议会,这表明奥地利开始作为一个国家实体出现在历史舞台上。1452 年以后,哈布斯堡家族一直被推选为帝国皇帝,这又进一步扩大了他们的势力。由于巧妙的联姻、外交手段,再加上以强大的武力为后盾,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于 1526 年获得波希米亚、摩拉维亚、西里西亚和匈牙利的大片领土,这样,奥地利成了帝国内部最强大的邦。

从马克西米连一世(1493—1519 年)起,奥地利就开始发展中央集权。15 世纪末在各领地设置隶属中央的行政机构,叫作“政府”或“执政府”。马克西米连一世还在维也纳设立了管理所有领地的中央行政机构,如枢密院

(负责行政和司法)、宫廷财务署、宫廷司法处等等。他的孙子斐迪南一世

(1556—1564 年)进一步发展君主专制制度:枢密院成了君主召集宫廷显贵商议政事、制定政策的最高决策机关;宫廷办公厅发展成管理世袭领地的执行机关。斐迪南一世还在各领地建立隶属于宫廷财务署的财务局,负责税收工作;在中央建立负责国家防卫的宫廷军机处。由于这些改革,奥地利在 16 世纪初已成为欧洲最早实行君主专制的国家之一。

尽管如此,每一块领地却始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都只服从哈布斯堡君主个人的统治。各领地都有自己的等级会议,不承认与其他领地同属一个国家。哈布斯堡家族统治者在不同领地分别具有公爵、伯爵或国王等不同的头衔,以此资格向各领地派驻代表进行统治。但这些代表必须是本地贵族,每一个领地都是一个半自治的实体。因此,尽管集权化已经开始,但诸领地还没有完全融合成一体。

在所有这些领地中,波希米亚和匈亚利的地位最特殊。波希米亚当时是神圣罗马帝国境内唯一的王国,境内包括摩拉维亚边区和西里西亚公爵领地等广阔地域,居民多为捷克人,属西斯拉夫人的一个支系。波希米亚有其自己的历史传统,14 世纪还爆发过反对天主教的胡司战争。民族和宗教的不同使它对奥地利具有很大的独立性,1526 年它承认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权后, 仍保有自己的王国议会和各附属邦的等级会议,并保留着改革后的新教教会。根据波希米亚宪法,王国议会是无限制的立法机构,国王由它选出,国王只有在议会支持下才能行使君主权,还必须尊重波希米亚宪法。后来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者违背诺言,不尊重波希米亚的自治权和宗教权,终于导致三十年战争的爆发。三十年战争后,捷克贵族被没收土地,天主教成为强制性的信仰,波希米亚的自治地位丧失了,成了哈布斯堡家的“世袭领地”。等级议会不再有选举国王的权利,波希米亚事务处也从布拉格迁到维也纳。这样,民族矛盾和宗教矛盾就更尖锐了。

匈牙利王国于公元 1000 年建国,居民是马札尔人,境内还居住着许多南斯拉夫人,属地包括特兰斯瓦尼亚、克罗地亚、波斯尼亚、达尔马提亚等。匈牙利信奉基督教,长期以来实行西欧的土地分封制,文化上受德意志影响,地理上又与德意志毗邻,因此与德意志有密切的联系,一度还受到卢森堡家族的统治。从 14 世纪末起,匈牙利在土耳其的扩张面前首当其冲,不

得不与德意志结成更密切的关系。1526 年土耳其在莫哈奇大战中击溃匈牙利军队,以后匈牙利便三分天下,西部承认了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权, 选举斐迪南一世为国王① 。这以后,奥地利就与土耳其长期争夺匈牙利,直到 1699 年才把整个匈牙利置于它的统治下。尽管如此,匈牙利却从来没有并入神圣罗马帝国,它保留着在帝国之外的独特地位。匈牙利也有自己的议会,贵族地方势力特别大。

总之,哈布斯堡家族统治下的奥地利君主国尚未完全形成统一,而是共戴同一君主的领地共同体。

奥地利的“开明专制” 三十年战争结束后,德意志的分裂局面已经形成,但是奥地利却逐渐上升为强国。通过一系列战争,哈布斯堡家族直接统治的地区,到 18 世纪初已扩张到现在南斯拉夫北部及意大利北部,并且从西班牙手中夺取了尼德兰南部。奥地利已成为幅员广阔的、多民族的帝国。

在对外扩张的同时,奥地利的经济也有所发展。早在 17 世纪,奥地利

就出现了资本主义性质的分散的手工工场;到 18 世纪它又发展为集中的手工工场。波希米亚是奥地利工业最先进的地区。

但是,这个多民族的庞大帝国内部却是矛盾重重。

在波希米亚,民族压迫是和阶级压迫交织在一起的。在三十年战争结束后,曾反对哈布斯堡王朝的捷克中、小贵族都被逐出国外,或者被没收土地。这些土地都落到日耳曼人(奥地利人属于日耳曼人)手中,这些日耳曼人都成了剥削当地农民的地主。而且,奥地利统治者无情地摧残斯拉夫人的民族文化,以德语为波希米亚的官方语言。

在匈牙利,当地的贵族地主与奥地利统治集团勾结在一起共同压迫人民。奥地利派来的官吏对匈牙利人横征暴敛,并且粗暴地推行日耳曼化政策,以德语为匈牙利的官方语言。

到 17 世纪后半期,奥地利帝国境内也强化了农奴制。在捷克、匈牙利、克罗地亚及下奥地利的某些地区盛行以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的强迫劳动为基础的大地主经济。地主残酷地剥削农奴,任意增加劳役时间(在波希米亚甚至达到每周六天)。农民不得到封建主的允许不能结婚,不能随便迁居。他们还承担很沉重的军税(国税)及什一税(教会税)。庄园主不仅收取封建地租,而且担任国家收税人,从中渔利。他们还操纵市场,强迫农民按照他们规定的价格,贱卖农产品而贵买生活用品,而且垄断磨坊,向农民收取使用费。

地主和农民之间的阶级矛盾有时激化为农民的反抗斗争。在 17、18 世纪,波希米亚的农民运动几乎一直没有间断。在匈牙利,1677—1685 年乔科里领导的农民起义及 1703—1711 年拉科齐领导的农民起义也是农民对于地

① 南部被土耳其占领,东部的特兰斯瓦尼亚半独立,依附土耳其。

主的野蛮剥削的有力回答。

专制政府与贵族封建主也有矛盾。长期的对外战争和不断扩大的行政官僚机构,使国库愈益入不敷出,但是大小贵族却竭力维护自己的免税特权, 这意味着国库收入的减少。

为了缓和这些矛盾,帝国政府在 18 世纪下半期曾致力于改革。在奥地利,这些改革是在女皇玛丽亚·特利萨及其子约瑟夫二世在位期间进行的, 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实行土地改革。玛丽亚·特利萨(1740—1780 年)在 1771 年和1775 年颁布法令,宣布减少农民劳役地租及代役租的数量,劳役固定为每周

3 天,每天 10 小时,并且减少农民为地主拉车运输的义务,同时宣布取消皇室领地上的农奴制度。

约瑟夫二世(1780—1790 年)在这方面更前进了一步。他于 1781 年宣布波希米亚、摩拉维亚和奥地利帝国其他地区的农奴为自由人。此后,他们可以自由结婚,有权利自由地离开地主的庄园,并且可以选择任何职业。但是,留在地主庄园上的农民如果继续使用地主的份地,必须照旧为地主服劳役,并且缴纳其他贡赋。

奥地利统治者之所以决定采取这个重要措施,是由于考虑到:封建贡赋过重,农民无力负担国税,也无力按时应征入伍。同时,实现农民人身自由也可以解决手工工场自由劳动力缺乏的问题。最后,这样做也可以缓和农民反对地主的斗争,有利于巩固地主对于农民的剥削。

第二,实行教会的改革。1773 年宣布解散耶稣会,还开始审查奥地利与罗马教廷的关系。约瑟夫二世在位时下令解散大约 400 座富裕的天主教修道院,没收其财产为国有,并且要求天主教主教向君主而不是向教皇宣誓效忠。1781 年颁布宗教宽容令,宣布天主教以外的其他基督教各派都享受合法的地位,各派教徒与天主教徒享受同等的公民权利。

第三,限制地主的措施。为了增强国库收入,也为了缓和农民与地主的矛盾,玛丽亚·特利萨下令取消了地主担任国家收税人的权利,限制领主裁判权。

第四,约瑟夫二世为了奖励工商业,实行保护关税;成立国家工场,以增加国家收入。

但是在实行这些改革措施的同时,专制政府也采取加强中央集权及专制统治的措施。玛丽亚·特利萨看到普鲁士之所以屡次在对外战争中取得胜利,是由于普鲁士实行中央集权,所以她着手改革国家组织。她在维也纳成立“公共及宫廷事务督导部”作为管理所有领地行政和财务的最高机构。各领地都建立直属这个机构的“代办与财务处”,基层又有“县公署”。这样, 建立起一个从中央到基层的行政管理系统,有效地排挤了地方贵族势力。1761 年,为协调中央各机构的工作,又成立最高咨询指导机关“国务会议”, 将宫廷事务部、宫廷审计处、宫廷财务署、宫廷军机处,最高司法处等都置

于它之下。所有这些改革都是在考尼茨公爵(1711—1794 年)指导下进行的, 他于 1753 年起担任首相。由于这些改革,完全的中央集权制建立起来了。但改革措施只限于在奥地利和波希米亚所属地区实行,匈牙利和尼德兰仍旧保留了旧封建机构。玛丽亚·特利萨的儿子约瑟夫二世继续推行中央集权的措施,他的主要改革是把原来彼此分离的相邻各领地合并起来,成立跨领地的地方政府。例如,施蒂里亚、克恩腾和克赖因就置于一个共同的奥地利地方政府之下,其他领地也经历了相同的改组。

为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建立警察制度,并建立严格的书报检查制度以控制舆论。在司法方面,实行司法和行政分离的原则,颁布刑法典,虽然废止了刑讯逼供,却规定了严厉的监禁、苦役和惩罚制度。在军事方面仿照普鲁士实行募兵制,建立常备军,兵力到 80 年代达到 27 万。

这些改革都是在所谓“开明专制”的招牌下进行的。“开明专制”是欧洲一些落后国家的君主玩弄的政治花样,在表面上是按照法国启蒙思想家所提出的一些主张进行改革,而实质上这些改革只是触动了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皮毛,而没有破坏它的基础。而且,这些改革也有其他致命的弱点:君主操之过急,单凭强迫命令,缺乏深入细致的工作及充分的酝酿准备。因此, 奥地利的这些改革收效甚微。约瑟夫二世逝世后,在改革中本身利益受到侵犯的封建贵族把这些改革措施都推翻了,奥地利又恢复到改革以前的状态。

普鲁士的兴起与“普鲁士精神” 在德意志诸邦中,唯一能与奥地利相抗衡的力量是普鲁士。

普鲁士是德意志诸国中领土最广、力量最强、地位最为重要的国家之一,从 17 世纪起,它一直影响着整个德意志的历史。

普鲁士国家是靠不断扩张领土而发展起来的。普鲁士的统治者是霍亨索伦家族。

早在 10 世纪,霍亨索伦家族就统治了瑞士北方的索伦山上一个城堡。到 12 世纪,这个家族的代表又成为纽伦堡城的城主。1415 年这个家族的代表腓特烈一世从神圣罗马皇帝那里取得了勃兰登堡领地和选侯的称号。勃兰登堡位于德意志东北边境,经常与邻近的斯拉夫人发生战争,因而它的军队取得了丰富的军事经验。在 16 世纪宗教改革中,勃兰登堡选侯接受了路德教,并且攫取了天主教教会的土地财产,由是勃兰登堡遂成为一个重要的新教国家。到 16 世纪初,选侯约翰·西吉斯蒙德以他妻子的名义取得了莱因河下游的克列夫兹公爵领地和马尔克、拉文斯堡两个侯爵领地。1618 年选侯又取得了波兰的附庸国——东普鲁士,因而他就从勃兰登堡选侯一跃而成为勃兰登堡-普鲁士选侯。为了取得东普鲁士,他不惜向波兰国王称臣纳贡。三十年战争结束时(1648 年),选侯腓特烈·威廉兼并了东部波美拉尼亚及威悉河流域和易北河流域的几个小领地。同一年,他又趁波兰新王即位的机会,摆脱了对波兰的臣属关系。到 1701 年,选侯腓特烈一世又以参加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为条件,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那里取得了普鲁士国王的称

号。由是,勃兰登堡-普鲁士选侯就变了普鲁士国王。在七年战争中,普鲁士又从奥地利夺取了西里西亚。1772 年瓜分波兰时,又分到西普鲁士(格但斯克和托伦除外),这样就把勃兰登堡和东普鲁士连接起来。勃兰登堡原来领地的面积仅有 23751 平方公里,到 1772 年,普鲁士王国的领土就增加到

194891 平方公里了。

普鲁士之崛起,是有其经济前提的。正是在 17 世纪以后经济繁荣的基础上,这个国家才能强盛起来。普鲁士经济繁荣的原因有二:第一,勃兰登堡的地理位置对经济发展有利。贸易航路之从地中海转移到大西洋沿岸,虽然引起整个德意志经济衰落及停滞,但是却促进了勃兰登堡的经济繁荣。贸易航路的转移。使得南德和中德的个别地区不得不向北海海岸寻找贸易出口,而勃兰登堡就成为必经之路。

第二、霍亨索伦王朝实行的保护工商业的政策促进了普鲁士经济的发展。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早在选侯腓特烈·威廉在位时期(1640—1688 年) 就开始奖励工商业发展。1685 年法国政府取消南特敕令后,胡格诺教徒纷纷逃往国外。腓特烈·威廉下令收容法国流亡者并给予优待。至 1703 年大约

有 2 万名法国胡格诺教徒和 13000 名其他国家的新教徒定居勃兰登堡。他们主要是手艺高强的手工业者和能干的商人,因而把资本和技术带到这里。这些新来的移民建立了毛织和棉织手工工场,进行丝的加工,进行天鹅绒、蜡烛、绢带等物的生产。但是在农奴制存在的条件下,自由劳动力来源非常有限。为了解决劳动力问题,腓特烈·威廉利用刑事犯及狱囚、流浪汉以及乞丐充当新工业的劳动力,其孙腓特烈·威廉一世(1713—1740 年)继续实行这个政策,他特别奖励军事工业,如毛呢工业。

普鲁士由小而大,由弱而强,还因为它推行军国主义政策。大选侯腓特烈·威廉即位时正值三十年战争,勃兰登堡被瑞典军占领。他亲身体会到军队为立国之本,因此他决定向瑞典学习,建立一支常备军。1653 年,他与容克①贵族达成协议:允许容克对农民行使警察权和裁判权;容克则同意选侯征收“军事税”,以便创立常备军。在这个协议中,选侯也同意让容克担任常备军的军官。从此以后,容克就与普鲁士军队结成不解之缘。从腓特烈·威廉以来,普鲁士国家就变成一架强大的军事机器。到腓特烈·威廉一世在位时期,普鲁士军队的数目几乎增加了一倍,达 85460 人,相当于全国居民的

4%。在全欧,普鲁士在人口方面占第 13 位,但是其军队的数目却占第 4 位。国家财政收入的 3/4 都用在军事上。在军队中实行盲目服从,容克出身的军官可以任意鞭挞士卒,有些士卒往往因不堪军官的虐待而自杀。平时军纪甚严,但是一到战时,军官却纵容士兵烧杀掠夺。

普鲁士的军国主义是与容克阶级紧密相联的。容克阶级积极支持军国主义政策,这是因为这个政策给他们带来许多利益:第一,实行军国主义及侵

① 容克(Junker)德意志东部和普鲁士的贵族地主阶级。

略扩张,他们就可以获得新的地产。第二,随着国家领土的扩张,行政管理机构也就扩充起来,这就为容克的子弟提供了更多的当官机会。第三,加强军事力量,也相应地增加了军官的数目。从而为容克的子弟提供了更多的军官职位。

容克阶级拥有雄厚的经济力量,他们的经济力量是建立在农奴制上面的。德意志的“农奴制第二版”在普鲁士表现得最为突出。从 16 世纪到 17 世纪上半期,普鲁士,特别是易北河以东地区的农民又农奴化了。他们完全被束缚在土地上,并且被迫向地主提供劳役地租及代役租。农奴每周要在领主的土地上劳动 4—6 天。1710 年一个官员在报告中写道:“地租、劳役、租税、士兵驻扎和贡赋等经常增加,人民很难维持下去;农奴一直很穷而且越来越穷,一如既往,最后他们无可奈何只好逃跑⋯⋯”

普鲁士的官僚系统也是靠军队的力量建立起来的。本来普鲁士的一些地区的征税权掌握在各领地的等级会议手中,但是腓特烈·威廉却靠武力征税。他曾派军队以武力相威胁,迫使克列夫兹和马尔克接受了新税。接着, 他把这种新税变成事实上的永久性税收,从而剥夺等级会议最主要的职权—

—收税权。最后,由于各地税款主要用于军队开支,他就把税收事务交给军方去办,为此组建军事总部,下面设军事财务处,向各地派遣军官,负责征税。这些军官用军事命令的方式进行工作,很快把工作范围扩展到整个经济领域,并把各地原有的行政机构排挤到一边,其中包括各领地等级会议和市镇自治当局。通过军事总部,腓特烈·威廉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官僚行政系统, 而这个系统的灵魂是军队。1723 年他设立直属国王的“财政、军事与王室领地最高总管理处”,作为管理国家的最高行政机构。这位“军曹国王”用管理军队的方法管理国家,认为专制君主最懂得他的人民需要什么。他曾说: “朕乃君主,故可为所欲为。”在他的统治下普鲁士发展成高度集权的专制国家,军营式的纪律与等级制度支配整个社会生活。所谓的“普鲁士精神” 到这时已完全成形了,它的公式是专制主义加上军国主义。

普鲁士的“开明专制” 腓特烈·威廉一世的继承人是腓特烈二世(1740

—1786),在他的统治下普鲁士终于发展成欧洲强国,他自己也获得“腓特烈大王”的称号。

腓特烈二世素有实行“开明专制”的美誉,据他说:“君主并非绝对的主人,而只是国家的第一仆佣。”他推崇法国的启蒙思想,自称是伏尔泰的朋友和庇护者。他说自己“论秉性是哲学家,论职责是政治家”,他主张哲学家与君主共同治国,而“治理良好的政府应该有一个体系,其条理性就如同哲学体系一样。”他还爱好音乐,善写诗词,高谈阔论地评论文学,甚至请伏尔泰教他用法文写作。他开办学校,奖励科学,扶助艺术,重视教育, 从任何方面看,他都是“开明君主”的典型,因此深得法国哲学家们的赞誉。从治国思想看,他标榜科学与理性,并且表白自己的统治是合乎科学与理性的。他这样做,当然比明目张胆地强调“君权神授”的神学观点要好一些,

表明启蒙思想对他的影响;但“开明专制”在本质上仍然是专制主义。

实际上,腓特烈二世在位期间,权力变得更加集中,最后集中到国王一个人手里。他改组“财政、军事与王室领地最高管理处”,使实权不至落到大臣手里。他在“总管理处”之下设立专卖局,虽说在名义上是总管理处的下属机构,事实上却直属国王,负责国家的财政,其官员也从管理处之外委派。他设立新的政府部门时也是名义上属于总管理处而事实上属于他自己。他恢复内阁的作用,而自己亲自在内阁工作,每天阅读并批示从各部及各省呈交来的各种报告。他十分注意让所有官员都只了解局部情况,而只有他自己掌握全面。他要求官员讲求有效率,却不准有丝毫的主动性。他对官员说: “你们绝没有任何主动权,一切事必须直接通报我。”普鲁士的官僚机构这时成了国王手中驯服的工具,国王是唯一的头脑,官僚机构只是他的手脚。显然,这就是腓特烈理想中的“哲学体系。”

政府必须有效率,而这显然是做到了。在欧洲,普鲁士很快以效率高、守纪律闻名。当它从奥地利手中夺过西里西亚后,能够从同一批纳税人那里榨取十倍于先前的税款;而在 1756 年,普鲁士官员征收的税款相当于整个俄国的税收。

收税的目的在维持军队。腓特烈二世统治期间,军队从 8 万增加到 20 多万,军费占国库开支的 4/5。他用这支军队不断进行扩张战争,1740 年借口奥地利继承问题夺取西里西亚,1756 年又参加七年战争,1772 年它与俄、奥共同瓜分波兰、取得西普鲁士,使它在波罗的海沿岸的领土连成一片。腓特烈二世的继承人腓特烈·威廉二世(1786—1797 年)又两次参与瓜分波兰, 使普鲁士的领土达 30.5 万平方公里,人口 860 万,俨然成为欧洲的一个大国腓特烈二世曾说:国家不分大小,“政府的基本法则都是扩张领土。”这就是普鲁士“开明专制”的基本出发点。

腓特烈二世还发展工商业、招徕外国移民、疏通道路、修筑桥梁,使普鲁士的经济获得相当发展。但所有这些“开明”措施都是为了增加税收,从而扩充军力。普鲁士的“开明专制”是统治者为“普鲁士精神”寻找一条“理性”道路,它的结果是普鲁士变得更专制、更军国主义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