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飞行基本规则

1950 年 11 月 1 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颁布了第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明确规定,凡在中国境年飞行的航空器不论为何方所属均应遵守这个《规则》,空军司令部领航处是“统筹中国境内航行的中央机关”。

1951 年 4 月 13 日,经聂荣臻代总参谋长批准,又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名义,颁布了《航行管制令》,依此来建立全国统一的飞行管制勤务。明确规定,空军和民航的飞机,其飞行均向空军司令部或军区空军司令部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实施。从此,确立了空军统一领导全国飞行管制的组织指挥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