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实行的征兵制度

中国最早实行的征兵制度是从商朝开始的。当时规定,兵役禹于田制之中,有受田权利的成年男子,在战争时期,都有当兵作战的义务,平时耕牧为民,战时出征为兵。军队的核心是王家和贵族子弟。基干力量是由平民组成的甲士,他们既是战斗员,又是侍候奴隶主的杂役。到了秦朝,则实行以郡县为单位的征兵制,郡守有征发郡丁作战的权力。当时,男子自 15 岁以后, 都有被征调入伍的可能。服役时间长短,均视当时需要而定。到战时,男女老少皆可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