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社会需求的原则。
对未来职业的方向住选择是青年朋友们常常感到困惑的问题。有的职业是个人真心渴望的,但因不符合人家的要求不被录用;有的职业自己的能力条件完全可以适应,但由于个人对它缺乏兴趣不被选择;个人有着一些方面的能力和爱好,但一时又没有社会需求。这就涉及到一个常常会碰到的问题, 如何统一个人的兴趣爱好、能力和社会需求之间的关系?
当我们还处于学习阶段时,我们或多或少会产生对将来从事的职业的倾向性意见,这种朦胧的职业意识往往与自己的兴趣、爱好统一。
当你一旦走出校门、面向社会时,你首要考虑的因素应该是自己的爱好、兴趣呢,还是社会的用人需求呢?
人的广泛爱好和兴趣由于带有个人意识性,它的内容和类型总是无限的,而由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社会分工却总是有限的。因而,并非什么样的兴趣、爱好都能找到职业的依存点,不可能你喜欢什么就有什么样的职业。在个人意愿同社会需求两者的关系上通常不是个人意愿决定社会需求, 而是社会的用人需求制约个人意愿。那些不能与职业相统一的兴趣、爱好只能屈于职业之下变为“业余爱好”,或者暂时掩藏起来、等待机会,有些青年朋友常忽视这一点,总爱把自己的爱好兴趣置于社会需求之上,放在职业的第一位,这当然不可避免地要陷入择业的困惑之中。
事实,当前的改革中,无论是大学生分配制度的双向选择改革,还是社会人才流动的合理化改革都力图把个人的爱好兴趣和能力与社会的用人需求统一起来,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做到人尽其才。
把社会需求放在职业考虑的第一位,尽量充分发挥个人能力,寻找自己相对理想的职业,这是实现个人爱好和兴趣、能力、社会需求的基本途径。这不仅有利于社会,更有利于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