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代中国专制统治的强化

宦官专政与内阁纷争 1500—1600 年,相当于中国的明弘治、正德、嘉靖、隆庆、万历诸朝。在这一百年间,明王朝由盛转衰,呈现了危机的征兆。

在政治上,封建统治集团日益腐朽,出现了宦官专政与内阁纷争的局面。在中国封建专制政治的发展过程中,明代皇权极重。明太祖废宰相,并严禁宦官干政,皇帝“自操威柄”。如同历代的情况一样,明初诸帝尚能勤政图治,但到中叶以后,皇帝或深居宫中,或巡游四方,耽于享受,倦于政事。世宗、神宗都 20 余年不视朝,群臣罕见皇帝的颜色。朝廷遇事委之于近侍太监,而司礼监职权最重,遂操政柄。宦官擅权者,最著名的有王振、刘瑾和魏忠贤等人。他们通过东、西厂等特务组织,残酷地迫害人民和不附己的官吏。例如,正德三年(1508 年),提督西厂太监谷大用分遣官校远出侦事。江南民吴登显等三家于端午竞渡龙舟,特务竟诬陷为擅造龙舟,抄没其家。“自是偏州下邑,见华衣怒马、京师语音,辄相惊告,官司密赂之, 人不贴席矣”。明王朝还派出太监充当“矿监”、“税监”,以收税的名义到全国各地进行掠夺。在万历的 8 年间(1597—1605 年),这些阉官向朝廷进缴的白银有 300 万两,他们所中饱的还不知有多少。“税监”到处私设关

卡,任意勒索商贾。万历年间,“税监”孙隆在苏州盘剥机户,织机 1 张,

税银 3 钱。

宦官贪污纳贿,搜刮民财,聚敛的财富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刘瑾籍没时,其家有“黄金 250 万两、银 5000 万两,其他珍宝无算”。太监王振

家有金银 60 余库,珊瑚高六七尺者 20 余株。

明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腐朽,也表现在各派政治势力在内阁中的斗争。明太祖罢宰相不设,政务归六部长官(尚书),另设大学士数人,充当皇帝的秘书,阶秩仅正五品。仁宗、宣宗时,开始由六部尚书兼大学士,“阁职渐崇”。英宗时,“阁权益重”。世宗鉴于武宗时宦官专权的教训,便抬高内阁的地位,阁臣的班次在六部之上,并确定“首辅”,主持内阁。首辅位尊权重,成为各派官僚集中争夺的对象。例如世宗朝,夏言任首辅时,严嵩阴窥其位,终借故攻倒夏言,坐上首辅的交椅,专权达 21 年之久。严嵩晚

年失宠于皇帝,又被徐阶攻倒,籍没其家时,竟有黄金 30 万两、白银 200 万两,其他珍宝器物无数。此后,徐阶、高拱、张居正迭为首辅,都是用权术取代前任,而自己又中了后任的圈套。

但不论是巨珰,还是权相,都不过是皇帝的爪牙而已。权倾一时,自比周公摄政的张居正,仍不得不刻意交欢于大太监冯保,并通过冯保求得神宗生母李太后的恩庇。“立皇帝”刘瑾,似乎与“坐皇帝”朱厚照敌体了,但“坐皇帝”一发怒,认为“奴果反”时,便把他杀掉了。中国封建晚期极重的皇权,是严重阻碍社会进步的反动力量。

土地兼并与农民起义 明朝自中期以后,皇帝和地主各阶层剧烈地兼并农民的土地,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机。首先,皇帝带头掠夺民田,广设皇庄。孝宗弘治二年(1489 年),京畿以内皇庄有 5 处,共占地 12800 余顷。武宗正德七年(1512 年)皇庄增到 30 多处。正德十六年(1521 年),皇庄共占地 200919 顷之多。亲王也大量霸占农民土地。正德时,江西宁王宸濠夺民田以万计,擅杀平民不下千数。嘉靖时,景王戴圳“越界夺民产为庄田”, 占地竟达数万顷之多。官僚、乡绅也不择手段兼并大片土地。曾当过首辅的徐阶在苏松平原占田 24 万亩,手下佃户几万人。奸相严嵩“广市良田,遍于江西数郡”,又广置“良田美宅于南京、扬州,无虑数十所”。这种现象可以用下面两句话概括:“公私田庄逾乡跨邑,小民恒产岁朘月削”。土地兼并的结果,使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赋税、徭役和地租也不断加重。从正统元年到成化年间,江南农民所纳田赋增加 3 倍。明初规定,垦荒地“永不起科”,但是自宣德年间起也开始向垦荒地征收田赋。随着土地兼并而出现的赋役不均,加重了农民的痛苦。“富者田连阡陌,坐享兼并之利,无公家私粒之需;贫者虽无立锥之地,而税额如故,未免缧绁追并之苦”。官僚豪绅通常都隐瞒土地,把应该缴纳的田赋转嫁到农民身上。徭役之重,也使农民叫苦。按明政府规定,有田地的官吏当然免役,而“两榜乡绅,无论官阶及田之多寡,决无佥役之事”。就连富商臣贾,也是“力役不及”。因而各种差役都落在了百姓身上,以致“孤寡老幼皆不免差,空闲人户亦令出银,故一里之中,甲无一户之闲,十年之

内,人无一岁之息”。地租很高,一般占农民收成的 50%以上,最高达 80

%以上。农民也是高利贷盘剥的对象。吕征在《实政录》中记载道:“近见佃户缺食,便向主家称贷,轻则加三,重则加五,谷花始收,当场扣取。勤劳一年,依然冻馁”。

土地兼并,赋税、徭役及地租的加重,使农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为了逃避赋税、徭役、地租的追呼敲扑,不但失去土地的农民,甚至有土地的农民,也不得不背井离乡,沦为到处飘泊的流民。成化时期,是流民逃亡的高潮,仅北直隶顺天八府,流民就达 263000 多户,72 万余口。

更多的农民则铤而走险,掀起武装反抗斗争。正统以后,全国农民起义此伏彼起,规模越来越大。正统时,有叶宗留、邓茂七领导的浙闽赣山区的农民起义;成化时有刘通、李原领导的郧阳山区的农民起义;正德年间有杨虎、刘六、刘七领导的农民起义。社会矛盾的日益加深,最后发展为推翻明王朝的明末农民大起义。

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及其发展缓慢的原因 16 世纪左右的嘉靖、万历时期,中国封建社会内部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在不少部门中,出现了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单位,其中以纺织业最为明显,陶瓷、榨油、矿冶等行业中, 也有所表现。分布的地区主要在江南及东南沿海。苏州的纺织业相当发达, 从事丝织业的机户有数千人,织工就更多了。据《苏州府志》记载:“郡城之东,皆习织业。织文曰缎,方空曰纱。工匠各有专能,匠有常主,计日受值。有他故,则唤无主之匠代之,曰唤代。无主者,黎明立桥以待。缎工立花桥,纱工立广化寺桥。以车纺丝者日车匠,立濂溪坊。什百为群,延颈而望,粥后散归。若机房工作减,此辈衣食无所矣。”上面所说的缎工、纱工、车匠都是出卖劳动力的工人,受雇于“机户”,被他们剥削,但没有人身依附关系。“得业则生,失业则死”。机工和机户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是“机户出资,机工出力”。

但是,明代中后期的资本主义萌芽只是在局部地区,在少数部门中稀疏地出现,发展十分缓慢,带有很大的局限性。这是由于:第一,商品经济虽然较前有所发展,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商业的发展很不平衡,北方比江南和东南地区要落后得多。第二,封建的生产关系仍是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农业上,除自耕农民的个体经济外,大部分属于封建地主经济。手工业方面,占优势的是农村家庭手工业生产、各种类型的小商品生产和封建政府的官办工场生产。与它们相比,资本主义的手工业显得十分微弱。第三,封建王朝的重农抑商政策,摧残了刚刚萌芽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松窗梦语》载:“各处商人所过关津,或勒令卸车泊舟,搜检囊匣者有之; 或高估价值,多索钞贯者有之。所至关津既已税矣,而市易之处,又复税之。夫以一货物当一税课,有羡余,有常例,巡拦之需索,吏胥之乾没,不胜其扰,复两税之,贾人而得不重困乎?”明王朝还用低价收购、任意派索等办法,剥削工商业者。至于形形色色的禁令,则是摧残工商业的更为严厉的手

段。例如,封建统治者认为“开矿必当聚众,众聚必当妨乱”,故严申矿禁。据《天下郡国利病书》载,明代中后期山东四府(济南府、兖州府、青州府、登州府)封闭的各种矿洞,就有锡矿洞 2 处、银矿洞 64 处、铅矿洞 9 处、

金矿洞 6 处。

明代的海外贸易、海禁政策和西方殖民者的对华侵略 明代的对外贸易,有官私两种。明朝初年,官府控制的朝贡贸易占主要地位。中、后期, 则以私人海外贸易为主。

16 世纪,中国的商品经济已经有相当的发展。西人东来,更扩大了世界市场。在这种内外因素的刺激下,中国的私人海外贸易以空前的规模发展起来。嘉靖年间,“漳闽之人,与蕃舶夷商贸贩方物,往来络绎于海上”,“虽重以充军处死之条,尚犹结党成风,造舡出海,私相贸易,恬无畏忌。”嘉靖二十三年至二十六年(1544—1547 年),中国海商私贩日本途中,遇风漂到朝鲜而被李氏王朝送还者,“前后共千人之上”。

但是,明王朝自太祖时起,就厉行海禁政策,“片板不许下海”。永乐年间,郑和七下西洋,虽为世界航海史上的盛举,但终属于弘扬封建帝国声威的性质。而且,永乐皇帝只让郑和进行官方的朝贡贸易,并不许本国商人出海从事私人贸易。此后,从宣宗到武宗诸帝,都一再严申前禁。世宗遵祖宗成宪,于嘉靖四年(1525 年)下诏:“行浙福二省巡按官,查海舡但双桅者即捕之,所载即非番物,以番物论,俱发戍边卫。”嘉靖十二年(1533 年), 复命兵部“亟檄浙福两广各官,督兵防剿。一切违禁大船尽数毁之。自后沿海军民私与贼市,其邻居不举者连坐。”总之,明王朝满足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而视海外贸易为无足轻重的事情。它对“海外四方诸夷”所抱的态度是:“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不仅如此,它还怕私人海外贸易引起勾结“倭寇”侵扰的后果,危害自己的统治。

明王朝之厉行海禁政策,引起了以海盗商人为主的沿海人民的激烈反抗。海上贸易集团,因“严禁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寇”, 是即“海盗商人”。海禁政策还打击了东南沿海各省的农民和渔民。他们“资衣食于海”,因海禁太严,失去生理,也就“相率入海为盗”。这样,16 世纪为患中国东南沿海的“寇”,其主体已非来自日本的“倭”,而是违反海禁与倭勾结的中国人。嘉靖时期的“倭患”,与明代早期不同,实际上是“倭居十三,而中国叛逆居十七也。”由于戚继光等爱国将领的努力,倭寇终被扑灭,但明朝的一些官吏也从此认识到:海禁既不能消灭私人海上贸易,也不能根绝倭寇。“片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于是,一些有远见的官吏主张开放海禁。隆庆元年(1567 年),根据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的建议,“准贩东西二洋”。此后,私人海外贸易有了相当的发展,但政府在船只数目、贸易地点等方面仍有种种限制。明王朝的重开海禁,并非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的政策,而是为了防止大规模反海禁斗争的再起,所谓“于通之之中,申禁之之法”。

就在中国封建王朝厉行海禁的同时,西方殖民者纷纷东来,开始了对中国的侵略和掠夺。最先来到东方海域的是葡萄牙人。正德六年(1511 年), 葡萄牙武力侵占了满刺加(马六甲),控制海上通道,阻断了中国与南洋各国的贸易。随后,葡萄牙以满刺加为基地,进一步侵掠中国。嘉靖三十二年

(1553 年),葡萄牙殖民者谎称商船遇到风暴,借口晾晒货物,遂上岸定居。三十六年(1557 年),葡萄牙殖民者竟于澳门私自扩充居地,设官管理,非法将澳门变为葡萄牙的殖民地,成为西方殖民者侵略中国最早的一个据点。继葡萄牙人之后,西班牙殖民者于嘉靖四十四年(1565 年)占领吕宋(菲律宾),作为在东方进行贸易的根据地。天启六年(1626 年),他们又占据了台湾北部的基隆和淡水。万历九年(1581 年),荷兰独立,从此与西班牙展开了争夺海上霸权的斗争。万历四十七年(1619 年),荷兰侵占爪哇,崇祯十五年(1642 年),打败盘踞在台湾北部的西班牙殖民者,全部占领了台湾, 把台湾变成了他们的殖民地。

上述西欧诸国的海上贸易和殖民活动,得到了本国政府的大力支持。西欧各国王权实行的是重商主义政策,而中国的封建专制皇权则恰恰相反,实行的是“重农抑商”政策。大明皇朝的统治者对世界形势懵然无知,当葡萄牙人进入印度的果阿、第乌和中国的澳门时,他们仍处之泰然,丝毫没有感到这就是处于重大转折中的西方殖民力量伸入东方的第一个触角。中国的私人海外贸易既然得不到政府的保护而未能充分发展,也就不能通过海外贸易而积累足够的货币资本,促进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这是中国从 16 世纪起落后于西方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文化与科技 在 16 世纪的中国思想界,最有影响的是王守仁(1472— 1528 年)和李贽(1527—1602 年)。

王守仁发展了陆九渊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用以对抗客观唯心主义的程朱理学。他提倡“致良知”和“知行合一”论。所谓“良知”,即“天理”, 是先天就具备的。但人又有“私欲”,蒙蔽了“良知”,故要“去私欲,存天理”。这实质上就是要人们自觉地遵守三纲五常的封建统治秩序。如何才能“致良知”呢?王守仁提出了“知行合一”的学说。他说“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这就是要人们把任何不符合“天理”,亦即任何不利于封建统治的欲念,都消灭在萌发之中。王守仁的思想虽然就总体而言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但也有其积极的一面。王学包涵了某些否定旧权威的意蕴。王守仁认为“吾心良知”是“圣人”与“愚夫愚妇”共同具有的。因此王学隐约地含有思想解放的因素,成为明末发展起来的市民意识的前驱。

李贽是明清之际反封建启蒙思想的先驱。他敢于打破千百年来对孔子的迷信,公开宣称不能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李贽反对宋明理学家鼓吹的“去人欲,存天理”的说教,明确主张“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应该把物质生活作为道德的基础。他还进一步提出“人必有私”,应该使“天下

之民,各遂其生,各获其所望”。对不同个性的人,李贽主张“因材”“并育”,“各从所好,各骋所长”。李贽反对封建束缚、朦胧地要求平等和发展个性的思想,反映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中小地主和工商业者的利益和愿望,具有一定的进步性。由于李贽敢于否定孔子的权威,抨击道学的虚伪, 明政府以“惑世诬民”的罪名,把他下狱。李贽愤而自尽。

明代也是中国通俗小说的鼎盛时期。吴承恩的《西游记》,佚名作者的

《金瓶梅》,以及冯梦龙的《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等, 都是流传甚广、脍炙人口的杰作。

随着生产的发展,明代后期出现了几部很有价值的科技著作。李时珍

(1518—1593 年)所著《本草纲目》,共 52 卷,收录了药物 1892 种、药方

11096 个,其中大量材料是其他文献上记载过的,但也有许多材料,是他亲自考察得来的。《本草纲目》是药物学的巨著,几百年来对国内有很大的影响,并被译成多种外国文字。

徐光启(1562—1633 年)著《农政全书》,共 60 卷,在他死后由他人加工刊行。全书对有关农业生产的问题,都有所论述,而以水利和荒政所占的篇幅最多。书中收集了历代的有关文献,也有一部分是他实验的心得。这是一部集我国古代农学大成的巨著。

二、16 世纪封建统治重建中的日本 “战国”时代的政治概况 16 世纪是日本从封建割据开始走向统一,

重建封建秩序的时期。1467 年,日本因守护大名争夺权势而发生“应仁之

乱”,战争延续了十年之久。在战争中室町幕府的威权丧失殆尽,名存实亡。随后一百年间,日本出现了群雄割据、封建混战的局面,这就是日本历史上所称的“战国”时代,这种分裂的状况直到 16 世纪中叶才开始改变。在这个时期里,西欧国家封建关系趋于瓦解,资本主义萌芽,而日本在国家初步实现统一之后,封建统治却进一步强化,这是日本这个时期历史发展的主要特征。

战国时期,由幕府任命、代表幕府统治地方的守护大名在长期混战中互相撕杀,同时又受到农民起义的打击,力量大大削弱,以致完全衰落下去。地方武士、领主在乱世中趁机扩大势力,拥兵自立,把霸占的一城、一地、一国或数国变为独立王国,一个新的地方割据势力,即战国大名随之崛起。这个时期,日本实际受众多的战国大名的统治,中央政府徒具虚名,日本几乎陷入无政府状态。然而战国大名在领国内的统治是有成效的,他们在下属领主中推行家臣团制度,只要小领主表示臣服,便被收编为家臣,战国大名和家臣结成主从关系。大名保护家臣的土地占有,对有功者还予以赏赐,家臣领有的土地变成了大名的直辖领地。家臣则以武力支持大名,他们平时集中住在大名的城下町,随时听候调遣,战时为大名出兵作战,成为大名的军

事骨干力量。家臣实际上是一批新兴的武士地主,他们被组编成一个不同层次的团体,其上层人物都是大名的亲属或亲信,上层和下层的一般成员之间也结成主从隶属关系,后者对前者拥有绝对的权威,大名也主要依靠这部分人在政治、军事和经济上统治领国。

为了加强对下级封建领主的控制,防范他们的反抗,一些领国大名还制定了家法,将君主与臣属的关系和臣属应遵守的规定用法律手段固定下来。家法的主要内容有禁止领有地的买卖和转移;实行长子继承制;家臣的婚姻和财产的继承必须得到君主的认可;家臣之间不得相争;违犯家法者处以重刑。这时国家是分裂的,但战国大名在各自的领国内保持了相当程度的稳定。

  1. 世纪 40 年代葡萄牙人初到日本,向日本输入火枪,传播天主教。火药武器的采用,使日本在军事方面发生很大变化,以前的军队是由使用剑和矛的武士骑兵组成,广泛使用火枪之后,被称为“足轻”的步兵便占据了主要地位。步兵来源于农民,被征集的农民脱离了农业而成为职业兵,武士阶层就是由他们来补充的。火枪火炮的运用,无论对大名巩固在领国的地位, 还是对日后日本封建统治的不断强化,均产生很大的影响。

农工商业和城市的发展 战国大名为了加强对领国的统治,战胜竞争对手,进而统治全国,大都重视发展经济,以增强自己的实力。在农业上统一租税,废除苛捐,开垦荒地,扩大农田,兴修水利,采用新技术,使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显著提高,并且广泛种植经济作物。农业生产的发展为手工业、商业和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工商业方面,战国大名宣布废除行会组织——“座”的垄断特权,免除工商业者的户税、徭役和关税,允许营业自由,开放市场。这些政策吸引了农村手工业者大批进入城镇,彻底摆脱对农业的依赖,促进了城镇经济的发展。16 世纪前期,日本涌现了一批自治市, 较大的有九州的平户和长崎等,原有的城市例如堺市也获得进一步发展,堺市人口超过 5 万,京都甚至多达 10 万,工商业相当繁荣。日本主要的手工制品有纺织品、瓷器、漆器、剑戟、酒和农具。这个时期的对外贸易也很发达,同中国、朝鲜、琉球、菲律宾和印尼等亚洲国家有广泛的贸易往来。输出刀剑和金、银、铜等原料,还有瓷器、漆器、扇子、屏风等手工艺品。输入棉花、糖、玻璃、生丝以及丝绸、锦锻等高级纺织物。随着城市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各地区联系加强,实现国家统一的经济条件基本具备。

但是,战国大名发展经济的政策只不过是一种富国强兵的手段,他们需要商业和手工业为集中住在城下町的武士家臣团提供军需品和生活用品,为各级封建领主提供供享受的高级消费品,市场上流通的人民生产和生活必需品与之相比数量较少。大名允许市民获得一定的经营自由和城市自治权,最终是为了强化领国的武力统治,因此营业自由和城市自治的时间是短暂的, 程度也有限。对工商业的控制直接关系到大名领国制的维持,战国大名在巩固领国统治的过程中,逐渐把工商业者集中到他们的城下町,城下町起初主

要是大名的政治和军事中心,这时这些地区的附近聚集了日益增多的工商业住户,经济迅速发展起来。16 世纪后期,城下町的数目不断增加,一度繁荣的自由市却逐渐消失,或者是城下町化。此后,城市手工业尤其是同战争有关的手工行业便受到大名的御用机构统制。大名还培植了一批御用商人,通过他们控制商品流通,把一般商人纳入到他们的直接统治之下。这样,城市经济便完全从属于大名领国的军事和政治,城下町成了强化封建统治的工具。由于城市和重要的生产部门都掌握在大封建主手中,城市市民的成长受到压制,它的上层人物还对封建势力有很强的依附性,以致力量比较软弱, 不能象西欧国家那样成为实现国家统一的政治势力,这就决定了日本在重新统一中必须依靠武士地主,走武力兼并的道路。

织田信长和丰臣秀吉重新统一日本 经过长期混战,从 16 世纪中叶起日本逐步实现地域的统一。在兼并战争中,尾张国的一个中等封建主织田信长(1534—1582 年)以名古屋为根据地向外扩张,逐渐压倒其他战国大名, 奠定了日本统一的基础。

织田信长主要的打击对象是战国大名和形成割据势力的佛教寺院,在地域上首先以占领近畿和关东地区为主要目标,为此必须夺取近畿与关东之间的尾张、三河和远江三个领国。1559 年织田信长把尾张国控制在手,1560 年又抓住有利战机,以 2000 骑兵突袭远江国的今川氏,杀死主将今川义元, 占领了远江国。接着,同三河国大名德川氏结盟,议定德川家康向东发展, 织田信长则向西发展。由于德川氏牵制了东方之敌,织田信长出兵进展神速,于 1567 年消灭了尾张国的近邻美浓国,得到天皇和幕府的支持,他挟持天皇和幕府以号令天下。1568 年亲率 5 万大军出征,势如破竹,在打败伊势、近江之敌之后,进驻京都,横扫畿内 5 国(和泉、摄津、山城、大和、河内),把势力伸展到日本的心脏地带。70 年代初、织田信长派兵围攻积极参加内战的大寺院,大神社,摧毁了京都附近许多佛教寺社,并且残酷地镇压一向宗农民起义。1573 年织田信长废掉了室町幕府的末代将军,室町幕府最后灭亡。这时全国已有一半地区在织田信长的控制之下。但是,1582 年织田信长受到叛变家臣的围攻,寡不敌众,被迫自杀身亡,他的统一事业遂由丰臣秀吉(1582—1598 年执政)继承并最后完成。丰臣秀吉是织田信长的部将,受织田信长重用,在后期的统一战争中负责经略西国,屡建战功。织田信长死时,他正在进攻西南部的大名,闻讯后回军京都,消灭叛将,继承织田信长的地位。这就引起了织田信长诸子和势力强大的家臣的不满,内战爆发,他们当中有的被丰臣秀吉打败,有的通过和谈与丰臣秀吉达成共处的协议。1586 年丰臣秀吉任太政大臣,打着天皇的旗号,继续进行征服战争,至1590 年基本完成了统一日本的大业。

丰臣秀吉强化封建统治的措施 继织田信长之后,丰臣秀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恢复封建秩序,巩固中央政权,强化封建统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和加强中央政府机构。织田信长在以武力平定诸大名国的同时,已经开始建立中央政权,他在安土山筑城,建起了空前宏伟壮丽的天守阁,有五层七重,既是政厅也是宫殿。丰臣秀吉在进一步统一日本过程中,另在大阪筑城,规模更大,形成为新的统治中心。接着着手加强中央政府机构,1585 年设立“五奉行”,由前田玄以管理京都市政、皇室、寺社;长束正家负责财政;浅野长政、石田三成、增田长盛三人则管理行政、司法和丈量土地。平时分工负责,遇大事则五人合议,妥善裁决。1591 年又设置“五大老”, 做“五奉行”的顾问,由德川家康等五人组成。后来又设“三中老”,由中村一氏等三人组成,以协调“五奉行”和“三中老”的关系。

加强对各地大名的控制。在征服战争中,丰臣秀吉没收了战败大名的部分土地,把它分赐给亲信部下,削弱地方大名而加强拥护自己的势力。又把各地大名的家属送到京都、大阪作为变相的人质,牵制大名,防止他们随时造反。借联姻结盟在战国时代是一种普遍现象,这时规定不经许可大名不得彼此结亲,以防范他们联合起来反抗中央。丰臣秀吉还通过在全国范围内丈量土地使自己成为全国土地的实际支配者,取消了地方豪强的土地所有权, 然后再以“恩赐地”的形式将土地重新分配给大名、领主,使他们成为自己的家臣,又要求受地者宣誓效忠,从而和他们建立紧密的主从关系。丰臣秀吉甚至常常以种种借口没收或变更大名的领地,转换大名所在的地区。

采取各种手段加强对农民的剥削和统治,这是丰臣秀吉封建政权的根本政策。织田信长统治末期,已在他管辖的地区大规模实行压迫农民的措施, 丰臣秀吉继续贯彻,最重要的是“检地”即调查和丈量土地。规定用统一标准丈量,每块土地的面积以曲尺 6 尺 3 寸(约 191 厘米)的平方为一步,300 步为一亩,10 亩为一段,10 段为一町。实行“一地一作人”制度,规定父子和亲属不得同居,必须单独立户。丈量土地后给每个耕作者发新地照,各村都建立检地帐。耕地按肥瘠分为四等,按等课赋。全国各地的年贡都要以实物缴纳,折成稻米的石数,统一石数的升、斗。确定实际耕作者——小农为年贡的承担者。通过“检地”农民获得了稳固的耕作权,保护了小农经济。“检地”的最终目的在于有效地征收年贡,最大限度地榨取农民,农民所缴纳的年贡达到收成的 2/3。法令规定农民必须永久居住在村庄;不得改从它业。并把农民编成五人组或十人组,形成连环保,一家有罪共同受罚。由于长期以来国内战乱,农民手中掌握了大量武器,构成对统治阶级的巨大威胁,法令规定农民不准佩刀,要求各地大名收缴农民的武器,防止农民暴动。

丰臣秀吉对工商业的发展给予一定的鼓励和支持,废除关卡,铸造“天正大判”“天正小判”等货币,以京都为标准统一度量衡,以利商业的发展。丰臣秀吉一方面给工商业者以免除地租等特权,另一方面对他们又加以严格控制,规定必须服从他的统治。

以上种种措施的执行,使日本已经动摇了的封建秩序又重新得到恢复和加强。

丰臣秀吉发动侵朝战争及其失败 丰臣秀吉对外扩张,企图征服朝鲜,入主中国,称霸亚洲。早在 1578 年他就曾经说过:“图朝鲜,窥视中

华,此乃臣之素志”。当他完成了国内统一之后,紧接着在 1592 年发布出

征令,调集 18 万陆、海军侵略朝鲜。4 月 12 日,日军在釜山登陆,然后进击庆长、金海。两月间相继攻占了开城、京城(今汉城)、西京(今平壤), 朝鲜大片领土沦陷。朝鲜国王李昖在爱国臣民抗倭热潮的推动下,虽已退至中朝边境的义州(今新义州),仍然坚持抗战,继续募兵,同时要求中国援助。朝鲜海军在爱国将领李舜臣统率下与日军进行过两次海战,重创了日本海军精锐部队,打乱了丰臣秀吉“水陆并进”的部署,牵制了他的陆军北进。中国明朝廷派李如松等将领,率 5 万余大军与朝鲜军并肩作战,收复了西京、开城、京城和南半岛大部分地区。日军退守釜山,被迫议和。日方佯装接受朝中提出的“勒倭尽归巢”“既封不与贡”“誓无犯朝鲜”三个条件,实际准备再犯。

1597 年 2 月丰臣秀吉又出动陆军 14 万入侵朝鲜。由于士气不振,8 个月才抵达京城附近。明朝廷再次派兵援朝,中朝联军共创日本陆军,取得决定性胜利。1598 年 8 月丰臣秀吉因侵朝战争失败抑郁而死。日军在全线撤军时,遭到朝中联合舰队的致命打击,海军几乎全部被歼灭。

长达七年的侵朝战争给朝鲜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人口锐减,土地荒芜,横尸遍野,饥民相食。中国援朝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这场战争也表现了朝中两国人民不畏强暴、英勇抗敌的民族气概。丰臣秀吉发动侵略战争及其失败加剧了国内矛盾,农民拒纳军粮,士兵和民伕哗变、逃亡,上层贵族愈加倾轧。丰臣秀吉死后,部将德川家康趁机夺取政权,于 1603 年自立为征夷大将军,在江户设立幕府,日本开始了德川幕府(江户幕府)的统治(1603—186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