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邦公司冒最小风险谋取最大利润

著名的美国杜邦化学公司创建于 1802 年,距今已有 1991 年的历史了。

它的创始人爱里迪尔·依涅·杜邦 1802 年创建了第一个生产制造火药的工

厂,以此为起点使杜邦公司发展成为当年的营业额为 359.15 亿美元,居世界化学工业企业第一位的企业。

杜邦公司的成功,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他们始终坚持“利润最大,风险最小”的经营决策。始终谨慎而坚定地保证预定的投资收益率。杜邦公司对投资收益率的考核采取的是一套综合标准。而并非只对企业的经营效果进行评价,具体做法是:首先从整个公司的综合经营效果出发,再加上对各部门的评价,包括对新开发项目的特别评价,确定评价的综合标准。如果一个企业不能达到 10%的投资收益,不论其他方面有多大的优势,也必须关闭,无一例外。这是杜邦公司绝对不能违反的“法律”和无情的“执法”,也是保证“利润最大”经营决策的具体措施。创业初期,杜邦公司根据这一决策对所有生产火药和炸药的企业做过一次全面考核,结果是因该厂投资效率低于 10

%当即关闭。相反,杜邦公司设在意大利的聚丙烯工厂因获取丰厚的利润放在第一位。

杜邦公司另一个经营决策是“风险最小”,即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这主要体现在财务管理上。杜邦公司另一“法律”条文。无论是创立新厂还是老厂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必须全部采用公司自己的资金,绝不允许借款或贷款。这些措施是为了确保“风险最小”。杜邦公司在英国、法国、卢森堡、荷兰、瑞士、瑞典、意大利等国建立的工厂,完全是公司自投资金。公司每年要投入的约 1.1 亿美元的科研经费,也是公司全额投资。总之,绝不

冒险的经营决策是杜邦公司成功的又一重要原因。到 1966 年,杜邦公司先后在世界 21 个国家建立了 61 个工厂,31 个分公司。1966 年杜邦公司在美国以外的营业额为 5.97 亿美元,1970 年增至 10 亿美元。杜邦公司在世界市场扩展建设之快、效率之高,令全世界各国化工企业赞叹,这不能不说是“利润最大、风险最小”经营决策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