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族自决?

要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研究所谓自决,首先自然就得提出这个问题。应当怎样理解自决?是从权利的各种“一般概念”得出的法律定义中去寻找答案呢,还是从对民族运动所作的历史-经济的研究中去寻找答案?

谢姆柯夫斯基、李普曼和尤尔凯维奇之流的先生们甚至没有想到要提出这个问题,只是借嘲笑马克思主义纲领“不清楚”来敷衍了事,由于头脑简单,看来他们甚至还不知道民族自决问题不仅在 1903 年通过的俄国党纲中

谈到了,而且在 1896 年伦敦国际代表大会决议中也谈到了(我将要在适当地方详细谈到这一点)。这些都是不足为奇的。使人感到非常奇怪的是,曾多次宣称这一条似乎太抽象、太形而上学的罗莎·卢森堡,自己却犯了这种抽象和形而上学的错误。正是罗莎·卢森堡老是泛泛地谈论民族自决(甚至非常可笑地空谈怎样去认识民族意志),而从来没有明确地提出这样的问题:事情的本质究竟是在于法律的定义,还是在于全世界民族运动的经验?明确提出这个马克思主义者不能回避的问题,立刻就会把罗莎·卢森堡

的论据驳倒十分之九。民族运动并不是首先在俄国发生,也不是俄国一国特有的现象。在全世界,资本主义彻底战胜封建主义的时代是同民族运动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运动的经济基础就是:为了使商品生产获得完全胜利,资产阶级必须夺得国内市场,必须使操同一种语言的人所居住的地域用国家形式统一起来,同时清除阻碍这种语言发展和阻碍把这种语言用文字固定下来的

① 见本卷第 331—364 页。——编者注

一切障碍。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手段;语言的统一和无阻碍的发展,是实现真正自由广泛的、适应现代资本主义的商业周转的最重要条件之一,是使居民自由广泛地按各个阶级组合的最重要条件之一,最后,是使市场同一切大大小小的业主、卖主和买主密切联系起来的条件。

因此,建立最能满足现代资本主义这些要求的民族国家,是一切民族运动的趋势(趋向)。最深刻的经济因素推动人们来实现这一点,因此民族国家对于整个西欧,甚至对于整个文明世界,都是资本主义时期典型的正常的国家形式。

因此,如果我们要懂得民族自决的意义,不是去玩弄法律上的定义,“杜撰”抽象的定义,而是去研究民族运动的历史-经济条件,那就必然得出如下结论:所谓民族自决,就是民族脱离异族集合体的国家分离,就是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

至于为什么只能把自决权理解为作为单独的国家生存的权利,而作别的理解是不正确的,这还有其他一些理由,我们下面再谈。现在我们要谈的是, 罗莎·卢森堡如何企图“避开”成立民族国家的趋向是有深刻经济原因的这个必然的结论。

考茨基的小册子《民族性和国际性》(《新时代》杂志[29]1907—1908 年卷第 1 期附刊,俄译文载于 1908 年里加出版的《科学思想》杂志[187]),

罗莎·卢森堡是很熟悉的。她知道,考茨基①在这本小册子的第 4 节里详细地分析了民族国家问题,并且得出结论说,奥托·鲍威尔“低估了建立民族国家趋向的力量”(见上引小册子第 23 页)。罗莎·卢森堡自己引用了考茨基的话:“民族国家是最适合现代的<即资本主义的、文明的、经济上进步的,不同于中世纪的、前资本主义等等时代的>条件的国家形式,是使国家能最容易完成其任务<即保证资本主义最自由、广泛、迅速发展的任务>的国家形式。”这里应当再补充考茨基的一个更确切的结论,这个结论就是: 民族复杂的国家(即不同于民族国家的所谓多民族国家)“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仍然是内部结构不正常或者说发育不完全的<落后的>国家”。不言而喻,考茨基所说的不正常,完全是指还不能做到最适应发展中的资本主义的要求。

现在我们要问:罗莎·卢森堡对考茨基的这些历史-经济的结论,究竟采取了什么态度呢?这些结论正确不正确呢?是考茨基的历史-经济理论正确,还是鲍威尔的那个基本上是心理学的理论正确?鲍威尔的明显的“民族机会主义”,他的民族文化自治的主张,他对民族主义的迷恋(如考茨基所说“有时强调民族因素”),他“过分夸大民族因素而完全忘记国际因素”

① 1916 年,列宁在准备再版本文时,在此处加了一条注释:“请读者不要忘记,考茨基在 1909 年以前, 在出版他那本卓越的小册子《通向政权的道路》以前,曾经是机会主义的敌人,他转而维护机会主义只是1910—1911 年的事,到 1914—1916 年才变得异常坚决。”——俄文版编者注

(考茨基),这一切同他低估建立民族国家这一趋向的力量有什么联系呢? 罗莎·卢森堡甚至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她没有看出这种联系。她没有仔

细地考虑鲍威尔理论观点的整体。她甚至完全没有把民族问题上的历史-经济理论同心理学理论加以对比。她只是对考茨基提出了如下的反驳意见。

“⋯⋯这种‘最好的’民族国家只是一个抽象概念,在理论上加以发挥和在理论上加以维护倒很容易,但是不符合实际。”(1908 年《社会民主党评论》[179]第 6 期第 499 页)

罗莎·卢森堡为了证实这个大胆的意见,接着就大发议论说,资本主义列强的发展和帝国主义,使小民族的“自决权”成为虚幻的东西。她大声疾呼地说:“对那些形式上独立的门的内哥罗人、保加利亚人、罗马尼亚人、塞尔维亚人、希腊人来说,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对瑞士人来说,能够真正谈到‘自决’吗?他们的独立不就是‘欧洲音乐会’上政治斗争和外交把戏的产物吗?!”(第 500 页)最适合条件的,“并不是考茨基所认定的民族国家, 而是强盗国家”。然后她就列举了几十个数字,说明英法等国所属殖民地面积的大小。

看了这些议论,不能不对作者不通事理的本领表示惊奇!摆出一付了不起的架势教训考茨基,说什么小国在经济上依赖大国,说什么资产阶级国家为了用强盗手段征服其他民族而互相斗争,说什么存在着帝国主义和殖民地,这是一种可笑的幼稚的卖弄聪明的行为,因为所有这些都和问题毫不相干。不仅小国,就是俄国这样的国家在经济上也完全依赖“富裕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帝国主义金融资本势力。不仅巴尔干的几个蕞尔小国,就连 19 世纪的美国在经济上也曾经是欧洲的殖民地,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就已经说过了① 。所有这些,考茨基和每个马克思主义者当然都十分清楚,但是同民族运动和民族国家问题是牛头不对马嘴。

罗莎·卢森堡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民族经济独立自主问题偷换了民族政治自决,即民族国家独立问题。这种聪明的做法,正像一个人在讨论议会(即人民代表会议)在资产阶级国家内应拥有最高权力这个纲领要求时,竟扯到大资本在资产阶级国家任何一种制度下都拥有最高权力这种十分正确的见解一样。

毫无疑问,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亚洲,大部分或者处于“列强”殖民地的地位,或者是一些极不独立和备受民族压迫的国家。可是,这种尽人皆知的情况难道能够丝毫动摇下面一件无可争辩的事实吗?这就是在亚洲只有日本,也就是说,只有这个独立的民族国家才造成了能够最充分地发展商品生产,能够最自由、广泛、迅速地发展资本主义的条件。这个国家是资产阶级国家,因此它自己已在压迫其他民族和奴役殖民地了;我们不知道,亚洲是否来得及在资本主义崩溃以前,也像欧洲那样形成独立的民族国家的体系。

① 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 卷第 833 页。——编者注

但是有一点是无可争辩的,这就是资本主义唤醒了亚洲,在那里也到处都激起了民族运动,这些运动的趋势就是要在亚洲建立民族国家,也只有这样的国家才能保证资本主义的发展有最好的条件。亚洲的实例证实了考茨基的观点,而推翻了罗莎·卢森堡的观点。

巴尔干各国的实例也推翻了她的观点,因为现在大家都看到,在巴尔干保证资本主义发展的最好的条件,正是随着在这个半岛上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才形成起来的。

所以,无论是全体先进文明人类的实例也好,巴尔干的实例也好,亚洲的实例也好,都同罗莎·卢森堡所说的相反,而证明考茨基的论点绝对正确: 民族国家是资本主义的通例和“常规”,而民族复杂的国家是一种落后状态或者是一种例外。从民族关系方面来看,民族国家无疑是保证资本主义发展的最好的条件。这当然不是说,这种国家在资产阶级关系基础上能够排除民族剥削和民族压迫。这只是说,马克思主义者不能忽视那些产生建立民族国家趋向的强大的经济因素。这就是说,从历史-经济的观点看来,马克思主义者的纲领中所谈的“民族自决”,除政治自决,即国家独立、建立民族国家以外,不可能有什么别的意义。

至于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即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看来,究竟在什么条件下,才能支持“民族国家”这个资产阶级民主要求,下面将要详细地谈到。现在,我们只是阐明一下“自决”这一概念的定义,不过还应当指出,罗莎·卢森堡是知道这个概念(“民族国家”)的内涵的,而拥护她的那些机会主义者,如李普曼、谢姆柯夫斯基、尤尔凯维奇之流,连这一点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