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责分工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校长是学校行政的最高负责人,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是受党和上级政府的委托,对外代表学校,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管理的全部责任,是上级教育行政机关与本校师生员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对内主持学校工作, 全面负责和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校长在学校工作中起着组织、指挥、导向和推动工作的作用,拥有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和财经权等。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负责实施学校某个或某几个方面的具体管理工作,是学校领导集体中的成员之一,协助校长实施学校工作计划, 完成学校全面管理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