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拿破仑帝国一、雾月政变

拿破仑的上台 督政府末期的形势表明,仅仅利用军队维护自己的统治并不能真正使局势稳定下来。情况的演变使得民主共和制度本身的存在已发生了问题。通过果月政变和花月政变,督政府以暴力手段强行否认合法当选的代表,并且造成行政机关打击立法机关的现象。这证明,督政府的无能使它只有依靠军队才能克服一时的危机,这就为军人参政打开了方便之门。这个时期出现的特殊历史条件使民主共和制让位给集权体制,文人政府让位给军人政权,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而且,仅仅是强暴的军政府也不可能稳住局势,热月党人在使用暴力镇压各种反抗者方面每次都是成功的,但从来也未能真正稳定下来。因此,新的集权政府还必须有能力解决造成混乱现象的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上的问题。

当时,老谋深算的督政官西哀耶斯已开始看到,共和三年宪法不宜再实行下去了,改变体制,实现稳定,结束革命,是使国家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但是,如果按照法定程序修改宪法,需要历时 9 年。因此,西哀耶斯要借助

一把“宝剑”来达到目的。他选中了茹贝尔将军。但由于茹贝尔在 1799 年 8

月 15 日阵亡,才不得已转向波拿巴将军。远征埃及的波拿巴从其弟吕西安·波拿巴处得知国内形势后,怀着谋取大权的目的,将军队交付给克莱贝尔将军,便急忙赶回国去。10 月 9 日他在弗雷茹斯登陆,18 日来到巴黎。他受到了渴望稳定的人们的普遍欢迎,各派人物相争与他接触。但是波拿巴厌恶派别斗争,更喜欢以军事号令的方式行事。他接受了西哀耶斯的策划,在吕西安和一些军官的参与下,制定了发动政变的计划。

不管西哀耶斯如何选择人才,当时真正具备发动政变、执掌大权能力的,只有波拿巴。他是法国大革命的产物,在激烈斗争的年代里选择了支持雅各宾派的立场,曾发表抨击吉伦特派的小册子《博盖尔的晚餐》。1793 年在收复土伦的战役中,他立下战功受到奥古斯丁·罗伯斯比尔的赏识和巴拉斯的信赖。在热月政变后虽一度失势并受到审查,但是在镇压葡月暴动时又被巴拉斯起用,赢得声誉。1796 年 27 岁时出任意大利军团司令,以出众的军事才能征服被奥地利统治的意大利地区,并从前方给督政府送来款项 5100 万法郎,济其燃眉之急。果月政变时又是他派奥热罗将军帮助督政府取得成功。他处事果断,才能突出,军功卓著,政治上也颇具声望,因而得到人们的拥护和信任。然而,他从来不是个民主主义者。他迷信暴力,蔑视一切, 个人权力欲极强。虽然熟读卢梭的著作,但是更膺服伏尔泰的开明君主制学说。正是这个人被当时的历史环境推上了政治舞台。

根据他们的策划,政变要用合法的方式进行。首先通过两院中的温和派代表,去制造国家在危难中的舆论,并以雅各宾派又要恢复国民公会与救国

委员会的谎言相恐吓,使人们相信任命波拿巴为首都部队司令的必要。同时,由西哀耶斯带头辞去督政官职务并策动其他人辞职,造成行政首脑空缺,以便使波拿巴上台。在制定这个计划中,塔列朗起了牵线搭桥的作用。

  1. 月 9 日(雾月 18 日)政变计划开始实行。西哀耶斯和罗歇-迪科辞职,

    巴拉斯在塔列朗劝说下也放弃职位。不肯辞职的戈依埃和穆兰被软禁。两院中元老院接受了他们的安排,任命波拿巴为司令。10 日(雾月 19 日)两院移至圣克卢开会。已部署好军队的波拿巴来到疑虑重重的元老院,对元老们发表演说指出,五百人院中有人企图恢复恐怖统治,对此要进行镇压。“你们已经没有共和三年宪法了⋯⋯这部宪法已不是救国图存的方法⋯⋯必须另立宪章,另有新的保证”。在慑服元老院后,他带着士兵闯进五百人院。那时,五百人院刚刚进行完效忠宪法的宣誓,波拿巴进入会场后立即遭到严厉谴责,在“打倒独裁”、“不予法律保护”的呼声中他被人抓住衣领声讨。波拿巴在士兵保护下退场,一度情绪沮丧。西哀耶斯劝他动用武力。于是他和吕西安去召集军队,得到支持。军队随即进入五百人院会场,将大部分代表逐出会场。当晚,两院中接受或被迫接受政变的代表举行会议,解散了督政府,推举波拿巴、西哀耶斯、罗歇-迪科建立临时执政府。两院各组成 25

人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取代了立法两院。会议决定宪法要在 6 个星期内制定, 仍然要坚持人民主权、共和国统一不可分割、实行分权制等原则。实际上这已是空泛的言词和不切实际的愿望。

以上就是有名的雾月政变。它从议会方式开始,以武力胁迫完成,又用合法的形式最后予以粉饰。后来,这几乎成为近代各种政变的典型模式。实际上,以波拿巴为第一执政的临时执政府的建立,已昭示了从民主共和制向军事独裁制的转变。这与法国大革命创立的自由、平等、人权的原则是完全相悖的。在这一点上,它是大革命的对立物。但从政变的背景来看,建立集权式的政权又是维护资产阶级革命成果的客观需要。这又使它与大革命有着深刻的一致性。诚如恩格斯所说:“恰巧拿破仑这个科西嘉岛人做了被战争弄得精疲力竭的法兰西共和国所需要的军事独裁者,——这是个偶然现象。但是,假如不曾有拿破仑这个人,那末他的角色是会由另一个人来扮演的”。

①然而,独裁体制毕竟不是资产阶级管理国家的正常方式,只是特殊条件下

的产物。一旦实现稳定,就要恢复议会政治,否则就难免倒台。因此,波拿巴政权克服混乱、实现稳定的成就越大,步伐越快,它的寿命也就会越短。共和八年宪法波拿巴的施政方针一开始就是十分明确的。政变后第四天

官方《导报》就发表一则《公告》说:“法兰西要求伟大、持久。动荡会失去这些,因而它呼吁稳定。⋯⋯它要求政府行动统一。它希望代表们属于安分守己的保守派,而不是吵吵闹闹的革命派。最后,它要求摘取十年牺牲的果实。”波拿巴要求制定的宪法应该“简短而不明确”。只有“不明确”,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507 页。

才能由他任意解释。12 月 24 日,宪法制成公布。这就是共和八年宪法。宪法草案原是西哀耶斯主持制定的,以元老院作为权力中心,行政首脑要受元老院约束。这是体现议会政治特点的宪法。对此,波拿巴不能容忍。他亲自召集宪法委员会进行修改,成为最后公布的宪法。

宪法仍宣布法国是共和国,但具有高度中央集权的性质。权力的中心是执政府,由 3 名执政组成。宪法史无前例地列出了 3 名执政的名字:第一执政拿破仑·波拿巴①;第二执政康巴塞雷斯,原是平原派政治家,著名的法学家;第三执政勒布伦,原属吉伦特派,后来是元老院成员。立法机构为三院制②,包括元老院、立法院、保民院。分别由 60 人(后增至 120 人)、300 人、100 人组成。名义上议员由普选产生,但程序很特殊:市镇(公社)从公民中指定 1/10 的人,这些人再选出 1/10 的人即到了省级,从省级人员中再选出 1/10 便是全国一级的,称为“名流”(notabilité),执政府从“名流”中任命元老院,元老院再从“名流”中遴选另两院人员。元老院为终身职, 另两院每年改选 1/5。在执政府之下设参政院(又译参事院),参政院下设政府各部。地方上仍划为省、大区、市镇三级,省长、副省长、5000 居民以上的市长,均由第一执政任命。省和大区参议会的成员,也由第一执政任命。在塞纳省 3 个大区中,巴黎市为第三区,再分 12 个市区,但不设市长。省长直接在巴黎市政厅办公,省警察长管理巴黎治安。在立法程序上,由第一执政身边的参政院提出议案,保民院进行讨论但不能表决,立法院进行表决但不准讨论(人们戏谑地称它为“三百哑吧院”),元老院最后审议,再由第一执政批准颁布。这显然是一部处处突出第一执政的集权式宪法。它没有提及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只规定保障个人家庭的安全。

在公布宪法时执政府发表了《告法国公民书》,最后一段话是:“宪法规定的各项权限必须是强大的和稳定的。公民们:革命已稳定在革命开始时提出的若干原则之上,革命已告结束”。这个革命已结束的宣布,在当时人心思定的情况下,是受到普遍欢迎的。

新的国家机器建立了起来。立法三院的成员绝大多数都是革命以来各届议会的代表。参政院的 29 人,完全由波拿巴任命,包括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军人。内政部长是吕西安·波拿巴,还有外交部长塔列朗、作战部长贝尔蒂埃、警务部长富歇、财政部长戈丹。戈丹是革命前财政总监的得力助手, 是有才干有经验的理财能手。这是一个效能较高的国家机器。这个政府的官员配备体现了波拿巴的用人原则。这就是不分派系,一律以归附于他的统治和确有才干作为任用的标准。有些人在“品德”上名声不好,但却富有才能, 如塔列朗、富歇等,依然被委以重任。这就在政府系统和立法机构中消除了

① 按传统,在未称帝之前,只能称姓氏波拿巴,称帝后才称教名拿破仑。

② 由于宪法的“不明确”,故而对立法机构的组成有两种解释,一说三院制,一说四院制,将参政院也列入立法机构。这里从第一种解释。

以往那种因派别偏见引起的不必要的纷争,提高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