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法战争的爆发

中越两国是山水相连的邻邦,彼此之间有着悠久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越南统治者与清朝统治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历史关系①,其国王接受清朝皇帝的“册封”,并定期派人到北京“朝贡”,清王朝对越南则负有保护之责。正是根据这种特殊的历史关系,当越南遭受法国侵略时,其国王一方面邀请黑旗军协助抗法,一方面派遣使者向清朝政府告急,要求中国派兵前往救援。

可是,当时的清朝政府在西太后那拉氏的把持下,为了维护其反动腐朽的封建统治,实行对内残酷镇压、对外退让妥协的反动政策。主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①的是恭亲王奕诉,而一切重大外交事宜,实际上经由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办理。奕和李鸿章等俯首听命于那拉氏,对外推行退让妥协政策。面对法国的武装挑战,清统治者虽然从 1882 年起,应越南政府之请, 陆续增派了一些军队驻扎于越南北圻,但一再交代“不可衅自我开”,对黑

② 黄海安:《刘永福历史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法战争》——以下简称《中法战争》——第一册、第 261 页。

① 1882 年,法军攻破河内后,越南国王在乞援咨文中称:“下国久赖天朝封殖,豫列职方,二百余年,尺

土一民,皆天朝隶属。”(《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卷三第 37 页。)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编写的《越南

历史》(越南科学出版社 1971 年版)也指出:“阮朝诸王对清朝仍然一贯保持臣服关系。”(北京人民出

版社 1977 年版《越南历史》第一集,中译本第 458 页。)

①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署或译署),为清政府办 理洋务及外交事务的中央机构。它由恭亲王奕奏请,于 1861 年 1 月批 准成立。以后职权不断扩大,总揽外交及涉外的财政、军事、教育、矿 务、交通等各个方面的大权,实际上成了清政府的“内阁”。1901 年, 按《辛丑条约》的规定改为外务部。

旗军的抗法斗争也不予公开支持,始终寄希望于通过谈判解决问题②。

与李鸿章等为代表的主和派的态度相反,清朝政府中以两江总督左宗棠、山西巡抚张之洞、兵部尚书彭玉麟等为代表的主战派,积极主张抵抗法国的侵略。这种主张,客观上反映了 广大人民群众和清军中爱国官兵对法国侵略者的义愤和对中国西南边境危机的深切关注。清廷外受法国的逼迫, 内有人民的压力,从其切身的统治利益出发,最后才不得已对法国的侵略行径采取较为强硬的态度。

1883 年 9 月下旬,清廷命兵部尚书彭玉麟前往广东,会同两广总督张树声办理海防。10—11 月间,清政府在给前敌将领的谕令中明确提出:“北宁为我军驻防之所,如果法人前来攻逼,即着督饬官军,竭力捍御,毋稍松劲”, 山西“与北宁相距较近,必应固守,以成犄角之势”①;同时,公开奖励黑旗军的抗法斗争。

以越南为跳板,侵入中国云南等省,是当时法国政府的既定方针。1883 年 2 月,茹费理第二次组阁,并由一贯蔑视中国、认为中国“不足道”的沙梅拉库担任外长,更加加紧了侵华步伐。侵略者供称:“我们在东京(越南北部)的行动所能获得的利益,主要将由中国领土的开放得来”②。同年 5

月 15 日,法国议会通过增加新的军事拨款五百五十万法郎,并决定派遣军队一千八百名,配以各种舰船十二艘,前往越南,支援驻越侵略军。第一次《顺化条约》签订以后,法国便威逼清政府撤退所有驻在北圻的中国军队,承认法国对越南的殖民占领,并要求中国和它签订不平等的商务协定和国境条约。清政府理所当然地拒绝了这种无理要求,法国便决定诉诸武力。

1883 年 12 月,法国议会通过二千九百万法郎军费和派遣一万五千名远征军的提案,决定夺取山西、北宁,迫使清朝政府让步。12 月中旬,法国侵略军悍然向驻扎在北圻的中国军队发动进攻,清军被迫应战,中法战争正式开始。

战争经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 1883 年 12 月到 1884 年 5 月,战争主要

在越南北圻红河三角洲内的山西、北宁等地进行;第二阶段从 1884 年 8 月到

1885 年 4 月,战争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和越南北圻两个战场上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