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创办的革命残废军人学校

1947 年各解放区开始创办革命残废军人学校,又称荣誉军人学校,是为

革命残废军人创造就业条件而建立的教育机构。1952 年 7 月 24 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加强革命残废军人学校正规教育的决定》,列为国家正规学校。到 1956 年全国共建有革命残废军人学校 66 个。它受所在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领导,其行政和教学业务分别由民政和教育部门负责。教学贯彻学用一致的原则,结合国家建设的实际需要,根据学员的伤残情况, 以教授文化知识为主,辅以政治教育和文娱、体育课程。学制 4 年,学员毕

业后,除个人自愿升学者外,凡能够工作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人事部门统一分配工作。1958 年底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