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设立的国防委员会

1954 年 9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国防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帅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会议还决定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一职。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的入选。第一届国防委员会由毛泽东任主席,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程潜、张治中、傅作义、龙云任副主席,于学忠等 81 人为委员。1959

年 4 月成立了第二届国防委员会,主席为刘少奇,上届副主席除朱德、龙云

外均连任,并增补卫立煌为副主席,委员 100 人。1965 年 1 月成立了第三届国防委员会,主席为刘少奇,上届副主席除彭德怀、卫立煌外均连任,并增补蔡廷锴为副主席,委员 107 人。

1975 年 1 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再有关于设立国防委员会的规定,国防委员会是咨询性的机构, 不直接领导、指挥国家武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