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村圩两三事

1928 年 3 且 10 日前后,第一团进到酃县中村圩,住了十多天。毛委员在这儿曾给排以上干部上了一次政治课,题目是关于无产阶级。我和全连的干部都聆听了这堂生动的课。

·在湘南暴动中,部队一度存在乱烧房子的现象,引起群众的不满。当时“左”倾盲动主义者还振振有词,说什么“只有不断地烧杀才有使小资产阶级变成无产者,然后强迫他们革命。”毛委员在讲课中明确地指出:无产阶级是指产业工人,并不是无产的游民。执行烧杀政策是很危险的,它只能使革命斗争变成恐怖行动,脱离人民大众,把自己孤立起来,实际上是帮助了敌人。

对于盲动主义烧杀的做法,工农革命军一团的领导认识上并没有完全一致,就在毛委员讲课之后不久(大约一个月),部队曾进驻汝城县城,撤出的那个晚上一位团领导又命令我带一个排去烧房子。当时,我很为难。不执行命令军纪是不允许的,又想到毛委员曾讲的课再去烧房子是不对的,真是

左右为难。于是,我采取了敷衍的态度执行这次任务。没有按命令逐户去放火,只选了大一点的两家商号去烧。在放火以前我们先把主人叫醒,告诉他们要烧房子,我们一边点火,主人就一面用水灭火,我们没有走出多远火也就扑灭了。以后,由于全团指战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逐步提高,就基本上杜绝了烧房现象,这一转变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

在中村圩还有一件事印象也很深,有一位排长和教导队长吕赤(四川人黄埔四期)在擦试打土豪缴来的手枪时,排长不慎走火,吕赤中弹身亡。这类事以前都是团领导处理,这次,毛委员改变以前的办法,让团的士兵委员会处理。团士兵委员会是在“三湾改编”时成立的,实行了民主集中制,发扬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以后又加上军事民主,称为三大民主。通过士兵委员会的活动,使广大干部战士懂得人民军队为人民的宗旨,培养了士兵主人翁的精神、在改善官兵关系、军民关系,克服军阀主义残余等方面都起到很大作用。干部战士关系融洽,革命热情空前提高。这次,团士兵委员会主持召开了全团军人大会,首先报告了士兵委员会三个月的工作情况,接着,介绍了这位排长手枪走火的经过,宣布经过士兵委员会讨论并经毛委员批准的处理意见:决定给走火的排长打四十下手板的处分,以示惩戒。通过这件事团土兵委员会的威信更高了。有的干部发脾气并爱体罚战士,战士们就说: 你再这样就找士兵委员去!干部马上就改变态度,表示不搞体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