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为共和国革命牺牲”的人

中国”为共和国革命牺牲”的第一人是陆皓东。1893 年,广东香山县陆皓东应孙中山邀请,筹划创建革命日体,1895 年 4 月,清政府在“马关条约” 上签字,引起朝野激愤。孙中山决定在广州发动武装起义。陆皓东在广州王家词设立起义指挥部。

10 月 26 日,各路起义队伍齐集广州。由于叛徒告密因充当突击队的香港一路起义人员遭逮捕,清军四处搜查,风声大紧。陆皓东本己撤离指挥部, 突然想起起义人员花名册可能被经管人员遗忘在那里,他不顾战友们的劝阻,毅然返回指挥部,花名册果然未被带走,立即将花名册焚烧。这时清军破门而入,他从容彼捕。

在法庭上,陆皓东直立不跪,当众痛斥“清政府腐败专制”。自豪地宣称,自己追随孙中山先生的目标。敌人诱之以金钱美女,要他提供同志,遭他严词拒绝。1895 年 11 月 7 日,陆皓东昂首步入刑场,大声高呼:“事虽不成,此心甚慰,但——我可杀,继我而起义者不可杀尽!”言毕慷慨殉难, 年仅 29 岁。辛亥革命胜利后,孙中山先生在追忆先烈时,称赞陆皓东为“共和国革命而牺牲之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