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测成果”保险:远期利率合约
远期利率合约(Forward (or Future) Rate Agreements,FRA) 是合约双方在所签定的合约中规定的某一未来时间内对某一具体期限的名义上的存款支付利率的合同。这种利率合约是基于一方想避免由于利率上升而造成的损失,另一方想避免由于利率下降所造成的损失,其实,在双方签定的合同中是没有任何借贷本金的。
远期利率合约的执行通常是在几个月后开始的几个月期,比如,利率合约中写成“8 个月对 2 个月”,意思就是说从 8 个月后开始的 2 个月期的利率。在双方签定的协议合同中,双方对本金只是规定一个数量,但并不进行实际的款项交换,双方的清算是合同到期后,双方用原先议定的协议利率与到期日的实际利率计算其差额。所以,远期利率合约在期满需要进行清算时, 只需根据双方协议的利率和合同指定的参考利率(一般选择伦敦银行同业拆
借利率)计算它们之间的差额。然后再用合同中双方协议的本金数量和到期时间相乘,即可得出应收应付的金额。比如,如果协议利率高于参考利率, 远期利率合约的卖出者将可获得利率下降损失,从买进方收取差额付款;否则,买进者将可获得利率上升的损失,从卖出方获得差额付款。这部分差额须用现金支付。
远期利率合约实际上是一种具有场外交易并以现金支付的远期金融交易,但它比金融远期要方便灵活得多,并且更具有可操作性。
远期利率合约是银行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等专门用来躲避利率风险的保值工具,它主要是为了保值而不是为了套利,其独到的具有吸引力之处就是不扩大资产或负债,不会增大资本比率,是一种表外业务。
远期利率合约交易通常在银行同业之间进行。投资者和一般事业法人参加交易时,须事先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受理后方可进行。
应用举例:
3 月 1 日,A 银行拟自 6 月 1 日起的三个月内进款 1000 万美元。因预测美元利率将呈下降趋势,该行正寻找回避利率风险的办法。恰好,B 银行决定对某公司发放自 6 月 1 日起的 3 个月期限的 1000 万美元贷款,因利率走势不明,该行正考虑如何避免筹措这笔资金的利率上扬风险对策。这样 A、B 两银行以 FRA3×6,年利 8.8%的条件达成 1000 万美元的远期利率协议。协议的含义是:A 银行从 6 月 1 日起到 9 月 1 日止的 3 个月内,卖出以年利 8.8
%发放的 1000 万美元的 FRA;B 银行则在同一时期内以相同的利率和金额购买 FRA。到 5 月 29 日即该 FRA 交割日之前的期间内,对协议双方来说,均不发生资本的成本、流量、资产和负债。5 月 29 日,决定 2 个营业日后即 6 月1 日执行的 LIBOR 为年利 8.7%,低于 FRA。所以,买方 B 银行决定在合同生效日——6 月 1 日向卖方 A 银行支付将两个利率之间差额贴现后的现值款项。差额计算方式如下:
差额结算金额=(协议期满日交割的差额将来值)×(贴现率) L——LIBOR;
F——FRA 协议利率; N——协议天数; P——协议金额。
按照协议条件,求得结算金额为 2473.38 美元。
6 月 1 日,该日既是协议生效日,也是协议期限的第一天,B 银行向 A 银行支付 2473.38 美元的利息差额。至此,A、B 两银行之间的 FRA 协议便告结束。在这次交易中,由于利率走势预测的差异,A 银行通过 FRA 协议弥补了它所预计的、因利率下降而减少的资金收益;B 银行则损失了一部分利息差额,但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是为避免可能发生的更大的利率风险而付出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