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3-4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甲公司 1997 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一、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150000

减:主营业务成本

70000

700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000

5000

二、主营业务利润

75000

75000

加:其他业务利润

20100

20100

减:管理费用

1800

1800

财务费用

900

900

三、营业利润

92400

92400

加:投资收益

-20000

-50000

营业外收入

100

100

减:营业外支出

0

0

四、利润总额

72500

42500

减:所得税

30525*

30525*

五、净利润

41975

11975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2321.25

32321.25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74296.25

44296.2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197.50

1197.50

提取法定公益金

2098.75

598.75

七、未分配利润

68000

42500

注:*所得税=(72500+20000)×33%=(42500+50000)×33%=

30525(元)

(5)调整 1998 年 2 月份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甲公司在编

制 1998 年 1 月份的会计报表时,按照表 3-3 中调整前的数字作为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由于发生了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甲公司除了调整1997 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外,还应当调整 1998 年 2 月份资产负

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其年初数按照表 3-3 中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例 3 乙公司 1997 年 11 月销售给丙企业一批产品,销售价格 25000

元(不含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销售成本 20000 元,货款于当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收到。1997 年 12 月 25 日接到丙企业通知,丙企业在验收物资时,发现该批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需要退货。乙公司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并与丙企业协商解决办法。乙公司在 12 月 31 日编

制资产负债表时,将该应收账款 29250 元(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项目内,公司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 5%计提坏账准备。1998 年 1 月 10 日双方协商未成,乙公司收到丙企业通知,该批产品已经全部退回。乙公司于 1998 年 1 月 15 日收到退回的产品,以及购货方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假如该物资增值税率为 17%,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考虑其他税费因素)。

乙公司首先应根据本准则的规定,判断该事项属于调整事项,再按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如下:

(1)调整销售收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0

贷:应收账款

29250

(2)调整坏账准备余额

借:坏账准备

1462.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462.50

(3)调整销售成本

借:库存商品

2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

(4)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167.38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167.38

[(25000-20000-1462.50)×33%]

(5)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370.12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370.12

(25000-20000-1462.50-1167.38)

(6)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

借:盈余公积

355.52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55.52

(2370.12×15%)

  1. 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见表 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