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远期汇率与运期外汇买卖1.汇率风险

在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风险,也有各种各样的保险。比如坐飞机,你如果怕出事,可以花钱买一份保险,如果出事,你的家属可以得到一大笔赔偿;如果不出事,你实际上是白花了这份保险费。但是因为你没有出事,保险费又不高,它实际是根据事故出现的概率设计的,多数不出事的人为少数出事的人出赔偿费,这个多数人由于没有出事,即使多花一些钱,还是比出了事的幸运得多,高兴得多。

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价格机制,基本的风险当然是价格风险。

在商业上完全没有价格风险的买卖是零售,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涉及批发加工和外贸,一般是 3 个月后交货付款,就有价格风险。商人在 1 月份

订购一批电视机,合同上规定单价 10000 元,3 个月后交货付款。到 4 月份,

电视机批发价格上升到 11000 元。他仍旧可以按照 10000 元得到,当然是赚钱。对方肯定是亏本。

在国际贸易中的价格风险,除了具体商品价格的变化以外,还有汇率风险。汇率风险也是一种价格风险。

1 月份,中国企业甲购买 50000 元人民币的商品向美国出口,美国企业

乙将在 3 个月后收到商品并付款 10000 美元,这是按 1 月份汇率 1:5 计算的。到了 4 月份,人民币贬值为 1:6,10000 美元汇到中国以后出售,可以兑换60000 人民币,甲方多得 10000 人民币,乙方亏损 10000 人民币。这就是汇率风险。

由于价格风险的存在,买卖双方可能在谈判中出现预测不一致的情况, 谁都想把风险推给对方,这样许多合同都谈不成,谈成了也会违约。在积累千百次经验后,商人们发现风险其实是按照概率由大家分担的,谁都不可能把风险全部推给别人,自己只得利益。能不能设计一种预防风险的机制,大家不用再想从风险中得益,也不会在风险中吃亏,只需要交纳一定保险费就可以?

最初的风险预防,是在买卖双方之间一对一的谈判中进行的。在合同中可以规定许多种保险方法。比如防止汇率风险,可以规定以一个价值相对稳定的标准,像黄金、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等等,也可以规定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调整,像物价指数,等等。其中,最为简单规范的方法,是规定远期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