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

从上文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要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这个结论, 马克思完全是从现代社会的经济的运动规律得出的。劳动社会化通过无数种形式日益迅速地向前发展,在马克思去世后的半个世纪以来,特别明显地表现在大生产与资本家的卡特尔、辛迪加和托拉斯的增长以及金融资本的规模和势力的巨大增长上,——这就是社会主义必然到来的主要物质基础。这个转变的思想上精神上的推动者和实际上的执行者,就是资本主义本身培养的无产阶级。表现于多种多样和内容日益丰富的形式的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必然要成为以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无产阶级专政”)为目标的政治斗争。生产社会化不能不导致生产资料转变为社会所有,导致“剥夺者被剥夺”。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工作日缩短,完善的集体劳动代替残存的原始的分散的小生产,——这就是这种转变的直接结果。资本主义彻底破坏了农业同工业的联系,但同时又以自己的高度发展准备新的因素来建立这种联系,使工业同农业在自觉运用科学和合理组织集体劳动的基础上,在重新分布人口(既消除农村的荒僻、与世隔绝和不开化状态,也消除大量人口集中在大城市的反常现象)的基础上结合起来。现代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准备着新的家庭形式,并为妇女的地位和青年一代的教育准备新的条件。在现代社会里,女工和童工的使用,资本主义对父权制家庭的瓦解,必然采取最可怕最痛苦最可憎的形式。但是“由于大工业使妇女、男女少年和儿童在家庭范围以外,在社会地组织起来的生产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也就为家庭和两性关系的更高级的形式创造了新的经济基础。当然,把基督教日耳曼家庭形式看成绝对的东西,就像把古罗马家庭形式、古希腊家庭形式和东方家庭形式看成绝对的东西一样,都是荒谬的。这些形式依次构成一个历史的发展序列。同样很明白,工人由各种年龄的男女搭配组合而成,尽管在其自发的、野蛮的、资本主义的形式中,也就是在工人为生产过程而存在,不是生产过程为工人而存在的那种形式中,是造成毁灭和奴役的祸根,但在适当的条件下,必然会反过来变成人类发展的源泉”(《资本论》第 1 卷第 13 章末)①。工厂制度使我们看到“未来教育的幼芽⋯⋯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同上)②。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把民族问题和国家问题也放在同样的历史的基础上,这就是说不仅仅限

② 同上,第 552—553 页。——编者注

① 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 卷第 536—537 页。——编者注

② 同上,第 530 页。——编者注

于解释过去,而且大胆地预察未来,并勇敢地用实际活动来实现未来。民族是社会发展到资产阶级时代的必然产物和必然形式。工人阶级如果不“把自身组织成为民族”,如果不成为“民族的”(“虽然完全不是资产阶级所理解的那种意思”)①,就不能巩固、成熟和最终形成。但是资本主义的发展, 日益打破民族壁垒,消除民族隔绝状态,用阶级对抗代替民族对抗。因此, 就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来说,“工人没有祖国”,工人至少是各文明国家的工人的“联合的行动”“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的首要条件之一”(《共产党宣言》)②。这些论断,是不容置疑的真理。国家这个有组织的暴力,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产生的,这时社会已分裂成相互不可调和的阶级,如果没有一种似乎站在社会之上并在一定程度上脱离社会的“权力”,社会就无法存在。国家从阶级矛盾中产生后,便成为“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因此,古代的国家首先是奴隶主用来镇压奴隶的国家,封建国家是贵族用来镇压农奴⋯⋯的机关,现代的代议制的国家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工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里恩格斯叙述了自己的和马克思的观点)③ 。甚至民主共和国这一最自由最进步的资产阶级国家形式,也丝毫不能消除这个事实,而只能改变这个事实的形式(政府和交易所之间的联系,对官吏和报刊的直接或间接的收买,等等)。社会主义将导致阶级消灭,从而也导致国家消灭。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写道:“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①“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②

最后,关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对待那些在剥夺者被剥夺时期还将继续存在的小农的态度问题,必须举出恩格斯表达马克思的思想的一段话:“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绝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 都是一样),像我们将不得不如此对待大土地占有者那样。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但不

① 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 270 页。——编者注

② 同上。——编者注

③ 同上,第 4 卷第 168 页。——编者注

① 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320 页。——编者注

② 同上,第 4 卷第 170 页。——编者注

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当然,到那时候,我们将有足够的手段,使小农懂得他们本来现在就应该明了的好处。”(恩格斯《西方土地问题》,阿列克谢耶娃出版的版本第 17 页,俄译本有错误。原文载于《新时代》杂志[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