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默生

爱默生(1803—1882)是散文作家、诗人,同时也是一位重要的思想家。他对 19 世纪美国文学发展的贡献,不仅在于他创立了一种独特的散文写作风格,而且在于他发起了超验主义思想运动,为后期浪漫主义树立了理论旗帜。

爱默生出生于波士顿附近著名的康考德镇,开明的牧师家庭使他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文化熏陶。早年曾就读于哈佛学院,接触到了柯尔律治、华兹华斯和卡莱尔等英国浪漫主义作家的作品。又曾入哈佛神学院,不久即成为牧师。数年后,因与教会见解分歧,主动放弃神职。1833 年赴欧洲游历,与卡莱尔结为挚友,并从康德的先验哲学中得到启迪。回国后定居于康考德镇, 专门从事演说与著述。自 1836 年起,爱默生与阿尔科特、里普利等人在康考德经常聚会,探讨有关的神学与哲学问题,形成了超验主义运动的核心。也就是在 1836 年,他出版第一部产生广泛影响的著作《论自然》,使超验主义学说得到了初步阐发。40 年代前期,创办综合性季刊《日规》,并一度出任主编;梭罗等青年作家都曾积极为其撰稿。这期间,他的演说稿及散文作品, 大多收入了《论文集》(1841)和《论文集:第二辑》(1844)之中。40 年代后期,曾再度前往欧洲。进入 90 年代,又先后出版了《代表人物》(1850)、

《英国人的性格》(1856)等著作。晚年,爱默生积极拥护社会改革,赞同解放黑奴。南北战争期间,他写作了著名诗歌《波士顿颂》,以庆祝《解放黑奴宣言》的颁布。

爱默生充任着美国后期浪漫主义文学的精神领袖,他的学说显示了思想解放的震撼意义。他突出强调人的地位与价值,认为“人就是一切”,人集中体现了全部自然法则,人的存在就是神的存在的一部分,以对人的讴歌取代了对神的礼赞。他呼唤个性的高扬,反对各种形式的权威,把“相信自己, 尊重自己”视为“民主主义的根基和种子”,把“自我信赖”视为最高美德, 并倡导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脚走路”,“用自己的手工作”,“发表自己的意见”。他崇尚直觉,主张人凭借超验的直觉便可以直接把握真理,无须理性,无须传统,也无须宗教。他敏感地意识到了资本主义对人的健康发展的破坏,因此特别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认为自然界不仅是一种物质存在, 而且是一种精神存在,“每一种自然现象都是某种精神现象的象征物”,可以对人的直觉构成重要的精神启发。他在美国政治独立的半个多世纪之后, 为思想独立大声疾呼,宣称“奔向生活的千万民众绝不能永远用异邦残剩的干枯的谷粮来喂养”,预言美国“对外国学识的漫长学徒期”即将结束,自身民族文化振兴的新时代即将来临。这些体现着美国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时代精神的见解,散见于爱默生的《论自然》、《论美国学者》、《论自助》、

《论超灵》、《神学院致辞》等众多作品之中。

爱默生的散文作品长于说理,用简洁的语言表达精辟的观念,既能以酣畅的论辩征服人,又能以亲切的语调感染人,并时常有警策的格言穿插其间。所谓“爱默生式”的风格,影响了以后几代美国散文作家。

爱默生同时也是一位有成就的诗人,曾在 1847 年和 1867 年分别出版过两册《诗集》。他的诗时而感情充沛,时而富于哲理,时而气势磅礴,时而短促深邃。较精彩的篇章有《问题》、《悲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