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任军事科学院院长

1958 年 3 月,中央军委任命叶剑英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任军事科学院院长。

叶剑英,广东省梅县人,1897 年出生,原名叶宜伟,1917 年入云南陆军讲武堂。1920 年毕业后追随孙中山革命。1924 年参与筹建黄埔军校,任教授部副主任。

1925 年在讨伐陈炯明的东征中任粤军第 2 师参谋长。1925 年 7 月,任第

1 军总指挥部参谋长。1926 年参加北伐战争,任国民革命军总预备队指挥部

参谋长,新编第 2 师师长。1927 年任国民革命军第 4 军参谋长。同年 7 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12 月参与领导了广州起义,任起义军副总指挥。后赴苏联学习。1930 年回国。1931 年初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参谋长,红军学校校长,瑞金卫戍司令员,闽赣军区、福建军区司令员, 第 1 方面军参谋长。长征中,任中革军委第 10 纵队司令员,第 3 军团参谋长,

红军前效总指挥参谋长。红军到达陕北后,任西北军委兼红军第 1 方面军参

谋长。1936 年 12 月 7 日,任中革军委副总参谋长,后代理总参谋长。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参谋长,与周恩来一起在国民党统治区做统战工作。1941 年 2 月,由重庆返回延安,任中央军委参谋长兼第十八集团军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总参谋长,中共中央后方委员会书记,华北军政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参谋长,北平军管会主任,北平市市长。

建国后,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 广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广东省政府主席,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华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广东军区司令员,中南军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训练总监部代部长,军事科学院院长,高等军事学院院长,中央军委副主席兼秘书长、国防部长,1955 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是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副主席,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十一届中共中央副主席,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在“文化大革命”中,同林彪反革命集团作了坚决斗争,在粉碎“四人帮”的斗争上起了重要的作用。著作有《叶剑英抗战言论集》、《叶剑英诗词选集》等,1986 年 10 月 22 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