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早的民兵

民兵,在中国历上上最早出现于宋朝。朝廷将健壮农民列入兵籍,称力“民兵”,平时归田,战时则征召入伍。南宋王应麟《玉海·兵制》记载: “庆历五年,丁度为兵录五篇,宋祁为之序曰:凡兵有四:一曰禁兵,殿前马步,三司隶焉;二曰厢兵,诸州隶焉,三日役兵,郡有司隶焉,四日民兵, 农之健而村者籍之”,上述所说的“民兵”,性质同现在的民兵是完全不同的。

在中国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梭标队、工人纠察队,赤卫队、

农民自卫军等群众武装,都是民兵的性质。到了抗日战争后期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才改称民兵和人民自卫军。正如毛泽东同志在 1945 年 1 月写的

《游击区也能够进行生产》中提到“协助民兵,用武装掩护,月夜强种敌人堡垒底下的土地”。《论联合政府》中说:“乡村中不脱离生产的民兵发展到了 220 万入以上。”从此,民兵作为正式提法沿用至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