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面“八一”军旗

1949 年,由周恩来主持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是新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第一面“八一”军旗。

1949 年 6 月 15 日中央军委颁布关于军旗式样的命令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式样定为长方形,横直为 5:4,红地,靠旗扦上方缀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两字,故亦称“八一军旗”。

军旗是军队或建制部队的旗帜。“八一”军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勇敢和光荣的象征,是鼓舞全军指战员团结战斗的旗帜。1949 年初,党中央预见到全国胜利即将到来的新形势,指示总部提出制作军旗、军徽的方案。毛泽东主席指示:军旗要有“八一”两字,表示 1927 年 8 月 1 日中国人民进行南昌起义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历史节日,旗上要有五角星,象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周恩来副主席强调,军旗要以红色为主体,星和字用黄色,旗杆要有红黄二色旋纹,顶部要装上一个红缨枪的矛头,饰着红穗,象征人民军队的由来。八一军旗就是按照上述要求制作成的。凡团级以上部队、院校均授予军旗一面,各级旗幅规格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