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路事变记

傖 父

一 川粤汉铁路之借款

光绪二十二年(1896 年),美国上议院议员准西徘等倡议创立合兴公司,以承揽建筑中国铁路为目的。是年,总理衙门奏明蘆汉铁路业已开工, 粤汉亦须次第举办,以期联络一气。是为建筑粤汉铁路动议之始。合兴公司遂派员来中国,承揽粤汉铁路。二十四年正月初五日(1898 年 1 月 26 日), 上谕:“王文韶张之洞盛宣怀奏,粤汉铁路紧要,三省绅商籲请自办,通力合作,以杜外人要求而保权利,著照所请办理。”然是年三月二十四日(4 月 14 日),督办铁路大臣盛宣怀美国合兴公司代表人巴时订立草合同十五条,专款一条,由驻使臣伍廷芳华盛顿签字,粤汉全路定由该公司承造。夫谕旨既令三省自办,而大臣复与外人订约,当时政令何以如此矛后, 吾辈今日已不能索解。

二十六年(1900 年)六月,盛宣怀合兴公司续订合同二十六条,亦由驻使臣伍廷芳签字。因原议借款,计金四百万镑,后据工程师报告, 原估建设费不敷,乃改借金四千万元,合银八千万圆,九折实收,年息五厘,以铁路及全路产业作抵,五十年为期。建路所用款项,每百抽五,作为公司酬劳。铁路所得余利,以五分之一归公司,预先以借款总数五分之一发给虚数凭票。总办管理处二人三人。当日损失权利之巨,诚可痛心! 此时俄法比三国,均力阻其成议,然皆无济。及合兴公司首董毕来司死,比人乘机托惠第尔购得合兴公司股分三分之二。合兴公司董事,大半皆属比人,通,合,其时京汉路已由法比二国合办,东三省铁路又在人掌握之中,与粤汉联络一气,势力益张。

张之洞督及湘鄂粤三省绅士,力主自办,以合兴公司违背合同,倡言废约。人复设华丰公司,派倍次来运动,愿借巨资废约,以承办此路,倡为以之说,亦不为所动。卒由驻使臣梁诚延聘律师与合兴公司抗议,遂於三十一年八月初二日(1905 年 8 月 31 日)订约,以金六百七十五万元赎归此约,尚有未赎小票约金二百二十余万元。计收回已成铁路自石围塘佛山双轨线三十五里,自佛山三水单轨线六十四里。一时论者,方欣欣以收回利权自办铁路,为我国莫大之事业。而赎约之款, 为限仅四十日,无从筹措,仍由领事①介绍,向英国香港政府借金一百二十万镑,年利四厘半,以三省炉土税作抵,分十年还,订立借款合同十条, 於三十年①九月签押。惟以借款赎路之故,会由领事与张之洞议定:将来粤汉铁路修造之款,除中国自行筹集外,如须再借外债,当先尽英国银行承办;此外,湖北湖南境内,另有修造铁路须借外款之事,亦照粤汉一律办理。此议巳由张之洞奏明。日后四国借款之事,即由此时伏其机矣。

粤汉全路赎回后,归三省分段自办,各筹各款,各修各路,赎路借款及未赎

小票金,亦摊归三省分还。然湖北湖南两省境内铁路,需款既钜,筹措不易, 领事屡申前议,并愿联合法国东方银行,合借巨款;德华银行亦欲插借。

① 杜国,即杜兰斯哇,一译脱兰斯哇,指 1898— 1902 年英布战后,英国所占领的南非布尔人共和国领土的一部份。

① 麦坚尼成译马琴力、麦金莱,1897— 1901 年任美国总统。

三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1908 年 12 月 9 日),大学士张之洞奏调湘鄂人员来京议定铁路借款,略称:“粤汉路长费钜,不得不借款修筑。迭经商之外部,并电商湖广督臣陈夔龙湖南巡抚岑春蓂,意见相同。即中英公司经理人濮兰德到京后,与臣晤商,亦已允洽。拟派引见来京之曾广熔,并调湖北提学使臣高凌霨克日来京,与濮兰德关议。现京汉车行,数日即达,拟旬日间订立合同,再行详细奏陈”云云。奉旨依议。於是赎回自办之路,复为借款修筑之路矣。此时张之洞之意,以为人既愿借款,则此事必无为难,故谓旬日之间即可订约。不料调员到京开议之后,使多所要求,始争抵押, 继争总工程司权限及材料用货等,而折扣利息之昂,较诸初议大相迳庭。屡议未协,德国独愿迁就,由使①及德华银行代表,愿独任借款,仿照津浦章程,无须派工程司,无须独揽购料之权利,草议遂定。而使向外部抗议,谓於 1905 年(光绪三十一年)之约相背;并谓英国资本团体不止一二,一团体所需条件虽不满中国之意,未可保无他团体再降格以应者,今以一资本团体不中国之故,不谋於英国,即与德国订约借款,断无此理。复又向德国争执,遂迁就其间,愿让步而不独专。遂於宣统元年四月十九日(1909年 6 月 6 日),由督办大臣大学士张之洞委派湖北提学使高凌霨施鹤道曾广熔,与英汇丰银行代表人熙礼尔法国东方汇理银行代表人贾思纳德华银行代表人柯达士,订立草合同二十五款,借金五百五十万镑,为建造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干线、川汉铁路干支两线官办铁路之用。两湖粤汉二百五十万镑,川汉二百五十万镑,余五十万镑为赎回比国现存合兴公司中国国家所出虚价小票及此票应付利息等之用。其川汉路干线,系由宜昌广水接连粤汉干路,支线由荆门汉阳,共长一千六百里,均载合同内。至利息常年五厘,九五扣支付,以两省百货厘金、鹽捐等为抵。约成后, 使①向外务部声明:光绪二十九年(1903 年)曾有公文致前使,许以将来川汉如需外款,先仅英美商借,现闻英法德银行均已借款,应申前议云云。外部与使磋商,使不肯作罢,英法德亦允其加入,遂於是年六月议定增借款为六百万镑,两湖粤汉川汉各半,而以川之半分拨商,三国借款遂变为四国借款。是时,湘鄂人士纷纷要求拒借外款,而草约业已签字,卒归无效。未几而督办大臣大学士张之洞卒,邮传部接管其事,两省绅民环请毁约,邮传部派员查湘鄂实筹款项,一面向四国银行磋商,以资应付。(宣统)二年(1910 年)九月,邮传部奏陈湘鄂股款路工,以两路款少工巨,观成无期,而各银行亦坚不让步。三年四月十一日(1911 年 5 月 9日),遂下干路收归国有之命。川粤汉畚省分设公司集股商办之干路,应即由国家收回,从前批准干路各案,一律取消。四月二十二日(5 月 20 日),邮传部遂奏陈四国借款历次商议情形,改订合同二十五款。遂奉命著邮传部签字。盖先以国有之名取消商办,然后与四国订约借款修筑。政府之政策,记者固无评论之余地,惟改订合同中,除增借款为六百万镑、加入美国资本团外,复将川汉路线删去支路,以宜昌至四川夔州一段抵補之,仍名为湖北境内川汉铁路。以路借款混入路,实由於此,而路事变亦因此而发生矣。

① 本文作者原署寄生,为汪东之笔名。

① 操,误,当作革。

二 川路之接收

光绪十四年(1888 年)要求建筑滇越铁路,由安南以达云南,而其豫定线则将再由云南延长,由昭通敍州以达成都亦於是年要求建筑滇缅铁路,由缅甸以达云南,而其豫定线则将由云南楚雄雅州以达成都,更由成都重庆於(光绪)二十九年(1903 年)请於外务部,愿借款以修筑由成都汉口之路。是年闰五月十四日(7 月 8 日),川督锡良奏请自设川汉铁路公司以辟利源而保主权。十二月初六日(1904 年 1 月 22 日),又奏遵商部新订铁路章程,设立川汉公司,集股开办。大旨分成渝渝万万宜三大段。万宜线由万县东行经云阳夔州巫山,逾湖北界,经巴束归州而至宜昌, 约一千里。湖北境内川汉铁路宜昌以西,归省修筑,亦经川鄂两督奏准。但川汉公司原系官办,经三年无成效,遂改归商办,正名为商办川汉铁路有限公司。官办章程,股本无定额,有抽租之股,仿省抽股办法,收租在十石以上者百分抽三,随时填给收单,五十两,即将收单缴换股票。商办后定股本银五千万两,先收一千五百万两,抽租之股,不得过股本全额五分之二;若股分畅旺,即不达五分之二亦行停止。至川路工程,开办已历三年,近时宜万一线,料车已通至三峡。由宜昌黄家场十三里,路工业已完成。黄家场以西至香溪之一百里,其工程分五段赶造,本年底其轨道可敷设完竣。惟黄家场附近,有延长二十里之大隧道,为世界三大隧道之一, 开凿极难。该路股本已集一千一百余万两,已动用者四百数十万两,在上海被倒者三百万两,其余数七百馀万两。本年(宣统三年)四月十二日(1911年 5 月 10 日),川粤汉干路奉命收归国有。二十日(18 日),以端方充督办大臣”。二十二日(20 日),邮部订立四国借款合同,将宜夔一段作为川汉路线。二十四日(22 日),奉命停止川省租股。当时护督王人文曾参劾邮部订立之借款合同丧失权利,六月初六(7 月 1 日),又电奏四川谘议局呈称请饬暂缓接收路,奉旨申饬。五月二十一日(6 月 17 日),度支部等议奏:“路现存款七百馀万,如愿入股,应准其悉数更换国家保利股票,五年后仍分作十五年还本,亦准随时抵押,并可分得余利。除倒帐外, 其宜昌已用之款四百数十万,准给发国家保利股票,一律办理。又宜昌开办经费三十三万及成渝用费,则发给国家无利股票,俟路成之日,准在本路余利项下分十年摊给,作为本省兴办实业之用。”闰六月初九日(8 月 3日),赵尔丰蒞任。十六日(10 日),路公司开股东会,以路驻分公司总理李稷勳,於未经股东会议决以前即呈邮传部定接收办法,与邮传部私相授受,专擅害公,由股东会决议辞退;又以邮传部电致督,饬路公司无庸停工,原用员司一概仍旧,每日开支仍用款,是於收路之外又夺其赀。二十二日(16 日),由督据情电奏,奉旨将原件钞给督办川粤汉大臣、邮传大臣阅看。邮部覆奏沥陈路情形,请饬下四川督臣,转饬奏派路工总理李稷勋仍驻归,暂管路事。七月朔(8 月 24 日),路股东开保路大会:下午,成都罢市,学堂亦停课,居民商人均供奉德宗神位举哀。初五日(28 日),将军玉昆、总督赵尔丰合都统提督司道联名入奏,请路暂归商办,将借款收路事件分别交资政院、谘议局议决;初九日(9 月 1日)又联銜奏请。政府惟饬督劝谕解散,无一定办法。十二日(4 日),督又电内阁,陈川路风潮日惭剧烈,罢市者已有十一州县之多,其余州县虽尚未罢市,亦皆有不安稳之现象,若不亟定办法,明白宣示,恐不久必有

意外之事变。十三日(5 日),端方奏劾赵尔丰庸懦无能,以致推波助澜, 风潮愈烈,遂命端方查办。十八日(10 日),端方带兵两队由起程, 而省事变已亟。(宣统三年七月)十五日(1911 年 9 月 7 日),事机决裂,省遂糜烂而难於收拾矣。

三 川省之骚乱

事之初起也,政府颇主张平和对付,惟无根本上之解决,督以朝旨未定,亦不敢骤以兵力镇压,致酿事变。省虽罢市已久,而绅民多方劝导,力戒暴动,相持至十余日,忽闻端方带兵队入峡,人心恐怖,误会朝旨不爱人生命财产,遂有人散布自保商权书,有停止捐输、停止协饷诸项。督遂变其方针,谓为首数人显露逆谋,巳纠匪徒,约期起事,谬希独立, 其宗旨非复前日保路可比,非用严厉办法,不足以消逆谋而扶危局,遂有拘捕绅士之事。(宣统三年七月)十五日(1911 年 9 月 7 日),民数千人, 由商会、工会、教育会代表,诣督署求阻端方兵,面呈奏稿,请代表,督允之,已散。而督以人民聚众要挟,决意严惩,即日以兵拘谘议局议长蒲殿俊副议长罗纶川路公司股东会长颜楷张澜保路同志会会员邓孝可等 入督署。民复聚,相率随行,及抵督署,则兵卫甚严。督斥诸绅为叛逆, 诸绅抗辩不屈,澧督欲杀之,随观者为之哀求,署外之人皆哭喊。将军玉崑在座,为诸绅缓颊,并乞代为看管,遂携诸绅去。督暑内外围观之人尚未散, 续至尚络绎不绝,督以兵驱之不去,乃枪毙若干人,并以骑兵冲突人叢, 死伤颇多,众犹不去,力与卫兵相持,督署之门被毁。后由他绅哀求於众, 藩学两司温谕劝之,众忿始平;陆军及巡防军将弁均率队弹压,沿途劝慰, 众始解散。督入奏,谓该省人散布自保商权书,意图独立,并有约期起事之举,幸先期侦悉,将首要擒获,十五日(7 日)竟有数千人凶扑督署,肆行烧杀,并伤毙弁兵云云。二十一日(13 日)奉谕旨,电饬赵尔丰相机分别严办。十七日(9 日),督派弁至汉口拘拏四川谘议局副议长萧湘解省, 发武昌府看管。因萧湘在京反对借债造路,十七日(9 日)始由东抵也。二十三日(15 日),湖广总督瑞澂电奏:“四川省城外聚有乱党数万人, 四面围攻,势甚危急,成都电报巳数日不通,附近各府州县亦复有乱党煽惑鼓动,省大局岌岌可危。”朝旨电饬端方尅期前进,迅速到;并起用开缺两广总督岑春煊,前往四川会同赵尔丰办理剿抚事宜。二十八日(20 日), 赵尔丰奏称:“十五日(7 日)乱民围攻督署之后,是夜即有大面铺牛廛口民团数千人,麇集城下。连日又到有温江郫县崇庆州灌县成都华阳双流新津邛州蒲江大邑十馀州县民团,每县数起,每起数千人或至万人,所到之处, 抢掠烧杀无所不为,附近居民纷纷逃避。当经调派陆军及巡防军卫队迎剿,乃各该民团恃其势众,分四路围城,并放枪炮伤亡兵士,迨经回击,犹敢抵死抗拒,及势难支,始行败退。嗣有大股匪团数千人,盘据距省城五十里之龙泉驿山顶,扼守险要,密列炮械,扬言进攻省城。迨官军驰往剿击,匪即开炮轰打,经军队於黑夜猛扑上山,占据山岭,夺获大炮数十具,枪弹刀矛无算,匪遂下山纷窜;而西路犀浦中和场等处匪徒,亦经击退。匪复分股围攻双流县城,焚烧关厢街市,官军与之相持一昼夜,城围始稍松解。窜扰犀浦中和场并续窜唐家寺之匪,亦先后退败。自十六日(8 日)至今,连战七日,擒斩甚多,夺获刀矛旗帜约二千余件。”奉谕旨:“著赵尔丰严饬各军,

分路剿办,迅速击散,毋令匪燄日张。仍分别良莠,剿抚兼施,凡有被胁愚民,悉从宽宥。偏行晓谕,妥筹安抚,以免株连而释疑懼。”自赵督入奏以后,朝野舆论,咸以为争路之绅士与暴动之乱民,自宜分别。靖乱之法,当以分别剿抚为一事,宣示路事方针为一事,而剿抚必分良莠,勿宜藉兵力以妄行杀戮。岑春煊奉命会办事,即以抚民为宗旨,先发手书,劝慰民, 民望岑甚切。岑春煊后,与瑞澂议论不洽,与赵尔丰亦有意见,复引疾。事自赵尔丰用兵痛剿后,成都虽幸无事,而各地方暴动迭起,乱事日益蔓延。端方带队入,尚未入峡,而(宣统三年八月)十九日(1911 年 10 月 10 日)武昌兵变,全局骚动。二十三日(14 日),以岑春煊补授四川总督,所有该省军队均归节制调遣。二十四日(15 日),开去王人文川滇边务大臣差,仍以赵尔丰充任。岑春煊未到任以前,所有中剿抚事宜,仍由赵尔丰迅速办理。旬日以来,乱益棘,事更不可知矣。

——东方杂志,卷 8,第 8 号(1911 年 10 月 16 日),页 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