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经济的发展

生产工具的改进、手工业和农业的发展 在奴隶制经济的条件下,生产工具的改进一向是缓慢的。前期帝国时期,由于公元前 2 世纪以来的经济发展、各地生产经验的交流,和某些科学技术的应用,生产工具有了明显的进步。这时,在希腊和意大利北部出现了带轮的犁,在高卢出现了割谷器。工业方面,水磨在磨粉和矿业中逐步推广,复滑车和起重装置应用于建筑工程,矿山则利用了排水器械。与此同时,意大利和行省的手工业都有了显著发展,表现在手工业门类增加、产品种类繁多、技术分工细密、各地素享盛名的传统手工业复兴等方面。意大利、伊达拉里亚、坎巴尼亚的金属工业(青铜和铁)、玻璃吹制,阿列提乌姆的制陶业,莫德纳的制灯业,都兴盛一时。庞贝城①的发掘反映出当时城市手工业的兴旺景象。庞贝遗址中有呢绒、珠宝、石工、香料、玻璃、铁器、磨粉、面包等作坊。罗马城的手工业行业更达八十余种。当时意大利的城市手工业生产以中小作坊为主,其中有奴隶三人、五人和雇工数人,也有役使上百奴隶的大作坊(如阿列提乌姆的制陶作坊)。

前期帝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意大利的农业落后于手工业,而整个意大利的经济又落后于行省。帝国社会经济的繁荣主要表现为行省经济的发展。北方的高卢人一向以手工灵巧著称,自公元前 5 世纪起,武器、首饰、陶、木和造车等手工业即已逐步达到较高水平,到帝国时期更得到进一步发展。高卢南部和莱茵河沿岸各地兴起了金属、纺织、制陶和玻璃行业, 产品行销中欧、不列颠和西班牙。地中海东岸和北非的一些古老城市的奢侈品工业和传统产品再度繁荣。小亚的毛毯、皮毛,腓尼基的染料、花玻璃器皿,埃及的化妆品、麻纱等盛销于罗马上层社会。采矿业和冶金业则在西欧各地兴起,西班牙的铅、锡和银矿,高卢的铁矿,不列颠的铅矿和达西亚的金矿等均兴盛一时。农业的进步也比较明显,埃及扩大了灌溉网和耕地面积,成了供应罗马粮食的谷仓,多瑙河沿岸的潘诺尼亚和米西亚省也成为罗马的新谷仓,高卢和西班牙都培植了葡萄和橄榄,高卢的葡萄酒成了意大利酒的竞争对手。爱琴海诸岛的葡萄与橄榄和其他经济作物的种植也得到复兴。

城市与贸易的发达 城市的发达是手工业、商业发展的结果,因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标志。帝国初期,城市的发展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新城市纷纷兴起。旧城市富庶繁华,一度被夷为废墟的迦太基和科林斯也重获新生。一些著名的城市,如不列颠的伦丁尼姆(伦敦)、高卢的卢格敦(里昂)、多瑙河上的文多波那(维也纳)、新吉敦(贝尔格莱德)等都兴起于

① 位于意大利南部西海岸,公元 79 年 8 月 24 日维苏威火山爆发时被埋没。

此时。意大利的奥斯提亚、加普亚、那不勒斯、拉文那等城市颇为繁华。罗马、亚历山大里亚一类大城市成为商品集散地和内外贸易枢纽。地中海变成了帝国的“内湖”,使地中海各地之间的交往畅通无阻。海上航路、内陆河道、陆上通道和古老商道成为内外贸易的动脉,商旅往来,络绎不绝。帝国西部的高卢商人沿莱茵、多瑙、维斯杜拉河到达波罗的海和斯堪的纳维亚等地进行贸易,而帝国东部的希腊和叙利亚的商人则长途跋涉,远达印度、锡兰甚至中国进行贸易。据《后汉书》记载,“桓帝延熹九年(公元 166 年), 大秦王安敦遣使自日南徼外,献象牙、犀角、玳瑁,始乃一通焉。”①到三国和晋时也有罗马遣使的记载。这是中国与罗马友好交往的记录。北欧的琥珀,非洲的象牙,东方的香料、宝石和技艺高超的工艺品以及精致的纺织品, 特别是中国的丝绸运销各地备受称羡。中国丝绸经过著名的“丝绸之路”到达欧洲,极受珍视。当时的希腊和罗马人都称中国为“塞勒斯”,意即丝绸之国。

造成帝国初期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因和条件是多方面的,除交通的发达、技术的交流和行省地位的提高等条件外,重要原因有二:一是在多次奴隶起义和被征服各族的解放斗争的推动下,奴隶制生产关系得到局部改造。一些奴隶被分予小块土地进行独立耕作,被释奴和授产奴的增多,促进了生产力的某些进步;二是内战结束,政局统一,形成了一个相对安定“和平”的局面,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但是,社会经济在奴隶制条件下的发展是极其有限的。对奴隶的强迫劳动极大地限制了生产者的主动性;技术低下、奴价腾贵、产品价格高、运价昂贵等因素都限制了经济的发展。工商业的繁荣也是局部的。满足奴隶主阶级寄生性消费的奢侈品在贸易中占重要地位。整个经济仍然保有自然经济的性质。同时,奴隶社会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矛盾的对抗性决定了帝国初期的经济繁荣必然孕育着危机,全盛之时即衰落之始,明显地表现在隶农制的流行。

隶农制的流行 意大利的奴隶制农庄,共和末期已比较普遍,在帝国初期继续流行,元老贵族仍然大量投资农业。但是,由于地价提高、奴隶来源减少和行省农产品的输入,使意大利农业收益降低,呈现衰落趋势。更主要的是,内战时期那种大规模奴隶起义虽然暂未发生,但是奴隶反抗强制劳动、破坏工具、逃亡、怠工,甚至杀死主人一类经常性的斗争并未停息。这既妨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又增加农庄管理的困难。公元 1 世纪的罗马农学作家科路美拉把农业的衰落归咎于奴隶劳动,他曾说:“把土地交给最不适宜的奴隶们耕种,就等于把土地交给刽子手去执刑一样。”①在这种情况下, 奴隶主试图采取给奴隶以一定程度自由的办法来提高经济收益,并被迫释放

① 大秦指罗马。安敦,是安敦尼王朝第五个皇帝马可·奥里略(公元 161~180 年)。日南,指现在越南中部地区。所称使节实即远走异地的商人。

① 科路美拉:《论农业》,第 1 章,序言 3。

奴隶,采用奴隶授产制度。与此相适应,某些奴隶主对奴隶的看法也有所改变。以往的奴隶主一向认为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有多少奴隶,就有多少敌人”。现在则不尽然,尼禄皇帝的老师、哲学家辛尼加说:“奴隶是反自然的,是和本性及其固有的自由相抵触的”。所有这些,终于使隶农制逐步流行起来。

隶农(拉丁文 Coloni,高伦),最初是指自耕农,即以自力耕种自己土地的农民或殖民地的移民者。到共和末期,大土地所有者开始把土地分成小块,分租给佃耕者,其中也有奴隶,佃耕者中有契约租户和世袭佃户。这些佃农连同以交付定量收获为条件从主人手中获得小块份地的奴隶都属于隶农,这种生产关系则称为隶农制。隶农最初向地主交纳货币租,后又交占收成三分之一左右的实物租。到帝国初期,隶农制逐渐流行,其来源主要是破产农民和一部分奴隶。当时大庄园中普遍有隶农和奴隶两种生产者。科路美拉在《论农业》中提到:“这些人分为两类:佃农和奴隶,即不带枷锁的和带枷锁的”,说明隶农制较前普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