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英国的宗教改革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252 页。

英国本来也是天主教国家,在德国宗教改革运动发生后不久,路德的教义就渗透到英国。1521 年,剑桥大学成立一个秘密团体,专门研究路德的改革主张。参加者有丁达尔和巴恩斯等人。丁达尔不久流亡国外,把《圣经》译成英文,并且在英文注释中攻击罗马天主教会制度。英文《圣经》运回英国后,路德教在低级教士及城市商人中流传起来。

与此同时,在英国天主教会内部也出现了改革的要求。伦敦圣保罗大教堂的高级神职人员科雷特就是一个改革派,他反对信徒向牧师作秘密忏悔的作法,也反对教士独身的制度。《乌托邦》的作者莫尔也攻击修道院的腐败, 认为修道士们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成为社会上的寄生虫。他要求提高教士的知识水平。

但是,在英国对天主教会构成最大威胁的是王权。英国王权在 15 世纪

开始增长,特别是在 1485 年都铎王朝开始统治英国之后。亨利七世(1485

—1509 年在位)在中等阶级的支持下,制服了贵族势力和议会,大大加强了君主的地位,这意味着专制主义在英国取得初步的胜利。当他的儿子亨利八世(1509—1547 年在位)即位时,专制主义遇到的唯一障碍便是天主教会。但是,亨利八世在位初期对罗马教皇奉命唯谨,竭力表现出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的姿态。他毫不留情地镇压了路德派,并且亲自写书批判新教教义。因此,人们很难设想他会起来反抗罗马教廷并且使英国教会与罗马天主教会一刀两断。

然而,一个偶然的因素成了导致英国君主与罗马教皇决裂的重要契机。亨利八世结婚后只生下一个公主,没有子嗣。16 世纪 20 年代后期,王后凯瑟琳已无生子的希望,将来继承王位的,非那位公主莫属了。但是在英国历史上女主执政尚无先例。于是离婚再娶以求子嗣成为亨利八世心目中的一件大事。他责成大臣沃尔西将离婚案上诉罗马教皇,希望被批准离异。当时教皇克莱门特七世本想左袒英王,但是他摄于凯瑟琳的侄子神圣罗马皇帝查理五世的威势,不敢贸然从事,只好拖延不办。当时英国新兴市民阶级和贵族都希望英国实行宗教改革,因为他们都垂涎教会的财产,而且市民阶级也迫切要求推翻天主教的统治以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亨利八世在市民和贵族的支持下,决定与罗马天主教廷决裂。他于 1529 年召集议会,讨论宗教改革问题。1530 年下半年在枢密会议内形成了以托马斯·克伦威尔为首的改革集团。

1531 年亨利八世向罗马天主教会开火:强迫英国教士支付巨额罚金,理由是他们违反了一项关于未得国王批准不许接待教皇使节的古老的法规。1532—1534 年间,议会通过了“教士首年薪俸法”和“禁止税收上缴教廷法”, 要求英国主教的第一年薪俸、教区征收的什一税以及教会以各种名义征收的税,一律停止上缴罗马教廷,改为上缴英国国王。这样就大大增加了王室的财政收入。议会还同意英王有权任命英国主教而无需向教皇请示。不久,亨

利八世就授意坎特伯雷大主教克兰默宣布解除国王与王后凯瑟琳的婚姻并且认可国王与安娜·波琳结婚。此时,克莱门特七世才正式否决了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离婚的要求,并以通奸罪开除了亨利八世的天主教籍。

英国与罗马教廷的正式决裂发生在 1534 年。这一年议会通过“至尊法”, 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①的唯一的、至高无上的首脑,拥有纠正错误、镇压异端和处理教会事务的一切权力。另一项法律宣布切断与教皇的一切来往,凡否认国王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首脑者,均处以叛国罪。《乌托邦》的作者莫尔和罗乞斯特的主教约翰·费希尔由于继续坚信教皇的权力至上而被处死。

1536 年在克伦威尔的支持下,制定了“十条法规”,它只肯定了天主教的洗礼、忏悔和圣餐,否认了礼敬偶像、弥撒等天主教仪式,从而使英国教会接近路德教。1538 年克伦威尔又发布“十七条指令”,使英国教会国教化和国家机构化。1537 年亨利八世还批准英文版《圣经》在英国发行。这在英国影响极大,因为英国人从此可以自由阅读《圣经》了。

在英国断绝与罗马教廷的联系之后,英国路德教派及其他教派又开始活跃起来,他们天真地相信英国已真的成为新教国家了。而对群众运动的复活,1539 年初,亨利八世的宗教思想又回潮了。他又回到天主教的立场上来, 声称天主教的任何信条都是金科玉律,不能变更。他怂恿议会通过“取缔分歧意见六条款”,肯定了天主教教义及实践中的主要部分,并且宣布以恐怖手段罚惩宗教不同意见者。结果,伦敦有 500 名市民因倾向改革而被捕。托

马斯·克伦威尔由于推行改革教义的政策,与亨利八世意见相左,因而在 1540

年 6 月以叛国罪被处死刑。据估计,亨利八世在位期间,因宗教问题而被处以极刑者达数千人之多。

然而,在英国宗教改革期间,亨利八世所实行的措施中,有一项措施对后世的影响甚大,那就是废除修道院制度。修道院中丑闻与弊端层出不穷, 久已为人们所诟病。而且,僧侣、修道士们对英国教会脱离罗马教廷一事一般都抱反对态度,他们继续效忠于教皇。但是,亨利八世决定向修道院开火, 主要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由于过惯了挥霍浪费的生活,亨利八世经常处于财政拮据状态,他发现解散修道院及没收修道院的地产,可以解决财政困难。1536 年他终于开始行动,下令解散 376 所修道院。到 1539 年他又下令

封闭大修道院 200 所,勒令修道士还俗,发给生活津贴,并且没收修道院的全部土地。对于没收来的土地,亨利八世将一部分归王家所有,一部分赏赐给自己的亲信及大贵族,一部分在市场上抛售。被抛售的土地都落到大资产阶级手中。呢绒商人理查德·格拉善一次用 1173 镑购得约克郡三座修道院的土地。获得修道院土地的人们形成了一个反对恢复天主教的既得利益集团。

① 被称为“安立甘教会”(The Anglican Church),通称“英国国教”。

亨利八世的儿子爱德华六世在位期间(1547—1553 年),政府为英国教会制定的教义条文带有明显的新教性质。拉丁文的《祈祷书》都译成英文。被当作是赎罪的仪式的圣餐取消了。

但是,爱德华六世短命而且无后,死后由亨利八世的公主玛丽·都铎嗣位(1553—1558 年)。玛丽本人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她废除父亲及异母弟在位时期的宗教立法,恢复了英国教会与罗马教廷的上下级关系。为了表明在英国恢复天主教的决心,她又与天主教顽固派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结婚。玛丽女王以极其残酷的手段惩罚新教徒,在她在位期间,有 300 个新教分子被处死,大主教克兰默竟被处以火刑。她因此而有“血腥的玛丽”之称。

玛丽与菲利普二世无后,在女王死后,王位传给她的异母妹——伊丽莎白。伊丽莎白在位(1558—1603 年)期间,英国教会在教义及实践方面最后固定下来。根据议会的一项法案,又断绝了英国教会与罗马天主教会的关系,并且再一次把英国教会置于王权的控制之下。1563 年议会制定的《三十九项信条》规定了英国教会的教义,把《圣经》定为信仰的唯一准则,坚持“信仰耶稣即可免罪”的原则。玛丽在位时任职的主教们几乎都拒绝承认这个变革,因而或被下狱,或被流放。但是伊丽莎白女王并没有取消主教制, 她又任命了一批新主教。

伊丽莎白女王采取严酷的措施去强迫所有的英国人都遵从她在宗教上的这些决定。信奉天主教者,处以死刑。成立宗教法庭,专门审判异教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