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和必然

阿·卢那察尔斯基在《论丛》第 140—141 页上引证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有关这个问题的论述,并且完全同意恩格斯在这部著作的“惊人的一页”①中对这个问题所作的“异常明晰确切的”评述。

这里的确有很多惊人的地方。而最“惊人的”是:无论阿·卢那察尔斯基,或者其他一群想当马克思主义者的马赫主义者,都“没有看出”恩格斯关于自由和必然的论述在认识论上的意义。他们读也读过,抄也抄过,可是什么都不了解。

恩格斯说:“黑格尔第一个正确地叙述了自由和必然之间的关系。在他看来,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必然只是在它没有被了解的时候才是盲目

① 卢那察尔斯基说:“ 宗教经济学的惊人的一页。我这样说,不免会引起不信教的读者的微笑。”卢那察尔斯基同志,不管你的用意多么好,你对宗教的谄媚所引起的不是微笑,而是憎恶[60]。

的。’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这无论对外部自然界的规律, 或对支配人本身的肉体存在和精神存在的规律来说,都是一样的。这两类规律,我们最多只能在观念中而不能在现实中把它们互相分开。因此,意志自由只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作出决定的那种能力。因此,人对一定问题的判断愈是自由,这个判断的内容所具有的必然性就愈大⋯⋯自由是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Naturnotwendigkeiten)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界⋯⋯”(德文第 5 版第 112—113 页)①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一整段论述是以哪些认识论的前提为根据的。

第一,恩格斯在他的论述中一开始就承认自然规律、外部自然界的规律、自然界的必然性,就是说,承认马赫、阿芬那留斯、彼得楚尔特之流叫作“形而上学”的一切东西。如果卢那察尔斯基愿意好好地想一想恩格斯的“惊人的”论述,就不可能不看到唯物主义认识论同不可知论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基本区别,后二者否认自然界的规律性或者宣称它只是“逻辑的”等等。

第二,恩格斯没有生造自由和必然的“定义”,即反动教授(如阿芬那留斯)和他们的门徒(如波格丹诺夫)所最感兴趣的那些经院式的定义。恩格斯一方面考察人的认识和意志,另一方面也考察自然界的必然性,他没有提出任何规定、任何定义,只是说,自然界的必然性是第一性的,而人的意志和意识是第二性的。后者不可避免地、必然地要适应前者;恩格斯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他无须多费唇舌来说明自己的观点。只有俄国的马赫主义者才会埋怨恩格斯给唯物主义所下的一般定义(自然界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请回想波格丹诺夫在这一点上的“困惑莫解”!),同时又认为恩格斯对这个一般的基本的定义的一次个别应用是“惊人的”,是“异常确切的”!

第三,恩格斯并不怀疑有“盲目的必然性”。他承认存在尚未被人认识的必然性。这从上面所引的那段话里可以看得再清楚不过了。但是从马赫主义者的观点看来,人怎么能够知道他所不知道的东西是存在的呢?怎么能够知道尚未被认识的必然性是存在的呢?这难道不是“神秘主义”,不是“形而上学”,不是承认“物神”和“偶像”,不是“康德主义的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吗?如果马赫主义者细想一下,他们就不会看不出,恩格斯关于物的客观本性的可知性和关于“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的论点,同他关于盲目的、尚未被认识的必然性的论点是完全一致的。每一个个别人的意识的发展和全人类的集体知识的发展在每一步上都向我们表明:尚未被认识的“自在之物”在转化为已被认识的“为我之物”,盲目的、尚未被认识的必然性、“自在的必然性”在转化为已被认识的“为我的必然性”。从认识论上说,这两种转化完全没有什么差别,因为在这两种情况下,基本观点是

① 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153—154 页。——编者注

一个,都是唯物主义观点,都承认外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和外部自然界的规律,并且认为这个世界和这些规律对人来说是完全可以认识的,但又是永远认识不完的。我们不知道气象中的自然界的必然性,所以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气候的奴隶。但是,虽然我们不知道这个必然性,我们却知道它是存在的。这种知识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呢?它同物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并且不以我们的意识为转移这种知识同出一源,就是说,从我们知识的发展中得来的。我们知识的发展千百万次地告诉每一个人,当对象作用于我们感官的时候,不知就变为知,相反地,当这种作用的可能性消失的时候,知就变为不知。

第四,在上面所引的论述中,恩格斯显然运用了哲学上“获生的跳跃” 方法,就是说,作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跳跃。我们的马赫主义者所追随的那些博学的(又是愚蠢的)哲学教授中间,从来没有一个人会容许自己作出这种对“纯科学”的代表说来是可耻的跳跃。对他们说来,要想尽办法狡猾地用文字来捏造“定义”的认识论是一回事,而实践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对恩格斯说来,整个活生生的人类实践是深入到认识论本身之中的,它提供真理的客观标准。当我们不知道自然规律的时候,自然规律是在我们的认识之外独立地存在着并起着作用,使我们成为“盲目的必然性”的奴隶。一经我们认识了这种不依赖于我们的意志和我们的意识而起着作用的(如马克思千百次反复说过的那样)规律,我们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在人类实践中表现出来的对自然界的统治是自然现象和自然过程在人脑中客观正确的反映的结果,它证明这一反映(在实践向我们表明的范围内)是客观的、绝对的、永恒的真理。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什么呢?在恩格斯的论述中,每一步,几乎每一句话、每一个论点,都完全是而且纯粹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上的, 建立在正面驳斥马赫主义关于物体是感觉的复合、关于“要素”、关于“感性表象和存在于我们之外的现实一致”等等全部胡说的那些前提上的。马赫主义者对这些满不在乎,他们抛弃唯物主义,重复着(像别尔曼那样)关于辩证法的陈腐的混话,同时又热烈地欢迎辩证唯物主义的一次应用!他们从折中主义残羹剩汁里获得自己的哲学,并且继续用这种东西款待读者。他们从马赫那里取出一点不可知论和唯心主义,再从马克思那里取出一点辩证唯物主义,把它们拼凑起来,于是含含糊糊地说这种杂烩是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他们认为,如果马赫、阿芬那留斯、彼得楚尔特以及他们的其他一切权威对黑格尔和马克思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关于自由和必然)丝毫不了解,那纯粹是偶然的事情,那不过是他们没有读过某一本书的某一页罢了,决不是因为这些“权威”过去和现在对 19 世纪哲学的真正的进步完全无知,决不是因为他们过去和现在都是哲学上的蒙昧主义者。

请看这种蒙昧主义者之一、维也纳大学最正式的哲学教授恩斯特·马赫的论述:

“决定论的立场正确还是非决定论的立场正确,这是无法证明的。只有至善至美的科学或者证明其不可能有的科学才能解决这个问题。这里的问题是:我们在考察事物时使用(man heran-bringt)什么样的前提,要看我们究竟把多大的主观成分(subjek-tives Gewicht)归于以往研究的成败。但是在进行研究时,每个思想家在理论上必然是一个决定论者。”(《认识和谬误》德文第 2 版第 282—283 页)

用心地把纯粹的理论同实践割裂开来,这难道不是蒙昧主义吗?把决定论局限于“研究”的领域,而在道德、社会活动的领域中,在除开“研究” 以外的其他一切领域中,问题则由“主观的”评定来解决,这难道不是蒙昧主义吗?这位博学的学究说,我在书房里是一个决定论者;可是,关于哲学家要关心建立在决定论上的、包括理论和实践在内的完整的世界观这一点, 却根本不谈。马赫之所以胡说,是因为他在理论上完全不明白自由和必然的关系问题。

“⋯⋯任何一个新发现都暴露了我们知识的不足,都显示出至今尚未被看出的依赖性残余⋯⋯”(第 283 页)妙极了!这个“残余”就是我们的认识日益深刻反映的“自在之物”吗?完全不是这样:“⋯⋯由此可见,在理论上维护极端的决定论的人,在实践上必定仍旧是一个非决定论者⋯⋯”(第 283 页)瞧,分配得多好①:理论是教授们的事,实践是神学家们的事!或者: 理论上是客观主义(即“羞羞答答的”唯物主义),实践上是“社会学中的主观方法”[61]。俄国的小市民思想家,民粹派,从列谢维奇到切尔诺夫, 都同情这种庸俗的哲学,这是不足为奇的。至于那些想当马克思主义者的人竟迷恋这类胡说,羞羞答答地掩饰马赫的特别荒谬的结论,这就是十分可悲的了。

但是在意志问题上,马赫没有停留在糊涂思想和不彻底的不可知论上, 而是走得远多了⋯⋯我们在《力学》一书中读到:“我们的饥饿感觉同硫酸对锌的亲和力本质上没有差别,我们的意志同石头对它的垫基的压力也没有多大差别。”“这样<就是说,抱这种观点>就发现我们更接近自然界,而不需要把人分解成一堆不可理解的云雾似的原子,或者使世界成为精神结合物的体系。”(法译本第 434 页)这样一来,就不需要唯物主义(“云雾似的原子”或电子,即承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了,也不需要那种承认世界是精神的“异在”的唯心主义了。但是承认世界就是意志的唯心主义还是可以有的!我们不仅超出唯物主义,而且超出“某一位”黑格尔的唯心主义, 但是我们可以向叔本华式的唯心主义打情骂俏!只要有人一提到马赫接近哲学唯心主义,我们的马赫主义者就装出一副无辜受辱的样子,可是又认为对这个棘手的问题最好来个默不作声。但实际上,在哲学文献中,很难找到一

① 马赫在《力学》中说道:“人们的宗教见解纯属私人的事情,只要他们不想强迫别人相信它们,不想把它们应用到属于其他领域的问题上去。”(法译本第 434 页)

篇叙述马赫观点的文章不指出他倾向于意志的形而上学

(Willensmetaphysik),即倾向于唯意志论的唯心主义。尤·鲍曼指出了这一点①,而对鲍曼进行驳斥的马赫主义者汉·克莱因佩特也没有反驳这一点,反而说,马赫当然“接近康德和贝克莱甚于接近在自然科学中占统治地位的形而上学经验论”(即自发的唯物主义;同上,第 6 卷第 87 页)。埃·贝歇尔也指出了这一点。他说,如果马赫在一些地方承认唯意志论的形而上学,在另一些地方又否认它,这只是证明他用语随便;事实上马赫无疑是接近于唯意志论的形而上学的①。路加也承认有这种形而上学(即唯心主义) 和“现象学”(即不可知论)的混合物②。威·冯特也指出了这一点③。宇伯威格—海因策的近代哲学史教程也断定,马赫是一位“并非同唯意志论的唯心主义无关的”现象论者④。

总而言之,除了俄国马赫主义者,谁都很清楚马赫的折中主义和他的唯心主义倾向。

① 1698 年《系统哲学文库》62 第 4 卷第 2 期第 63 页,关于马赫的哲学观点的论文。

① 埃里希·贝歇尔《恩·马赫的哲学观点》,载于 1905 年《哲学评论》杂志第 14 卷第 5 期第 536、546、547、548 页。

② 埃·路加《认识问题和马赫的<感觉的分析>》,载于 1903 年《康德研究》杂志第 8 卷第 400 页。

③ 《系统哲学》1907 年莱比锡版第 131 页。

④ 《哲学史概论》1903 年柏林第 9 版第 4 卷第 25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