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单位:元)

年末余额 或:占全部应付(付)款项

项 目 余额的比重(%)

1997 年

1996 年

1997 年

1996 年

应收帐款:

甲企业

5 680

3 200

10

8

丙企业

6 816

4 000

12

10

其他企业

应收票据:

3 976

2 000

7 5

甲企业

560 000

12

应付帐款:

甲企业

25 000

30 000

10

16

丁企业

35 000

20 625

14

11

其他企业

7 500

3

应付票据:

丁企业:

20 000

15 000 12 8

注 1.上述交易可只披露金额,也可只披露相应比例。2.上述非重大交易也可以合并披露,但以不影响会计报表阅读者正

确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前提。

(六)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本公司本年度从甲企业购入一栋厂房,以低于市场价格 1%

的价格购入,购入价格 20 万元。另外,本企业按市价出售一台闲置

设备给乙企业,出售价格为 85 万元,此项交易所获得的净利润为 15

万元。

  1. 根据本公司与母公司 M 企业签订的协议,由 M 企业统一管理本公司的退休统筹基金,并汇总后统一上交给退休统筹基金单位,1997 年本公司按规定计算并支付此项费用为 70 万元,1996 年本公司支付的此项费用为 40 万元。

  2. 母公司 M 企业的运输队为本公司提供运输服务,收费标准按向外单位提供同样服务所收费用的 70%计算。1997 年度支付运输费用 60 万元,1996 年度支付运输费用 55 万元。

  3. 本公司用一栋办公楼为甲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办公楼的账面原价

500 万元,由于这一项担保,甲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 400 万元。

  1. 由于甲企业生产的某种产品为名牌产品,本公司生产的同样产品也使用甲企业的商标,并与甲企业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中规定本公司每年按照该种产品销售收入的 1%向甲企业支付商标使用费。本年度共支付给甲企业商标使用费 50 万元,1996 年支付给甲企业该项费用为 35 万元。

6.1997 年度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包括采用货币、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工资、福利、奖金、特殊待遇及有价证券等)总额为人民币 15 万元;1996 年为人民币 10 万元。

注: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对企业类型进行了重新分类。按照该分类标准,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类型,并在各类下再进一步划分。企业在披露企业类型时,应按工商登记注明的类型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