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大元帅职通电

孙 文

1918 年 5 月 4 日

慨自国会非法解散,中更复辟之变,民国巳无依法成立(之)政府。使冯段①两氏有悔祸之心,虽争个人权利,苟能撤消非法解散国会之命令,使国会继续开会,则与一言兴邦何异,夫谁得而议其后者?乃必思以北洋兵力征服全国,遂致衅起川湘,而全国之统一以破。其时滇桂之师,皆由地方问题而起,而所谓宣告自主者,其态度犹属暧昧,似尚置根木大法於不问,泯泯棼棼,莫知底止。不忍坐视正义之弗伸,爰于上与民国诸老创设护法。海军将士亦有宣言,相率南来。省议会,乃有请国会议员来开会之决议。由是发生国会非常议会於广州,於中华民国 6 年(1917 年)8 月 31 日公布军政府组织大纲。不才,被举为大元帅。虽自知弗能胜此重任,然国家多难,匹夫有责,忝在手造民国之列,不能视大法之沦亡而不救,用是不避险艰,不辞劳瘁,以为护法讨逆倡,使吾国及友邦之人咸晓然于军政府之职志;至于成败利钝,非所逆覩,凡以存民国人民之正气于天壤间而已。自是厥后,粤桂滇黔湘川莫不一致宣言护法,始以恢复非法解散之国会为共同之目的,于是地方之争,一变而为国会之争。军政府无尺地之凭藉,而此志已范围乎六省,而其他表同情而思附义者,尚复所在多有,均在酝酿发难之中, 不得不谓护法功矣告成之後①。

顾吾国之大患,莫大于武人之争雄,南与北如一的之貉,虽号称护法之省,亦莫肯俯首法律及民意之下。故军政府虽成立,而被举之人多不就职, 即对於非常会议,犹莫肯示其尊重之意。内既不能谋各省之统一,外何以得友邦之承认。於斯瘏口哓音,以期各省之觉悟,盖已力竭声嘶,而莫由取信。“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斯之谓矣。然个人之去就其义小,国家之存亡其义大,之所以忍辱负重以迄於今者,良以责任无人, 非得已也。凡之所以谋使各省尊重非常会议,为护法中心者,无所不至。今自岳长②累败以来,各省始悟分则俱伤,合则两,然后知有组织统一机关之必要,且知有以非常议会为护法中心之必要,及今图之,犹为未晚。而之力固巳尽於是矣。

计自提取盐税存款以充国会正式会议经费,预定 6 月 12 日为开会之期。之效忠于国会任务本巳将尽。今者非常会议决议改组军政府,以应各省之要求,今而后庶可资群策群力,以光昭护法之大业,而告厥成功,岂非民国之幸。本匹夫,无无勇,所以用其全力以拥护国会非常会议者,其效果亦既如是,庶乎可告无辜于国人。兹仍愿以匹夫有责之身,立于个人地位, 以尽其扶助民国之天职。谨略述颠末,向国会非常会议辞大元帅之职。幸惟公鉴。孙支①印。

——孙中山全集续集,第 1 册,第 3 辑,雜著,页 28—30。

① 冯国璋,字华甫。

① 贾生,指西汉时贾谊。

② 此文又见梁启超盾鼻集,题作云贵檄告全国文。盖此文系梁氏起草,由蔡锷攜往云南拍发的,其发出时

间约在 1915 年 12 月 27 日之后。

① 据梁启超盾鼻集,此文后之列衔者尚有蔡锷戴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