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海军

建设海军是与筹办海防紧密相关的一环。早在筹建之初,李鸿章等就积极主张购买外国铁甲军舰,认为“必有铁甲船数只,游弋大洋,始足以遮护南北各口”②。所以,尽管筹款至艰,还是耗费巨资,从国外进口了一些舰船。据统计,自 1875 年至甲午战争前,共向英、德等国订购舰艇四十六艘,计有七千吨级铁甲舰二艘、钢甲舰一艘、巡洋舰八艘、炮舰十三艘、鱼雷艇二十二只。与此同时,福建船政局和江南制造总局造成各种小型舰船二十三艘。这些舰只,大部分编入由李鸿章直接控制的北洋海军。

中法战争中,福建海军几乎全军覆没,但所损舰只大多属于同治年间福建船政局自造的木质兵船,故对整个海军实力的影响不大。1885 年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的成立,标志着筹建海军的活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此后数年,除加紧训练南北洋所属各舰外,又添购新舰,并增设水师学堂,抓紧培养海军专门人才。1888 年,海军衙门奏定北洋海军官制,设提督一、总兵二、副将五、参将四、游击九、都司二十七、守备六十、千总六十五、把总九十九、经制外委四十三。同年,拥有舰艇二十五艘的北洋舰队正式成军。由李鸿章推荐,委派淮系将领丁汝昌为海军提督,由留学英国的刘步蟾、林泰曾分任右、左翼总兵兼“定远”、“镇远”舰管带。甲午战争爆发前,中国拥有北洋、南洋、福建、广东四支舰队,共计大小军舰七十八艘(不包括其它武装

② 赵尔巽:《清史稿》(中华书局 1976 年版),第 4098 页。

③ 李鸿章奏称:“窃查大沽、北塘、山海关各海口所筑炮台,均 系石灰和沙土筑成,旅顺口黄金山顶炮台仿照德国新式,内砌条石,外 筑厚土,皆欲使炮子陷入难炸,即有炸开,亦不致全行坍裂。”(《清 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卷九,第 11 页。)

① 参见《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七十七第 40 页及《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十四第 5 页。

② 李鸿章:《筹议购船选将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三十五,第 28 页。

运输船)、鱼雷艇二十四只,总排水量八万余吨,约有炮六百余门、鱼雷发射管近七十具。除北洋舰队外,其余三支舰队船数虽不算少,但大多为陈旧小舰。战争爆发后,参战海军只有北洋舰队和参加北洋操练的广东舰队的“广甲”、“广乙”、“广丙”三舰。