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军队的第一支坦克部队

1945 年 12 月 1 日,东北人民自治军以修复的日军坦克为基础,在沈阳市郊建立了东北坦克大队。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立的第一支坦克部队,全队 30 亲人。尔后,晋冀鲁豫野战军在 1946 年 9 月,华东野战军在 1947 年 3

月,晋察冀野战军在 1947 年 11 月,利用缴获的国民党军坦克,先后组建了坦克队(或坦克区队)。随着缴获和接收的国民党军坦克和其它有关装备的增多和战斗锻炼,人民解放军但屯部队不断获得发展。至 1949 年 11 月,已

先后组建 2 个战车师(各辖 3 个团),一个战车团,拥有各种坦克 410 余辆,

装甲车 367 辆,兵员 8000 亲人。

1950 年 8 月,中央军委根据装甲兵司令员许光达的建议,决定将全军的

坦克部队改编为 3 个坦克旅。不久,又将 3 个坦克旅整编为 3 个坦克师。从

1951 年起,为了适应抗美援朝作战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坦克部队规模

逐渐扩大,至 1954 年 4 月,编组为坦克师、机械化帅、独立坦克团和步兵师属坦克自行人炮团,建立了直属军委装甲兵领导的独立坦克部队与军以下部队建制的队属坦克部队。1976 年,为加强陆军军的合同训练,提高其作战能力,将独立坦克团改归陆军军建制。坦克师增编了装甲步兵分队,部分炮兵团的牵引火炮改编为自行火炮。

1985 年 5 月后,将坦克师和坦克旅编入陆军集团军。装甲兵部队。改为单一的队属坦克部队体制。坦克部队经过体制改革,加强了突击能力,机动能力,提高了整体作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