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逃婚”奇俗

苗族有“逃婚”的奇俗。此俗所以称奇,就在于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往往逃婚能逃出个美满的婚姻来。

旧社会的“逃婚”,有着姑娘对“还娘头”习俗的反抗,也有由于家境贫穷无力办婚事,“逃婚”变成省钱的不得已的一招。新社会主张新事新办, 为避免婚事浪费和婚礼的繁琐,也有借用“逃婚”的。

逃婚均在夜间行动。这天夜晚,姑娘把自己衣物收拾好放到小竹篮里; 小伙秘密找几个青年人去接婚(人数必须成偶数)。太阳下山,双方照常到游方坡游方,照例唱歌跳舞,有说有笑,并积极参加游方活动,尽量掩盖逃婚迹象。游方进行到深夜,姑娘即跑回家,趁家人熟睡之际,拿起竹篮就跑。

逃婚的新娘必须在鸡叫头遍,天亮以前到新郎家。这时接亲的成偶数的小伙子们在村寨口放鞭炮,新郎把新娘交给自己宗族的女亲戚,而不是领新娘回自己家。然后,新郎要回避 3 天,切忌与新娘同房。新娘也寄住在新郎

宗族亲戚家。这么做,据说是第一天不同房忌天地,第 2 天不同房是忌父母, 第 3 天不同房忌街坊,以视尊重天地老少邻居,3 天过去后,新郎家杀猪宰鸡宴请宗族和全寨的人,称之为“祭娘”。并派一位男方里德高望重的人带着鸡鸭礼品到新娘家报信。女方父母如终于同意这门亲事,就将带来的鸡鸭杀了,请报信人喝酒庆贺;若第一次不同意,报信人就把鸡鸭带到女方熟人家去杀,请女方父母到熟人家喝酒,继续做劝婚工作,一次次一直做到承认这门婚事为止。一般很少不成全这经过逃婚的婚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