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性和灵活性

几乎所有关于“教学模式”定义都强调指出教学模式应具有相对稳定性, 要比较稳定。这是因为教学模式不是从个别、偶然的教学现象中产生出来的, 它是大量教学实践活动的理论概括,在不同程度上揭示了教学活动带普遍性的规律。而且,从实践的角度看,科学性、普遍性是稳定性的基础,只有具有稳定性,才有可行性,变化无常的东西总是难于把握和实施的。

但是,教学模式的稳定性是相对的。因为一定的教学模式总是与一定历史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的水平相联系,受教育方针、教育目的制约。上述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教学模式也要相应发生变化。

有这样一种说法:教学模式应“随机而设”,“应根据课文性质、内容的不同情况而随时变换教学模式。”对此,我们不能苟同。一种具有普遍意义(包括适用于某一学科的教学模式之于该学科)的教学模式应涵盖各学科

(或某学科整体),也就是说,无论哪个层级的教学模式都应着力体现教学活动的共性,从而在整体上反映教学活动的规律。“随机而设”“随机变换”,

就难于避免主观随意性,使人们无从遵循,无所适从,以致失掉了教学模式的固有功能,最终导致教学模式的自我否定。

强调稳定性,并不意味着对灵活性的排斥,相反,教学模式应保持一定的弹性。这种灵活性,一方面表现为对学科特点的充分关注,另一方面体现为教学方法的多样化。由于教学模式中的程序需要起到“普遍参照”的作用, 因此一般情况下教学程序并不涉及具体的学科内容,而只是对教学内容的性质提出特定的要求。当然,不涉及并非不相干。教学模式作为某种教学理论或思想在教学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形式应受到学科特点、教学内容的影响和制约,不能不考虑对学科特点、教学内容的主动适应。这一问题可纳入教学模式“学科化”的范畴去解决。教学模式宏观的相对稳定性的微观的灵活性, 体现了共性和个性统一。教学模式和具体教法密切相关(有时是相应),但二者并不是简单等同。目标教学的教学模式具有包容性,对多样化的教法能兼收并蓄,它倡导教学风格的形成和教学个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