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黑格尔辩证法这个最全面、最富有内容、最深刻的发展学说,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最大成就。他们认为,任何其他关于发展的原理、进化的原理的说法,都是片面的、内容贫乏的,只能把自然界和社会的实际发展过程(往往伴有飞跃、剧变、革命)弄得残缺不全。“可以说唯有马克思和我拯救了自觉的辩证法〈使其不致与包括黑格尔主义在内的唯心主义同被粉碎〉并且把它转为唯物主义的自然观。”“自然界是检验辩证法的试金石,而且我们必须说,现代自然科学为这种检验提供了极其丰富的〈这是在镭、电子和元素转化等等发现以前写的!〉、与日俱增的材料,并从而证明了,自然界的一切归根到底是辩证地而不是形而上学地发生的。”①

恩格斯写道:“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象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这个伟大的基本思想,特别是从黑格尔以来,已经成了一般人的意识,以致它在这种一般形式中未必会遭到反对了。但是,口头上承认这个思想是一回事,实际上把这个思想分别运用于每一个研究领域,又是一回事。”“在辩证哲学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它本身就是这个过程在思维着的头脑中的反映。” 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辩证法就是“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②

马克思接受并发展了黑格尔哲学的这一革命的方面。辩证唯物主义“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以往的哲学只留下了“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③而辩证法,按照马克思的理解, 同样也根据黑格尔的看法,其本身包括现在称之为认识论的内容,这种认识论同样应当历史地观察自己的对象,研究并概括认识的起源和发展,从不知到知的转化。

现在,发展观念,进化观念,几乎完全深入社会的意识,但不是通过黑

② 同上,第 1 卷第 16—19 页。——编者注

① 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51 页和第 62 页。——编者注

② 同上,第 4 卷第 239—240、213、239 页。——编者注

③ 同上,第 3 卷第 65 页。——编者注

格尔哲学,而是通过另外的途径。不过,这个观念,按马克思和恩格斯依据黑格尔哲学而作的表述,要比一般流行的进化观念全面得多,丰富得多。发展似乎是在重复以往的阶段,但它是以另一种方式重复,是在更高的基础上重复(“否定的否定”),发展是按所谓螺旋式,而不是按直线式进行的; 发展是飞跃式的、剧变式的、革命的;“渐进过程的中断”;量转化为质; 发展的内因来自对某一物体、或在某一现象范围内或某一社会内发生作用的各种力量和趋势的矛盾或冲突;每种现象的一切方面(而且历史在不断地揭示出新的方面)相互依存,极其密切而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形成统一的、有规律的世界运动过程,——这就是辩证法这一内容更丰富的(与通常的相比)发展学说的若干特征。(参看马克思 1868 年 1 月 8 日给恩格斯的信,其中嘲笑施泰因的“死板的三分法”,认为把三分法同唯物主义辩证法混为一谈是荒谬的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