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颁发的“八一”奖章

195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长彭德怀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投予中国

人民解放军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土地革命战争)后期(1935 年 9 月 30

日至 1937 年 7 月 6 日)有功人员的“八一”奖章。“八一”奖章授予在 1935

年 10 月 20 日以后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 1 方面军,1936 年 9 月 30 日以后参

加红军第 2 方面军或第 4 方面军,1935 年 9 月 30 日以后参加陕北红军或红

军第 25 军的连级以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