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

霍桑(1804—1864)是美国后期浪漫主义最重要的小说作家之一。他的小说作品多以新英格兰的历史或现实为背景,执著于对人性的深层探索,擅长心理刻画,带有浓厚的象征意义和神秘色彩,在艺术上别具一格。

霍桑出生于美国东部新英格兰地区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清教徒世家。其祖上曾为当地政要,直接参与过清教徒迫害异端的活动。四岁时,以航海为业的父亲病逝,后一直由母亲抚养成人。家庭与周围社会环境中所弥漫的宗教气息,对霍桑一生的思想与创作,产生着复杂影响。1821 年,霍桑进入博多因学院读书,与诗人朗费罗、政治家皮尔斯等人同学。大学毕业后,霍桑

回到故乡蛰居,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前期,他主要写作短篇小说,结集出版的有《陈旧的故事》(1837)及其续集(1842)、《古宅青苔》(1843)、

《雪影》(1851)等。1842 年霍桑结婚,并迁居到康考德,结识了爱默生、梭罗等超验主义作家。这里是当时美国思想文化的中心。这前后,他两度在海关任职,并加入过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进入 50 年代以后,霍桑达到了自己创作生涯的高峰。长篇小说《红字》(1850)的问世,一举奠定了霍桑在美国文学史上的特殊地位。他出任过驻英国利物浦领事,并曾短期侨居意大利,然而一直笔耕不辍,陆续创作的长篇小说还有《带七个尖角阁的房子》(1851)、《福谷传奇》(1852)、《玉石雕像》(1860)等。

霍桑作为一位敏感的作家,接受了超验主义的学说,但又无法彻底摆脱清教主义传统的束缚,内心世界中交织着各种矛盾。一方面,他肯定人的正当情感要求,对加尔文教窒息人性的偏狭教义深为不满;另一方面,他接受了加尔文教的“原罪”观念,致力于从抽象善恶冲突的角度解释人性和人类社会,热衷于挖掘隐匿于表面现象背后的神秘意义。一方面,他憎恶黑暗的社会现实;另一方面,他则对科学技术的进步抱有敌意,对废奴运动也持保守的怀疑态度。

霍桑的艺术才华在其前期的短篇小说创作中就已经得到了充分展示。《教长的面纱》写一位受人尊敬的牧师却在脸上蒙了一块黑纱,象征人人内心深处皆有隐恶需要遮盖掩饰,也象征了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小伙子布朗》写一个单纯的年轻人受到诱惑而偷偷到密林中赴魔鬼的约会,结果发现他所熟悉的人们原来都在与魔鬼交往,以此揭示了人性的丑恶和虚伪。《拉伯西尼医生的女儿》写一位医生医术精湛但冷酷无情,竟以自己的女儿做实验品, 暗示科技发展助长了人性中“恶”的膨胀。《人面石像》则借一尊耸立在山崖上的酷似人脸的巨大石像,隐约寄寓了作者超越世俗功利的至善至美的理想。

长篇小说《红字》,是霍桑的代表作品。小说情节并不复杂,但却具有激动人心的震撼力量。故事发生的背景舞台是殖民时期的新英格兰。青年女子海丝特·白兰因违反了加尔文教所严禁的通奸戒律,受到严厉处罚,被迫怀抱尚在襁褓中的婴儿站到刑台上示众,并在胸前永久佩带标志耻辱的红色“A”字。她独自承受着来自宗教和世俗的强大压力,却始终不肯透露她所爱的人的身份。在以后的岁月中,她饱尝了羞辱与孤独的滋味,但并没有屈服, 更没有堕落。她勇敢捍卫自己的尊严与权利,并随时随地帮助他人,逐渐重新赢得了世人的尊敬。与海丝特·白兰相爱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另有一番境遇。他虽然躲过了现实的惩处,却无法逃避精神的惩处。表面上,他仍然是圣洁的精神导师,为拯救人们罪孽的灵魂而呕心沥血;内心里,他则是一个背负无形红字的罪人,无时无刻不受到信仰与良心的双重煎熬。沉重的赎罪意识不仅折磨着他敏感而又懦弱的心灵,而且摧残了他的身体,使他的健康每况愈下。在一个寂静的深夜,为求得“瞬间的安宁”,他竟然半梦幻半清醒地登上了海丝特·白兰曾经示众的刑台。就在海丝特·白兰受辱的同时,她失踪多年的丈夫忽然重新现身,并隐瞒真实身份,以罗杰·齐灵渥斯医生的名义定居下来。罗杰·齐灵渥斯在报复心理的支配下,完全丧失人性,变成了仇恨的化身。他窥测到了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秘密,便将其控制在自己手心, 貌似关心牧师的健康,实则蹂躏牧师的灵魂。他再三阻止牧师公开坦白自己的“罪过”,乃是出于延长其精神痛苦的肮脏目的。七年过去了,海丝特·白

兰发现丁梅斯代尔牧师身心均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便向牧师揭穿了罗杰·齐灵渥斯的本来面目,并大胆地提出了要牧师与她共同乘船出走去开拓新生活的计划。然而,他们的计划遭到了罗杰·齐灵渥斯的破坏。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丁梅斯代尔牧师终于战胜自身的怯懦,挺身走上刑台,当众承认了与海丝特·白兰的关系,从而获得了精神的解脱。

这一爱情悲剧的根源何在?为寻求答案,霍桑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他对加尔文教的苛刻信条和偏执狂热痛心疾首,于是,在小说中生动地暴露了加尔文教势力对海丝特·白兰的现实迫害以及加尔文教教义对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精神摧残。然而,他又囿于根深蒂固的宗教意识,终究不肯正式确认海丝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爱情的合法性,因此,这一对男女主人公固然为他所钟爱,却总也摆脱不掉犯罪的晦暗色调与负罪的沉重感觉的笼罩。为了跳出矛盾的漩涡,他把探寻的目光投向了人类本性,力图通过对人类本性中善恶冲突的直接审视,获取最终的解答。这不免流于空泛,但与小说的神秘气息和象征精神正相吻合。

《红字》中的几个主要人物,都能给人留下清晰的印象。霍桑笔下的海丝特·白兰,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她是不幸婚姻的受害者,更是宗教偏见的受害者,然而她却能勇敢地挺起胸膛,义无反顾地走自己的人生之路。她无所畏惧地追求真正的爱情,无视教会的峻法严刑;她甘愿自己蒙受全部屈辱,以保护所爱的人;她珍视自己教育女儿的权利,努力维护其纯真的自然本性不受污染;她冷静地面对被社会摒弃的孤立处境,靠真诚的善行美德, 在世人心目中重新树立起自己的形象;特别是当她所爱的人将不堪承受心灵重负时,她竟能以自己的全部热情和勇气,鼓舞其重新振作,激励其选择新的生活道路。她虽然有“罪”,但是她那崇高的爱情、自由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却是那些自以为有资格处罚她的人们所根本无法企及的。霍桑在塑造丁梅斯代尔牧师这一形象时,侧重剖露了其心理矛盾的全部复杂性。牧师具有宗教气质,但又渴望人性的自由舒展,这种双重人格便几乎注定了要让他饱尝精神痛苦。他得到了爱情,却又不能光明正大地享有;他本是“罪人”, 却又要冒充圣者;他想要坦白自己的“罪过”,却又迟迟冲不破精神的与现实的羁绊。这一切都刻画得细腻而又真实,至于罗杰·齐灵渥斯,他阴暗的复仇心理与残酷的报复手段,也获得了成功的表现。

对心理描写的特殊注重和象征手段的娴熟运用,是《红字》艺术上相得益彰的两个特色。在小说中,霍桑把主要力量投放到了对人物心理的揭示上。他所最关心的不是外在行为,而是内心隐秘。他力图跨越人物心理的表层而达到最幽深的角落,把握住人物无法排解的内心矛盾,挖掘出人物精神世界的全部丰富性和复杂性。他还巧妙地借助渲染周围环境的神秘气氛来烘托、映衬人物的情绪和心态,使心理描写更具表现力量。由此可见,霍桑把自己的小说称为“心理罗曼司”,并非虚言。霍桑通过《红字》的创作实践,也推动了文学上象征方法的发展。那开篇的监狱和结尾的墓地,那恐怖的刑台, 那晦暗的森林,都是某种观念的象征;特别是那作为主线贯通全篇的耀眼的红字,更富于多层次的象征意义。它象征耻辱,也象征超凡脱俗;象征命运的磨难,也象征人性的辉煌⋯⋯“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 A 字”,这强烈的色彩反差,耐人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