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无名氏的《屋卡珊和尼各莱特》

中世纪的欧洲在经济关系上是自然经济之支配时代,在社会关系上是封建制度的时代。那时全欧洲有许多小国,小国的国王下面又是许多各有自己采地的贵族——侯爵、子爵、男爵之类;贵族下面还有更小些也是各有自己采地的小贵族。侯、子、男爵对国王的关系是“家臣”对“君主”——国王是“君主”而侯、子、男爵是“家臣”,但是侯、子、男爵对他们下面的小贵族时则又是“君主”的身分,而那些小贵族是“家臣”了。中世纪的封建制度就建立在这样“君主”和“家臣”层层覆叠的关系上。

最小的贵族在他自己的“领地”——实际就是田庄里,也是一个主权无上的“君主”,他的堡,或者差一些只是一个庄,就是他的“国”。他要求他手下的农奴或佃农绝对忠心于他,正象他上面的“主”要求他绝对忠心一般。而这“忠心”的履行,大抵也只在发生军事行动的时候方能表现。在平时,层层下来的“家臣”各自理其“家事”,而层层上去的“君主”也不大需要“家臣”的尽忠。

然而在这封建的大机构中,还有些穷的小贵族;他们穷到没有“堡”或“庄”,甚至连“府邸”这名号也说不上,他们下面的“家臣”甚至只有一个兼牧猪奴与马夫的跟班。这一些穷的小贵族,在较上层的“君主”面前已经失去了“封建领主”的性质,而成为“君主”手下的一名武士了。中世纪满坑满谷的“骑士”的最大多数就来自这个穷的小贵族阶层。

但中世纪所谓“骑士”又是一种很尊贵的称号。实做了“君主”们的侍卫的武士固然称为“骑士”,而自有采邑的大小贵爵也得称为“骑士”,这称号严格说来,是要国王封定的。

中世纪差不多天天有仗打。这些战争绝不是大规模的,通常不过几十到几百人(几百人已经算是大战),主要的战士就是“骑士”。不过中世纪为拥护圣教(基督教)而起的十字军,却是规模很大的战争;在十字军战事中, “骑士”演了很重要的脚色。

在“骑士制”全盛的时候,穷的小贵族生活没有办法的时候,就去跑江湖,想把自己造成“骑士”。他单靠武艺好还不够,他必须对“圣教”出过力,必须行侠,——总之,必须用行为来证明了他确是合于“忠君、护教、行侠”的信条,然后可得正式的“骑士”封号。

“骑士”是译的“Knight”一字,是职号。而“Knight-errant”则是“侠士”的意思,不是职号了。“骑士制”是“Chivalry”,这跟“专制政体” 或“民主政治”同样有社会的政治的意义,又跟“宗教”一样有其社会的文化的意义。在中世纪,“骑士制”是社会的和政治的机构上一件重要的东西, 是中世纪封建制度的柱石之一。拥护这“骑士制”,赞美“骑士”的生活的文学作品叫做“Romanceofclilvalry”——骑士文学。中世纪的文学就是骑士文学。

中世纪的骑士文学第一期都是用韵文写的,称为“韵文罗曼司”。为什么叫做“罗曼司”呢?因为这些韵文作品用的并不是正规的拉丁文,而是夹杂了各处方言以及野蛮民族的土语的一种叫做“罗曼司”的文字。这些“韵文罗曼司”,的作者大部不曾留名,只得了个“Trouvires”(法兰西北方的

行吟诗人)的总称。这些作品主要的是描写骑士们的战功。同时法兰西南方的普罗旺斯(Provence)又兴起了一派叫做“Troubadours”的行吟诗人,也成了骑士文学的主要作家。这南方派的作品却多写骑士们战争生活以外的恋爱事件。“韵文罗曼司”兴行的时期约为第十二世纪到十三世纪。最著名的是《武勋之歌》(ChansondeGeste)和《罗兰之歌))(ChansondeRoland)。这些“韵文罗曼司”的作者(Trouvires 和 Troubadours)大抵也是些破落的小贵族,他们在国王或什么封建诸侯的门下是“清客”的身份。他们歌颂那些封建主的武功,也赞美封建主的夫人们的美丽,自然也咏叹他们的艳史韵事了。不过这些恋爱描写是绝对带着虔敬的赞颂性质的。

从十三世纪后半起,新的经济条件到处在蚕食封建的机构了,封建社会向没落上走了。于是在文学上,韵文罗曼司让位给散文的故事了。这一些作品,就叫做“散文罗曼司”。

“散文罗曼司”的普通主题不是战功而是荒唐无稽的冒险,——骑士和巨人、毒龙的战斗,和妖巫的战斗等等。也写恋爱,但也不是忠良臣民对皇后夫人之虔敬的咏赞,而是热情的变化多端的恋爱描写了。更因十字军远征而发生了僧侣派的“骑士”如泰姆不拉骑士(Templar),于是骑士文学的“散文罗曼司”也有宗教性极浓厚的故事,主人公的骑士为求灵魂超升,拒绝了一切世俗的诱惑,甚至连战功和侠士的荣名也都可抛弃的。

“散文罗曼司”的大本营在西班牙。有名的作品是高卢的《阿玛迭斯》。到十五世纪末,西班牙又产生了“牧场罗曼司”(Pastoralromance)和“恶棍罗曼司”(Picaresquero-nance)——总称“后期罗曼司”。这两种却是当时一些从新兴的商业阶级出身(或关联于商业资产者)的文人利用了“罗曼司”的形式去讽刺骑士的。

现在我们要讲的《屋卡珊和尼各莱特》(AucassinandNicolette)是十三世纪的遗物,原作者大概是法兰西人。有人以为或者还要早些。这一篇罗曼司,一半是韵文,一半是散文,而且重要的叙述部分全是散文。而据茄尔东·巴吕司(M.GastonParls)所说,则这些散文也是有旋律的,所以原来大概也适宜于歌唱,还是给耳听,而非给眼看的。但这形式分明是从“韵文罗曼司”到“散文罗曼司”中间的过渡形式。(研究中世纪文学的专家有谓“圆桌故事”中间有几篇是十二世纪就写成的,因此证明散文罗曼司早在十二世纪就发生:此说如确,则半韵文半散文的《屋卡珊和尼各莱特》或者是十二世纪的东西了。但散文罗曼司即使发生很早,它取代了韵文罗曼司的地位却总是十四世纪的事。半韵文半散文的形式也许早在十二世纪就有,但倘使有过盛行的一时期,大概恐尚在十三世纪罢。)

《屋卡珊和尼各莱特》的主要动作是恋爱。屋卡珊的父亲格兰伯爵是一个老而怯弱的人,他听说伐朗司地方的步迦尔伯爵要带兵来打他的薄盖尔地方,就对年轻美貌的屋卡珊说,要他出去打仗。屋卡珊是恋爱着一个掳来的伊斯兰教女子尼各莱特的,他要求打仗后许他和尼各莱特一见。他的父亲只好答应了。屋卡珊既去打仗,他的父亲却去找到那掳得尼各莱特的某子爵, 命令他赶走尼各莱特。但子爵已把尼各莱特认为养女,且已使她改信基督教, 所以不肯照办,只把尼各莱特关在花园内的古堡里。这时候,屋卡珊骑了一匹大战马去打仗。但他心中只是想念着尼各莱特,心神不属,马溜了缰,竟闯进了敌人营中,被敌人捉住,报告了步迦尔伯爵,请他来验明正法。屋卡珊定神四顾,就挣扎脱逃,他打倒了看守他的十多个武士,又出其不意打倒

了刚刚来到的步迦尔伯爵,捉了伯爵,竟自回家。屋卡珊见了父亲,要求一见尼各莱特。父亲反悔前诺。于是屋卡珊放了他的俘虏——步迦尔伯爵,并说步迦尔伯爵可以为所欲为了。但是屋卡珊立刻被他的父亲捉住,关在地牢里。那边尼各莱特知道了这个消息,乘夜逃出去探望,她到屋卡珊的监房外, 告诉他说:她将要到天涯海角去,以免屋卡珊因她而受祸。正说间,巡兵已来,尼各莱特险些被捕。她逃出了城,在森林中过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她设计令一牧童去告诉屋卡珊,假说林中有猛兽,约于三天后来相会。她就在林中搭好一个住宿的巢,专等屋卡珊。

尼各莱特逃走的事传遍了。大家猜她已死。格兰伯爵因此放出了屋卡珊, 并设筵压惊。屋卡珊却是满心不快活。宴席上有一老骑士悄俏指点屋卡珊到森林中去。屋卡珊依言偷了马出去,在林中遇见牧童,知道了尼各莱特在此林中。于是他在林中找。找了一天,还是找不到,衣服和皮肤都被荆棘扯破刺伤了。直到夜里,方才看见了尼各莱特自造的美丽的巢。两人既遇,慌忙同骑一马,从森林中跑到海滨去了。在海滨,他们看见一只船,他们招手, 船即自来,于是他们到了丢留拉国。不料这国不久即有战事,伊斯兰教人进攻,屋卡珊与尼各莱特被捕,分囚在两船中,彼此不能通问。囚了屋卡珊的船途中遇风,船破了边,却飘流到了薄盖尔地方,——就是屋卡珊的乡邦。这时,正当老伯爵去世,国内无主,人民就拥戴屋卡珊承袭了爵位。但是屋卡珊对于土地、地位,都不看重,他一心只想着尼各莱特。

尼各莱特被掳到迦太基国,被进贡给国王。哪知一见之下,才知她就是这国的公主,幼时被耶稣教人捉了去,大家早以为她已死了。此番忽然复来, 于是大家快乐得很。尼各莱特的父亲想用尼各莱特去结好强邻。尼各莱特知道了,便改装偷出宫门,乘船直赴薄盖尔城。她在城里看见屋卡珊正坐在堡门口纳闷。因为她已化装过了,屋卡珊不认识她,只以为是一个卖唱者罢了。尼各莱特乃奏提琴唱一歌,歌词即述他们二人以前的遭遇。屋卡珊一听,就跳起来抱住了她。以后他们就结婚,再没有岔子出了。这是大团圆的结束。这也是中世纪多数罗曼司的老套。

《屋卡珊和尼各莱特》有戴望舒的译本(从法文译,光华①版);又有邢鹏举的译本,名《何侃生与倪珂兰》(不详所本,新月版);又有伍蠡甫、刘麟生二人的英、汉对照本,名《两个罗曼司》(内除屋卡珊故事外,又有AmisandAmilit 的故事),则多节删。然重要点是保存了的,特别是诗的一部分(黎明版)。

① 光华,即光华书店。下文中“新月”、“黎明”及后面文章中“世界”,“现代”、“乐华”等等,皆当时书店名称,不另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