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法超越

《荀子》(劝学篇)说;“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跋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 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这段话告诉我们:善于利用和借助外界条件,是达到事半功倍目的最有效途径。“效法超越”则体现了上述宗旨,它以跟随为前导,以超越为目标,先虚怀纳之或潜心学之, 后取而代之或战而胜之。

在 60 年代初期,每当通用汽车公司的新型车上市,福特汽车公司便立即采购,并在十天之内把新车解体,对其零件逐个清洗、称重,按功能排列在固定的展示板上,然后与自己的产品对照,分别进行零件技术及成本分析, 从而找出应变策略,以超越对方。

事实上,任何产品稍有价值上的变动,都是设计制造者耗费大量心血的结晶。从这个角度来看,“快”孕育着“慢”,单纯求“快””,适得其反; 从“慢”入手,应运生“快”。因为任何新产品都不可能一开始就一锤定音, 完美无瑕。“效法超越”就是力避竞争对手锋芒,潜心于静观默学、巧取他人之长,善于假借各种条件,为我所用,以达到慢中求快、后来居上的目的。亦即我方对市场上刚刚出现或出现不久的新产品,努力加以仿制并作局部改进,以更好品质、更高水准的同类产品,紧跟着对手进入市场,并与对手竞争。

日本松下电器公司便是运用此策并获得成功的典型范例。松下一开始就不打算发明新技术,不当技术的先驱者,而做技术的追随者,迄今为止,也很少发明新产品,却总是低价生产,广为行销。主要原因就在于该公司建立了 13 个拥有最新技术的生产研究室,专门分析竞争对手的新产品,发现不足之处,就从中找出如何改进的方法,设法做得更好,使产品品质和性能更致完善。例如,录影机技术是日本新力公司首先发明的,该公司 BETA 规格录影机在市场上取得了最初的领先地位。松下公司通过市场调查,获悉消费者希望的是可以录放更长时间的录放影机。于是,松下公司就在 BETA 录影机的基础上,设计出能满足市场需求,不仅录放时间长久而且小巧的录放影机,其性能高度可靠,价格也比 BETA 低 15%。结果松下的 VHS 录放影机,不只攻占日本市场,更风靡了全球。

中国也有这一类的例子,如河北省运动保健饮料研究开发中心,博采各国可乐之长,研制成功的超高级饮料——“维力”饮料,不仅酸甜适宜,清爽可口,而且有助于消除疲劳。

1986 年以高于美国可口可乐 2.75 倍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被国外称为“魔水”。

“效法超越”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大大地缩短新产品的研制周期,降低研制费用。据国外报载,日本在 1945 年至 1970 年,引进国外技术花费了 60

亿美元,而这些技术的原来研究费高达 2000 亿美元,这表明日本付出的代价不到原来研究费的 1/3O。掌握这些技术一般只用 2~3 年,而原来的研究时间一般为 12~15 年,也就是说日本利用的时间只相当于原来的 15%~25%。“先引进,后改进,不发明”,已成为日本一些企业的主要战略。据对 1700 个企业的调查,其产品改良费用占技术开发的 78%。

明末清初兵法大家揭暄子的传世名作《兵经百篇》,其中(借篇)说得好:“古之言借者,外授四裔,内约与国,乞师以求助耳。着对垒设谋,彼此互角,而有借法,乃巧。盖艰于力则借敌之力,不能诛则借敌之刃,甚至无财而借敌之财,无物而借敌之物,解将军而借敌之将军,不可智谋而借敌之智谋。吾欲为者诱敌役,则敌力借矣,吾欲者诡敌歼则吾刃借矣。抚其所有,则为借敌之财物,令彼自斗,则为借敌之军将。翻彼著为我著,其计成吾计,则为借敌之智谋。不必亲行,坐有其事,已所难措,假手于人。敌为我资,而不见德,我驱之役,注令俱泯。甚且以敌借敌,借敌之借,使敌不知而终为我借,使敌既知而不得不为我借则借法巧矣。”揭暄谈到借敌之财、借敌之物、借敌之将、借敌之谋,可使我方坐收实利。而其中最巧妙的是, 敌人已知道我方在借,又不得不为我方所借,真可谓“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

“效法超越”可说是“取之于彼而胜于彼”、“使敌不知而终为我借” 的巧借之术,其核心在于生产技术的更完善。因此,我方需要较高的素质, 有实力雄厚的开发部门。这样才能对新技术或新产品,在仿制的基础上进行追踪式创新:追他人首创产品之踪,创后续产品之新。注意要在创新改进上作文章,而不能简单地照搬和抄袭,不然,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不但不能超越,反而落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