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牌价汇率:补贴出口的财政手段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长期实行计划单一汇率,1 美元兑换 1.7 元人民币。80 年代初,实行计划内部的双轨汇率,内部贸易结算价格是 1 美元兑换 2.8 元人民币,对外公开是 1 美元兑换 1.7 元人民币。1984 年两轨价格合
并为 1 美元兑换 2.8 元人民币。
市场经济下的自由汇率或管理浮动汇率,是本国货币的外汇价格,是外汇市场上本市和外币供求关系的产物。而计划经济下的牌价汇率,在实质上并不是价格,而是一种财政手段,是国家对于计划内出口的补贴。
这里我们引进一个重要概念:出口换汇成本。
出口换汇成本,是指每出口创汇 1 美元,在国内付出多少人民币。主要是国内出口商品收购价格,加上 13%的外贸手续费决定的。每年年底,出口
任务完成后,外贸部都要向财政部和计划委员会上报各个行业及全国平均出口换汇成本,牌价汇率要根据平均出口换汇成本的变化进行调整,以保证按汇率支付给出口公司的人民币,能够补偿平均出口换汇成本。
如果一个外贸公司的换汇成本是 10 元,但是人民币计划牌价汇率是 1
美元兑换 5 元人民币,那么就意味着:此公司在国内花了 10 元人民币,收购
商品出口到国外,收入 1 美元,汇到国内卖给中国银行,只能得到 5 元人民币。在市场经济下,此公司肯定不能再出口。但是计划经济只要外汇,不计人民币盈亏。国营外贸公司只要完成了出口创汇计划,全部亏损可以上报国家,获得财政补贴。这种“花多少,补多少”,和国内企业只顾产值,不计盈亏是一样的。
在出口数量不大时,这种体制包括计划牌价汇率,有利于集中国力大量出口,取得宝贵的外汇。但是,当我国出额由 1978 年的 97 亿美元剧增到 10
年以后的 400 亿美元时,财政负担就不能承受了。加上国际压力、我国在 1990
年取消了中央政府对于出口企业的财政补贴,当时出口额是 400 亿美元,补
贴额是 120 亿美元,计划内每出口 1 美元,补贴 0.3 元人民币,加上银行“挂
帐”,即外贸公司欠了银行的帐无法归还, 1988—1990 年外贸承包的三年
内,一共在银行挂帐 100 多亿元,估计每年 50 亿人民币;加上出口退税和地
方政府对于出口形形色色的补贴,我国出口每赚 1 美元,所付出的国民财富
应当不在 8 元人民币以下。
取消了财政补贴以后,出口亏损只能靠汇率贬值。这也是一种从财政向物价“甩包袱”的过程。于是人民币走向了迅速贬值的道路。不断贬值的计划牌价汇率,仍然是财政补贴手段,只不过披上了价格的外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