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一般包括:收回当期的销售货款和劳务收入款,收回前期销售货款和劳务收入款,以及转让应收票据所取得的现金收入等。发生销货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应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款中扣除。

项目不包括随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一起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这部分税款已单设项目反映。

企业当期销售货款或劳务收入款可用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销售商品、提供 = 当期销售商品或提供+ 当期收到前期 + 当期收到前期

劳务收到的现金 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入 的应收帐款 的应收票据

  • 当期的预收帐款
  • 当期因销售退回 +

而支付的现金

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帐损失

上述公式中的各项目,除坏账损失外,均不包括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收入同时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如,某企业本期商品销售收入为 280 万元,以银行存款收讫,应

收票据期初余额为 27 万元,期末余额为 6 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 100

万元,期末余额为 40 万元,年度内核销的坏账损失为 2 万元。另外,当

期因商品质量问题发生退货价款 3 万元,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本例中的各项数据均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

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2800000

加: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270 000-60 000) 210 000

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1 000 000-400 000-20 000)

580 000

减:当期因销售退回支付的现金 30 0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60 000

应该注意的是,如果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的期初期末差额为负数, 则上述式子中“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和“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的数字应为零,而不能填列负数。式中各项数字均不包括增值税, 收到和退回的增值税款在“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项目中反映。

  1. 收到的租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

  1. 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企业销售商品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而取得的现金,应单独反映。为便于计算这一项目的现金流量,企业应在“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科目下分设“货款”和“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货款”科目用以调整计算销售、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例如,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单价 1000 元,数量为 100 件,增值税税率为 17%,货款以现金收讫;前期销售商品一批,价款为 20 万元,其应收账款(含增值税)为 3.4 万元,本期以现金方式收讫;另外,前期出

口商品一批,已交纳增值税,按规定应退增值税 0.85 万元,前期未退, 本期以转账方式收讫。

本期增值税(1000×100×17%)

17 000

加:收回前期应收增值税

34 000

收回出口退税

8 500

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及出口退税

59 500

4.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企业除增值税税款退回外,还有其他的税费返还,如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这些返还的税费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在本项目中反映。

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当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当期支付的前期购买商品的应付款以及为购买商品而预付的现金等。

因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而同时支付的、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在“支付的增值税款”项目中反映。如果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其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则仍在本项目中反映。

企业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购买商品、接受= 当期购买商品、接 +

劳务支付的现金 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当期支付前

期的应付帐款

  • 当期支付前

期的应付票据

  • 当期预付的帐款

= 当期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上述公式中所列各项均不包括可以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例如,某公司当期购买原材料,货款为 15 万元,增值税为 2.55 万

元,价款用银行转账支票支付;本期支付应付票据 10 万元(不含增值税); 用银行汇票支付材料价款,收到银行转来银行汇票多余款收账通知,余款 0.0234 万元,材料及运费 9.98 万元,其相应的增值税为 1.6966 万元;

购买工程用物资 15 万元(含增值税),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则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可计算如下:

当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150 000

99

800

加:当期支付的应付账款

0

当期支付的应付票据

100

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49

800

6.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企业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租金按当期实际支付的款项反映。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现金。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包括工资、奖金以及各种补贴等;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现金,如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等。

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及奖金应在“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例如,某企业本期实际支付工资 50 万元,各种奖金 20 万元,其中

经营人员工资 30 万元,奖金 15 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 20 万元,奖金

5 万元。

经营人员工资

300000

奖金

150000

本期支付的职工工资

450000

8.支付的增值税款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商品实际支付的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实际交纳的增值税税款。为便于计算这一项目的现金流量,企业应在“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下分设“货款”和“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货款”科目用以调整计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支付的增值税应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列示,不在本项目中反映。

例如,企业购买材料一批,价值 100 万元,增值税税率为 17%,收到增值税发票,全部价款以银行存款付讫;又购买一小规模纳税人产品一批,价值 20 万元,价款未付。本期以转账支票支付应付票据(含增值税)

1.17 万元,其中增值税款为 0.17 万元,增值税发票已收到;当期向税务机关交纳增值税 3.4 万元。

当期购货支付的增值税(1000000×17%)

170000

本期支付应付票据所含增值税

1700

当期向税务机关交纳的增值税

34000

支付的增值税款合计 205700

  1. 支付的所得税款

本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实际支付的所得税。

例如,企业期初未交所得税 28 万元;本期发生的所得税 310 万元已

全部交纳;期末未交所得税 12 万元。

本期发生的并交纳的所得税

3100000

加:前期发生本期交纳的所得税(280000-120000)

160 000

当期交纳的所得税

3260000

  1.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本项目反映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于当期实际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各种税款。包括本期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税金和当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金以及预付的税金。

对有关投资项目发生的税金支出,不应列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应在有关投资项目中列示。如交纳的投资方向调节税,应在“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主要项目外,企业还有一些项目,如管理费用等现金支出, 可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