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美〕斯托夫人

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生于美国北部一个牧师家庭,早年曾当过教师。在美国反对奴隶制运动正在兴起的年代里,她的家迁往北部自由洲和南部蓄奴州的边界线上的城市辛辛那提,大批的奴隶经由这座城市被偷运到自由的加拿大。斯托夫人成了废奴运动的参加者,她的家成为奴隶通向自由的地下转运站。斯托夫人曾与许多逃亡的奴隶谈,获得了大量的有关奴隶制内幕的第一手材料。在辛辛那提,她本人是反奴隶制暴动的目击者。她的朋友和亲属都是废奴运动的战士,所有这一切为她写成《汤姆叔叔的小屋》提供了素材。1852 年,这部小说出版,对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和北方的胜利, 起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斯托夫人的作品还有《汤姆叔叔的销钥》、《德莱特·阴暗的大沼地的故事》等。

《汤姆叔叔的小屋》描绘出一幅幅奴隶残暴虐待黑人的、令人怵木惊心的画面。奴隶主竭其所能来损毁奴隶的人格尊严。奴隶的妻子儿女被得七零入落,妇女被看成是能增加主人收入的雌畜,等等。作者用悲天悯人的笔触表达了对奴隶的同情和对奴隶主的暴露和谴责。更重要的是,这篇小说描写了在丧尽天良的奴隶制面前,沦为奴隶的黑人的群像。作者笔下的奴隶分为三类:一类如汤姆叔叔,他在基督教父的麻醉下,从小侍奉主子,当了总管后对主了忠心耿耿,俯首阽耳,即使因主子投机失败,把他卖去抵债,他也没有反抗的表示,最后因放跑两名女奴被活活打死。小说出版后,由此形成了“汤姆叔叔主义”,即奴才气十足的人生态度。一类如申波和克维姆波, 他们是残暴成性的监工,他们是能投合主子所好的走狗。而最大多数属于第三类,如普鲁老太太、卡西、艾莉札、乔治,他们敢于愤怒,具有反抗精神。小说中写主子要卖掉女奴艾莉札的儿子,她就带上儿子连夜逃走,后来与丈夫相逢后,通过自己的艰辛斗争,终于到达加拿大,获得了自由。乔治,哈利斯更是自觉的奴隶制反抗者,他不接受宗教麻醉,他甚至敢拿枪向追捕他的奴隶贩子开枪,这是废奴文学中最鲜明的反抗者形象。

此外,小说还描绘了形形色色的奴隶主形象,如温文尔雅的谢尔比麦、沉于享受的辛克莱、凶神恶煞的勒格里。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出版取得巨大的成功,使斯托夫人成为文学界和整个美国社会的著名人物,他的作品也在短期内被译成十九种文字、风靡全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